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嘉義縣聖誕節-「萬嘉燈火燿我嘉」全國繪畫比賽

2015嘉義縣聖誕節-「萬嘉燈火燿我嘉」全國繪畫比賽

最高獎金: 2000

報名時間: 2015-12-14 ~ 2015-12-18

一、目的:

(一)增進學子對鄉土的認識,落實嘉義五讚認同力政策。
(二)以鄉土為元素,畫出心中最美的家鄉,激發愛嘉情操。
(三)藉由繪畫嘉鄉之美的過程中,看見嘉鄉光輝燦爛,了解嘉鄉的進步茁壯。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嘉義縣義竹鄉南興國民小學

三、參賽資格:

全國各高中、國中、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比賽方法:

(一)畫材:

水墨畫、水彩畫、蠟筆畫、粉蠟筆畫等。

(二)組別:

  1. 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2. 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3.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4. 國中組
  5. 高中組

(三)規格:

須用四開圖畫紙,由承辦學校當天提供。

(四)主題:

以嘉義縣政府前太子大道及縣府前周邊聖誕節場景為主題。

(五)報名時間:

104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截止(如附件一)。

(六)報到時間及地點:

104年12月26日下午3:00起於嘉義縣政府前廣場。

(七)比賽時間及地點:

12月26日(星期六)下午4:00至7:00於嘉義縣政府前太子大道。

(八)成績公告:

於12/27上午評審完竣,當日下午1:00前公佈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 http://www.cyc.edu.tw/ 及嘉義縣南興國小網站 http://www.nses.cyc.edu.tw/ 查詢;承辦學校將另行通知前三名獲獎者領獎事宜。

(九)頒獎時間:

104年12月27日(星期日)下午5:30~6:00於縣府鐘樓前舞台區頒發各組前三名獲獎者。

五、 評審方式:

於收件結束後,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評選出各組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各組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得以從缺或各組間流用。

六、獎 勵:

(一)學生獎勵:

獲獎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之個人發給2000元、1500元、1000元與100元禮劵,另核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二)指導老師獎勵:

  1. 第一名嘉獎二次,第二名嘉獎一次,第三名嘉獎一次,佳作核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2. 若係屬本縣編制內教師,依上開獎勵規定辦理敘獎,非編制內教師則核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非本縣學校之指導老師,本府函文各縣市政府本全權責自行辦理獎勵事宜。
  3. 指導老師若指導多件作品獲獎,則合併記功乙次為限,另核發 獎狀部份取最優之成績,最多核發2件優勝作品之獎狀。
  4. 已完成報名後,則不接受賽後更換指導老師與參加學生。

(三)工作人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辦理獎勵事宜。

七、作品處理:

參賽者之畫作一律不退回,參賽作品版權歸屬嘉義縣政府,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八、經費來源:

所需經費9萬元由環保局-環境教育基金支應。

九、本計畫呈報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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