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第13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企業命題組】

2015 第13屆育秀盃創意獎-微電影類【企業命題組】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15-10-01 ~ 2016-02-17

競賽主題

美好生活Beautiful Life

美好生活Beautiful Life不只是想像,本屆透過這十三個字母代表十三個重點技術、服務與應用領域,包括Banking行動支付、Electronic電子、Apps應用、Utility公共事業、Transportation智慧交通、IoT物聯網、Film多媒體影像介面、Ubiquitous無所不在、Local在地、LBS移動定位服務、Interaction互動服務、Founding募資平台、3E(Ecology, Environment & Energy)生態、環境及能源,來描繪未來生活藍圖,讓美好生活的核心精神深化,盼能激發創客,結合工業設計、軟體應用及微電影進行跨界交流創作。

微電影類【企業命題組】競賽辦法

主題

企業命題:聯華神通集團企業創意行銷

影片內容請切合主題,擇下列聯華神通集團企業產品、品牌或命題為拍攝題材的微電影創作,透過鏡頭語言之詮釋與創意,讓觀眾深刻了解企業、產品或品牌。
集團官網 http://www.msgroup.com.tw/mitac_international_zh.asp

聯華實業-產品

水手牌麵粉、新高山麵粉、LH蓬萊米殼粉、QQ義大利麵、CamPania義大利麵

神達電腦-Mio行車安全最保障

道路的形形色色人生百態,安全保障最重要。
導航幫你指引不迷路,行車紀錄器抓出假車禍、胎壓偵測隨時掌握行車狀況,
專利動態預警系統(Smart Alert),高速行駛盡早提醒,幫助減少緊急煞車次數,也省罰單荷包。

Mio產品不限特定型號(有特別拍攝需求的型號,請事先向主辦單位提出拍攝租借申請)

神通電腦-行動智慧城市

包含智慧IC卡、雲端監控、智慧交通運輸、捷運系統、高鐵票證系統、出國自動通關查驗系統E-Gate、航前旅客資訊系統、台北市錄影監視系統、智慧圖書館業務面向皆為可拍攝題材

參加資格

  • 不限國籍,凡持有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及碩博士之學生證(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皆可報名參與。
  • 微電影類,每組成員人數不限,最少2名成員為上述學生身份。
  • 報名以作品為主,團隊可創作多件作品繳交,一件作品需一組參賽編號,請逐件報名。
  • 報名可含演出成員,演員方可取得獎狀。
  • 同一件作品亦可跨類別報名。例如作品同時包含行銷創作及食育創作時,請依據各類競賽繳件說明,分別報名以取得資格。
  • 競賽期間作品同時參加校內競賽、新一代、政府等單位舉辦之競賽,作品所有權歸屬為學生所有,方可報名。

徵件範圍

  • 5分鐘以內(最長300秒)原創微電影
  • 拍攝手法、工具及影片類型不拘(紀錄片、劇情片、動畫片、表演藝術均可)

競賽時程

  • 報名2015年10月1日(四)開放官網線上報名。
  • 初賽2016年2月17日(四)23:59前,完成報名及作品繳件上傳,逾期恕不受理。
  • 決賽2016年4月(詳見官網公告)

作品須知及規格

※初賽

  1. 5分鐘影片,剪輯後製含片尾誤差請勿超過30秒,不符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審範圍。建議加旁白、字幕、製作團隊、企業或品牌logo及感謝字幕,但請勿出現學校系所全名及指導老師字樣。檔案存為AVI.或MP4,規格720*480以上,上傳至YouTube,繳交連結,並保留原始檔。
  2. 3張全彩劇照或電影海報,至少一張直式,JPEG格式,1280*1024,300dpi,單一圖檔勿超過5MB。
  3. 提案企劃書一份(word檔),內容可包含「電影名稱、長度、影片類型、故事大綱、工作人員名單、演員介紹、分鏡圖、劇本」等有助於了解作品之說明。

※決賽

  1. 5分鐘影片原始檔,光碟一份。
  2. 微電影作品授權與合作協議書,正本一份。如有與微電影作品相關之肖象授權書、音樂著作財產權個別授權協議書等紙本資料,請妥善保管。

評選標準

  • 主題契合度(40%):企業品牌、產品、企業形象、故事內容
  • 創意表現(30%):原創性、創意發想、互動、特效、劇情
  • 技術表現(20%):影片質感、運鏡、原創音樂、音效、後製剪輯、特效技術
  • 團隊表現(10%):導演執行、呈現品質、故事完整性、演員表現、網路人氣

