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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113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總獎金: 114000

最高獎金: 3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9-30

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520-5401分機172(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fmcatv.kbro@gmail.com

活動目的

透過舉辦「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租稅問答競賽,讓全國大專院校以上的學生在競賽中獲取租稅知識,建立正確納稅觀念及推廣雲端發票,並透過雲端發票儲存競賽宣導購物消費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之便利性,將租稅教育深耕於校園。

113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113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協辦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臺北商業大學、臺灣科技大學、高雄科技大學、義守大學、高雄師範大學、致理科技大學、中原大學、明新科技大學、彰化師範大學、逢甲大學、亞洲大學、大仁科技大學、成功大學、嘉義大學、中興大學。(校名排序係依各分區初賽及全國總決賽舉辦時間及活動地點排列)

參賽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含研究生及113年畢業者),稅捐稽徵機關及本活動合約廠商員工不得報名。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

113年9月9日(星期一)起至113年9月27日(星期五)23時59分59秒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活動網站: www.2024taxcontest.com)。

(二)採團隊報名參加,每隊成員3人(限同校,可跨系、跨年級),每人限報名1隊,每校不限隊數,並以各大專院校「校本部」所在位址區分為臺北區、高雄區、北區、中區及南區等5區報名分區初賽,不得跨區報名。初賽每場次依報名順序(以報名時間為主)錄取參賽隊伍正取40隊、備取8隊,如有臨時取消參賽者,將由備取隊伍依序遞補。各大專院校所屬分區初賽如下表:

初賽區域 學校校本部位址縣市
臺北區 臺北市
高雄區 高雄市
北區 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中區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區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三)報名時可依志願依序選填至多3場初賽,請務必確認所填場次及志願順序,報名後無法變更場次及志願順序,無法出席之場次請勿選填,且切勿占用名額影響他人權益。主辦單位將依報名時間及志願順序錄取參賽隊伍。如第1志願之場次額滿,則依志願順序遞補至各場次額滿為止。

(四)每位參賽者均須下載及登入「財政部統一發票兌奬APP」,並於報名時上傳以下報名資料:

1.學生證正反面或畢業證書(113年畢業者)。

2.登入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手機條碼螢幕截圖。

3.捐贈1張尚未開獎之雲端發票螢幕截圖。

4.未滿18歲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署同意書(如附件)。

(五)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如因資料不全或填寫錯誤導致無法審核參賽資格或聯繫者,視同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報到、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報到時間:

參賽者請於比賽當天13:30至14:00前攜帶學生證(或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本辦理報到,如比賽開始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二、活動時間及地點:

於113年10月至11月間在全國大專院校舉行15場分區初賽,初賽晉級的隊伍將在全國總決賽與來自全國的好手同場爭霸成為國家級租稅達人,各場次活動時間及地點如下表:

初賽場次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臺北區 第1場 113年10月5日(星期六)14:00~15:30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綜合大樓5樓國際會議廳
第2場 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4:00~15:30 臺北商業大學-承曦樓10樓國際會議廳
第3場 113年11月2日(星期六)14:00~15:30 臺灣科技大學-國際大樓1樓101會議室
高雄區 第1場 113年10月5日(星期六)14:00~15:30 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致遠樓5樓多功能會議室
第2場 113年10月19日(星期六)14:00~15:30 義守大學-行政大樓10樓國際演講廳
第3場 113年11月9日(星期六)14:00~15:30 高雄師範大學-文學大樓地下1樓小劇場
北區 第1場 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4:00~15:30 致理科技大學-綜合教學大樓地下1樓演講廳
第2場 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14:00~15:30 中原大學-自強商學大樓1樓金榮商學講堂
第3場 113年11月2日(星期六)14:00~15:30 明新科技大學-鴻超樓1樓國際會議廳
中區 第1場 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14:00~15:30 彰化師範大學-綜合中心2樓演講廳
第2場 113年10月19日(星期六)14:00~15:30 逢甲大學-學思樓2樓第九國際會議廳
第3場 113年11月2日(星期六)14:00~15:30 亞洲大學-亞洲會議中心地下1樓管理大樓
南區 第1場 113年10月19日(星期六)14:00~15:30 大仁科技大學-行政大樓9樓國際會議廳
第2場 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14:00~15:30 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地下1樓第一演講室
第3場 113年11月9日(星期六)14:00~15:30 嘉義大學(新民校區)-4樓國際會議廳
決賽場次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全國總決賽 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14:00~16:30 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

賽制規則

一、競賽出題範圍: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捐稽徵法、所得稅(含房地合一稅、手機報稅、受控外國企業制度等)、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含雲端發票)、貨物稅、菸酒稅、性別平等等國稅租稅常識、相關法規及稽徵實務。

(二)報名成功隊伍,給予題庫參閱(以電子郵件傳送予隊長)。

二、參賽人數限制:

