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六屆宜蘭縣中小學水墨比賽

114年第六屆宜蘭縣中小學水墨比賽

 總獎金: 28800

最高獎金: 1200

報名時間: 2025-05-01 ~ 2025-05-08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水墨學會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

主辦單位電話: 0919-215-657(楊育純小姐)、0918-563-477(許淳茜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wj@tmail.ilc.edu.tw

壹、宗旨:

為推廣宜蘭水墨學會精神並落實在地藝術紮根,提升縣內學生對於水墨畫的認識與拓展學習水墨畫的人群,鼓勵學生自由創作增進水墨美術創作素養,落實水墨美術教學,提昇縣內民眾美學文化水平。

貳、依據:

依據宜蘭水墨學會第六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辦理。

參、指導單位:

宜蘭縣政府

肆、承辦單位:

宜蘭縣水墨學會

伍、協辦單位:

宜蘭縣教育處宜蘭縣文化局宜蘭國中東光國中

陸、聯繫方式:

總幹事 楊育純小姐。手機:0919-215657

監 事 許淳茜小姐。手機:0918-563477

柒、參加對象:

一、國中組:宜蘭縣市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美術班)學生。

二、國中組:宜蘭縣市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

三、國小組:宜蘭縣市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美術班)高年級學生。

四、國小組:宜蘭縣市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普通班)高年級學生。

五、國小組:宜蘭縣市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美術班)中年級學生。

六、國小組:宜蘭縣市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普通班)中年級學生。

捌、比賽辦法:

一、主題:

以蘭陽風情繪畫為主,歡迎學童啟發創作靈感。

二、規格:

四開直式(70x35cm)書畫用紙。

※橫式謝絕收件。

三、收件日期:

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8日(星期四)止;接受以單位寄送或親自到場送達。

四、收件地點:

宜蘭縣立宜蘭國民中學 教務處 (260宜蘭縣宜蘭市樹人路37號)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265宜蘭縣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

五、退件日期:

(一)得獎作品於8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至11:30於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興創館領回作品。

(二)未入選作品於8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至11:30於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興創館領回作品。

(三)未能於8月12日(星期二)中午11:30前領回作品,將由本學會自行處理;如果當天無法到場領取,請託人代領或事先告知。

玖、評審及頒獎:

一、評審:5月18日(星期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獲獎公告:得獎名單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公告及通知參展單位。

頒獎日期定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30於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興創館。

(如因疫情影響,本會得以取消辦理開幕暨頒獎典禮)

拾、獎勵辦法:

國中兩組,國小四組一共六組,各組取特優四名、優選若干;作品件數不足或審查未達標準,予以從缺。

一、特優,獎金壹仟貳佰元、獎品、專輯五冊、獎狀乙張。

二、優選,獎品、專輯五冊、獎狀乙紙。

註1:得獎者於展覽開幕時公開頒獎。當日無法到場、無代理人、無正當理由參加領獎者「視同放棄獎金」。

獎狀、獎品及專輯於作品退件時一併領取。

註2:如因流行疫情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取消辦理開幕暨頒獎典禮。本會另行通知得獎者領取獎金、獎品、獎狀及專輯。

壹拾壹、注意事項:

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一、作品曾參加公開競賽且獲得優選以上獎項者不予受理。

二、每人限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

三、不符合各項規定及本辦法所載之規定者,不予受理、不予評審,如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獎勵。

四、報名者對評審之結果、展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主、承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展示、攝影、出版、宣傳、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及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提供基於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六、凡報名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七、得獎作品於民國114年7月24日(星期四)至8月11日(星期一)止,在中興文化創意園區興創館展出。

八、本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或解釋。

壹拾貳、本活動簡章

可由以下網址下載: 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8e8666eb1810b4a8】或 FB搜尋【 宜蘭縣水墨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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