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 采風攝影比賽

2015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 采風攝影比賽

 總獎金: 40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15-03-16 ~ 2015-10-15

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主辦單位電話: 02-2507-1663、02-2508-3769

主辦單位Email:mars@marvelous.com.tw

【壹、活動目的】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擁有多元的山海自然美景,為民眾旅行及觀光的熱門景點,北觀處自104年起擴大轄區範圍延伸至基隆和平島、情人湖及外木山湖海灣等區域,增添風景區的自然內涵,為展現北觀轄內豐富的天然景觀及人文風貌,並邀請民眾共同來認識北觀新轄區,遂辦理采風攝影徵件活動,鼓勵民眾在徜徉於北觀美景之餘,也能透過鏡頭捕捉北觀之美,將北觀的獨特之處記錄下來,讓國內外更多人能知道、認識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同時得獎作品會作為國內外觀光宣傳使用,將臺灣之美推上國際。

【貳、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參、活動對象】

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肆、攝影主題】

以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景點為拍攝範圍,除了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和觀音山之外,還有今年的新轄區 – 基隆的和平島、情人湖及外木山湖海灣,包含各項人文、景觀、節慶活動、自然生態和婚紗等題材。

【伍、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須以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有效畫素為1,000萬畫素(含)以上,標準色域sRGB,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沖印或輸出為8X12吋彩色或黑白相片(亮面),不留白邊,並附上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JPG及TIFF檔,圖檔名編寫:姓名-作品名稱)
  2. 作品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裁切、去線、格放、留邊、護貝,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3. 參賽作品每人限最多10件,不收連作,每件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稱,並附報名表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可多張作品燒錄至1張光碟)、作品資訊表(浮貼於作品背面),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因應作品需要)
  4. 報名表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作品資訊表皆為一件作品一張。
  5. 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6. 若所繳交作品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7.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
  8. 為突顯北海岸及觀音山之美,參賽作品除主題外,需包含可清楚辨識北海岸及觀音山之背景,以避免爭議產生。
  9.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且「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並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10. 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陸、徵件時間】

104年3月16日至104年10月15日止,期間以外恕不受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柒、徵件方式】

  1. 參賽作品以掛號郵遞方式連同報名表寄至「邁思設計顧問有限公司(10455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3巷8號5樓)」,俾便日後評選使用,並註明『2015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采風攝影比賽徵件小組』,接受親送之作品;所寄照片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2. 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若發現身份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
  3. 參賽作品可用硬紙板保護以避免受損,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捌、評選標準】

  1. 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之。
  2. 擇期辦理評審會議,確定日期與地點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3. 評審結果暫定於11月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或專函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4. 評審標準:主題景致35%、美感意境25%、創意感動20%、拍攝構圖20%。

【玖、評選獎項】

  1. 金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参萬元,獎座乙只。
  2. 銀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只。
  3. 銅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只。
  4. 優選三十五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面(新轄區作品至少錄取10名)
  5. 佳作五十五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乙面(新轄區作品至少錄取15名)

【拾、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2. 得獎作品及原稿正片之著作權歸「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3. 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5. 主辦及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6. 主辦及執行單位為辦理本次徵件活動,須蒐集參賽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等資料,以在活動辦理期間及之後利用,包含活動收件審查、聯繫補正資料、辦理評審作業、授獎事宜、得獎公告、公開展覽、公開口述、公開轉印及報稅事宜等相關事務。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如您欲行使前述權利,請洽邁思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2-2508-3769】或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承辦人章小姐,電話:02-8635-5151】。若您未完整提供各項資料,將可能無法完成報名。
  7. 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至活動相關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8.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拾壹、活動洽詢】

承辦單位:邁思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 徵件活動聯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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