競賽獎項

  • 首獎:1名,獎學金15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企業創意行銷銀獎:3名,獎學金5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食育創作銀獎:1名,獎學金5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優選:2名,獎學金2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佳作:8名,獎學金5000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在地食育創作拍片補助申請:10名,獎學金最高2萬元整。
    • 指導老師獎:1名,首獎團隊,每隊指導獎金1萬元整,每位指導老師獎狀一只,由指導老師領取。
    • 企業實習或影片授權合作機會:首獎團隊成員皆可參與聯華神通集團企業提供之暑期實習機會。
    • 初賽完成繳件審核團隊,每位隊員可獲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及主辦單位決議,得從缺或調整。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應依主辦單位之要求辦理領獎,及提供完整資料(包含:參賽證明書紙本、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影本、存摺影本、作品原始檔光碟、其它授權文件),於決賽頒獎典禮當日,主辦單位通知辦理後1個月內(2016年5月31日)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領獎。

注意事項

特別說明

  • 主辦單位可協助安排企業拍攝場地及部分產品申請,如拍攝團隊有需求,歡迎來電洽詢,並至官網「下載專區-初賽文件下載」場地及器材租借申請單,填妥後傳真至02-26576046或寄至ysedaward@gmail.com,需正本掃描電子檔,來電02-26576666#7503確認,將會有專人協助您辦理申請及產品寄送手續。
  • 官網「下載專區」提供部分產品、企業介紹,及企業logo檔案下載,影片拍攝有需求,歡迎多加利用。
  • 為考量競賽公平性,所有繳交資料,包含企劃書、劇照與影片,切勿註明學校系所名稱及指導老師姓名,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所有繳交作品檔名,請確實設定為「參賽編號-隊伍名稱-作品名稱」。
  • 所有上傳作品,請確認可正常開啟,影片連結為可供評審瀏覽之設定。
  • 創作中使用之素材,為他人之創作內容,請於企劃書及影片中註明出處或露出相關訊息,尊重原創。

大賽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企業LOGO等相關資訊。

※同意條款

  • 為考量評審公平性,繳交作品(包含設計圖、模型、企劃書、光碟、影片、簡報)
    之正面與內容,除參賽編號、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記號,如作者姓名、學校/廠商名稱或LOGO、指導老師姓名等,企業命題logo使用不在此限,不合乎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各階段入選者需於規定時間內繳交相關資料,否則將取消入選資格,並依作品狀況主辦單位自行斟酌是否遞補名額。
  • 參賽作品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於運送造成損傷,主辦單位不修補責任,若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已充分瞭解競賽內容、規範及條款,參賽者須尊重此活動各項規定及評審,未遵守本活動等參賽規定者視同棄權。
  • 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應依主辦單位之要求辦理領獎,及提供完整資料(包含:參賽證明書紙本、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影本、存摺影本、作品原始檔光碟、其它授權文件),於決賽頒獎典禮當日,主辦單位通知辦理後1個月內(2016年5月31日)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領獎。

※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團隊)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初賽報名時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 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於競賽期間請尊重主辦單位專業評審團各評審決議,是否讓作品持續參賽,如有其它法律相關責任,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並取消獲獎資格。
  • 競賽期間團隊代表有義務參與主辦單位之相關活動,如頒獎典禮,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參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之競賽期間及賽後各類宣傳活動展出。
  • 育秀盃競賽後,各公司提名及入選決賽之優秀作品,經給予獎品(金)後,可持續豐富各企業網站及軟性行銷內容,企業將享有影片使用權利,同時揭露影片製作團隊訊息,以保障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未得獎之創作,主辦單位保有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與創作人協商以取得所需權利。

※智慧財產權

  •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各別擁有,為宣導本活動及參賽作品所需,參賽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放、影像及圖文宣導、攝影、重製、改作、編輯、印製、散布、出版、網頁製作、下載傳輸、廣告、廣播等),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集團之關系企業),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三年之傳播權利,在此三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 參賽作品如欲於三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其它

  • 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 獎項獎金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放棄獲獎資格。依政府規定,贈品價值(商品定價)若超過20,000元,依法需繳納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並於次年寄發所得扣繳憑單。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20%機會中獎所得稅。

競賽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變動、修改及解釋,若有變動依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由育秀教育基金會執行。

 

via : 2015 第13屆育秀盃創意獎 – 微電影類【企業命題組】


育秀盃創意獎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