112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112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30

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822-1911

主辦單位Email:aetc.109ee@gmail.com

壹、推動目的

為響應2050淨零排放,希望大眾可以從日常生活中,從事友善環境行動,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邀請全國創作者,以花蓮縣在地環境議題為故事背景發想,從淨零綠生活的食、衣、住、行、育、樂、購等面向,創作出富有花蓮特色之環境教育繪本。透過遴選及表揚過程中,選擇出適合2至7歲孩童閱讀之優質作品,促進孩童深化在地環境情感與認同,進而為花蓮的環境永續而努力,促成「淨零城市‧永續花蓮」之願景。

貳、徵選規劃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賽資格:

對環境教育繪本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三、活動徵選規則與相關說明

(一)活動期程

1.徵選期程: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作品請用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

2. 評選期程:112年7月3日至7月31日;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或調整公布時間之權利。

(二)徵選方向規則說明

1.結合在地自然與人文環境特色,創作方向可從文化保存、氣候變遷、自然保育、環境資源管理、社區參與、災害防救等面向作為切入點,用虛擬寓意或真人實事等方式作為創作方式,以花蓮縣尤佳。

2.創作內容要能啟發讀者對於家鄉文化與環境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3.為增進閱讀者對淨零綠生活之認識,請於作品之報名表中敘明與淨零綠生活之連結。

4.閱讀對象:以2至7歲為主,內容適合國小中年級以上自行閱讀,國小低年級以下可供親子共同閱讀。

(三)作品規格

1.內容須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可酌加注音符號)或母語(附中文對照)創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或接受機關單位補助等)。

3.作品尺寸為A4規格為主,材質、形式不拘。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

4.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影像或肖像,需取得授權著作權同意書及說明作者來源相關資料。

5.原稿使用畫材、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請勿直接書寫文字及頁碼在原稿上,違者即為不合格。

6.以電腦繪圖或修圖者,每頁像素至少為300dpi以上,原稿請以列印稿呈現,交稿時連同電子檔繳交,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7.手繪原稿請以檔案夾依序裝成冊,切勿以釘書針、打孔等方式破壞原稿。

8.原稿請用彩色影印裝訂成A4尺寸樣書,圖面應力求清楚,直、橫式均可;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9.作品內頁數量至少16頁。

四、評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由承辦單位針對報名資料初步審查參賽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於收件截止日前得補件,補件以1次為限。

(二)第二階段(委員評選):聘請專家學者及局處長官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選出第1至第3名及優選1名。

(三)由評選小組選出獲獎作品。評審結果如未達錄取標準75分,評選委員得以決議獎項從缺。

五、徵選獎勵辦法

(一)得獎者獎勵

獎 項 名 額 獎 勵
第 一 名 1名 獎狀、獎座1個及新台幣貳萬元等值禮券
第 二 名 1名 獎狀、獎座1個及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等值禮券
第 三 名 1名 獎狀、獎座1個及新台幣壹萬元等值禮券
優 選 1名 獎狀、獎座1個及新台幣伍仟元等值禮券

(二)行政獎勵

針對得獎作品之參賽者或指導老師係學校或公務機關人員,將會請相關機關辦理敘獎。

六、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保證未侵害或抄襲及臨摹他人著作,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繳回獎勵金,並由參賽者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之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補正,逾期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三)依所得稅法規定,將開歷年度扣繳憑單於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須檢附身份證正反面、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以便日後扣繳憑單支寄送作業;如得獎者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或為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各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扣繳10%稅額)。

(四)得獎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自行決定獎金之分配。

(五)經查參賽者違反徵選相關規範確定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品。

(六)每人/每組投件數不限,前三名及優選不得重複獲獎。

(七)主辦單位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力情事而遭致損毀者,不負賠償之責。

(八)本活動載明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官網( https://www.hlepb.gov.tw/cht/index.php)及花蓮環保迪士尼活動網址( http://www.disneyhlepb.com.tw/portal_p3_cnt.php?&folder_id=1),參與本次繪本徵選完成報名程序,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九)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主辦單位保留有關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十)同一作品僅能選擇一縣市投件,如有重複參賽,則取消參賽資格,以維護其他參賽者權益。

(十一)未入選作品將通知參賽者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七、評審準則:

評分項目 評分權重
主題契合性 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議題與淨零綠生活以及環境教育意涵相關程度。 35%
技巧與美感 繪圖技巧、色彩、整體視覺構圖之美感。 25%
故事創意性 故事內容豐富具原創性、啟發性,能彰顯花蓮縣環境特色或議題之關聯。 25%
編輯完整度 閱讀順暢,圖文設計前後呼應及內容完整度。 15%

八、得獎作品推廣:

(一)得獎作品第1至第3名及優選1名,由主辦單位各印製10本送環保署參賽。

(二)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參賽者同意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存續期間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非營利使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公開口述、公開演出,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進行電子書、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免費下載、列印、瀏覽等服務之行為。且同意除獎項之獎狀及獎品外,參賽者不索取其他任何費用或報酬,參賽者決無異議。

(三)得獎作品需代表花蓮縣參加環保署辦理之環境教育繪本嘉年華會,得獎者應無償配合機關設計與錄製得獎繪本宣傳短片,辦理時間以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通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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