(一)採團隊報名參加,每隊成員3人(限同校,可跨系、跨年級),每人限報名1隊,每校不限隊數。

(二)初賽各場次最多40隊,依報名順序(以報名時間為主)錄取,至各場次隊數額滿為止。

(三)每隊須推派1人為隊長,活動訊息均以隊長為通知對象。

(四)報名成功之隊伍,如因特殊原因須更換隊員,請於113年10月2日(星期三)17:00前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並經同意變更後始得參賽;晉級決賽之隊伍,不得更換隊員。

三、競賽方式:

(一)競賽分為「分區初賽」及「全國總決賽」二階段

1.第一階段分區初賽

(1)依各地區國稅局服務轄區分為臺北區、高雄區、北區、中區及南區等5區,各舉辦3場分區初賽,共計辦理15場次,每場次40隊,參賽隊伍以各地區國稅局轄內大專院校(以學校校本部位址縣市區分)為限,不得跨區報名,每一參賽隊伍僅能參加一場次。

(2)每場次(不論報名組數多寡)各取積分前3名之隊伍進入決賽,如遇有同分無法順利產生前述隊伍時,將先進行2題PK賽(第1次2題,第2次後每次1題),直至產生前3名隊伍為止。

(3)比賽座位由主辦單位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

2.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

(1)活動時間: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14:00~16:30(暫定)

(2)地點: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國際會議廳。

(3)按積分高低依序排名及頒發奬金、奬盃與奬狀(奬狀於活動結束後函送學校頒發予參賽隊伍),如遇有同分無法順利排列名次時,將先進行2題PK賽(第1次2題,第2次後每次1題),直至取得名次排名為止。

(4)決賽結果於比賽現場公布,並於現場進行頒獎。

(5)比賽座位由主辦單位按初賽場次順序及名次排定。

(二)競賽方式

1.以數位科技線上平台「Kahoot!」軟體進行租稅問答,初賽由參賽者於自有手機透過「Kahoot!」軟體作答,每一參賽隊伍僅能以1支手機作答,且該作答手機須自備網路連線;全國總決賽則由主辦單位提供之平板電腦及網路作答。

2.計分方式

(1)以「Kahoot!」軟體電腦計分,採積分制評分。

(2)題目區分難易程度,每題作答時間依難易題型設定答題時間,正確答題者,依作答速度快慢由「Kahoot!」軟體系統給予不同分數。

(3)答題正確性及作答速度攸關分數高低。

(4)比賽時可以翻閱題庫、法規等相關資料。

四、儲存雲端發票比賽

報名參加「全國租稅達人爭霸賽」之參賽者同時取得儲存雲端發票比賽競賽資格,並分別以個人及團體(以參賽隊伍為單位)進行競賽,儲存113年9-10月期雲端發票張數最多者,於決賽頒發禮券與奬狀。如遇儲存張數相同,則並列名次。

競賽獎項

一、租稅問答競賽全國總決賽奬金:共計114,000元

獎項 名額(隊) 獎金
第一名 36,000元、奬盃1座、奬狀3紙
第二名 24,000元、奬盃1座、奬狀3紙
第三名 18,000元、奬盃1座、奬狀3紙
第四名 15,000元、奬盃1座、奬狀3紙
第五名 12,000元、奬盃1座、奬狀3紙
第六名 9,000元、奬盃1座、奬狀3紙

二、參加分區初賽未晉級全國總決賽者,每人給予100元禮券。

三、晉級全國總決賽未獲名次者,每人給予300元禮券並補助交通費。

初賽分區 每人補助交通費
臺北區 1,200元
高雄區 1,200元
北 區 800元
中 區 200元
南 區 800元

四、儲存雲端發票比賽:個人第1名3,000元禮券,團體第1名4,500元禮券。

五、本活動採團隊報名,決賽獲奬隊伍應自行決定奬金分配並簽立領據,主辦單位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給得獎人。

參賽須知及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或重複報名,如有違反賽制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資格,並追回獎金(項)、奬盃及奬狀。

二、本項活動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相關個人資料,僅作為審核參賽資格、活動聯繫、租稅宣導、頒發獎勵及辦理獎(金)品所得扣繳等用途。

三、參賽隊伍請設計隊伍名稱(限10字內)及隊呼(時間限10秒內),隊呼內容為介紹隊伍或結合宣導雲端發票、手機報稅、房地合一稅制、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節能家電退還貨物稅等國稅業務相關之稅制(政),由主持人介紹各隊伍時呼喊隊呼。

四、參賽者須遵守比賽規則,比賽過程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及以手勢或其他方式告知答案,若有此狀況,當場立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五、各獎項得奬奬金應依法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獎項所得應列入得獎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獎金超過20,000元,須由得獎人繳納扣繳稅額,其他延伸之印花稅及相關稅金等費用,亦從獎金直接扣除。

六、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其獎金按給付額扣取20%稅額。

七、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等同接受及同意遵守本次比賽各項參賽規定,請詳閱活動簡章,並尊重主辦單位之專業及服從比賽結果。

八、主辦單位得就本競賽相關之活動進行錄影及拍攝,以利比賽進行與活動宣傳。

九、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並公告於活動官網。

本活動洽詢電話

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撥打(04)25205401分機172陳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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