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第13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

2015 第13屆育秀盃創意獎-軟體應用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15-10-01 ~ 2015-12-17

競賽主題

美好生活Beautiful Life

美好生活Beautiful Life不只是想像,本屆透過這十三個字母代表十三個重點技術、服務與應用領域,包括Banking行動支付、Electronic電子、Apps應用、Utility公共事業、Transportation智慧交通、IoT物聯網、Film多媒體影像介面、Ubiquitous無所不在、Local在地、LBS移動定位服務、Interaction互動服務、Founding募資平台、3E(Ecology, Environment & Energy)生態、環境及能源,來描繪未來生活藍圖,讓美好生活的核心精神深化,盼能激發創客,結合工業設計、軟體應用及微電影進行跨界交流創作。

軟體應用競賽辦法

主題

行動智慧城市

依據聯合國 World Urbanization Prospects:The 2014 Revision 報告,2014年全世界有54%的人口居住在城市中。預期2050之前,全世界會達到三分之二(66%)的人口聚居於城市中,三分之一(34%)居住於郊區。這個分布數據,與二十世紀中期的分布恰恰相反。

展望未來,城市與人們的互動與共生更加密切,以人為中心,透過新一代的資訊科技,如物聯網(IoT)、智慧型終端、移動穿戴、移動互聯網,應用到城市中的醫療及行動照護;公共安全;安全監測;鐵路及交通系統;行動支付領域,來設想未來城市應該是什麼樣子,並藉智慧公民群眾的力量,打造符合公民期待及需求的行動智慧城市。

參加資格

  • 不限國籍,凡持有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及碩博士之學生證(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皆可報名參與。
  • 工業設計類及軟體應用類,每組成員1-6人為限。
  • 報名以作品為主,團隊可創作多件作品繳交,一件作品需一組參賽編號,請逐件報名。
  • 同一件作品亦可跨類別報名。例如作品同時包含軟體及工業設計創作時,請依據各類競賽繳件說明,分別報名以取得資格。
  • 競賽期間作品同時參加校內競賽、新一代、政府等單位舉辦之競賽,作品所有權歸屬為學生所有,方可報名。已獲獎作品如有持續創新部分,歡迎報名參賽。

徵件範圍

徵求於各式可攜式行動及穿戴裝置上開發符合市場作業系統(Android、iOS、Windows Phone…等)的創新軟體及應用。

競賽時程

  • 報名2015年10月1日(四)開放官網線上報名,請登入/會員中心開始報名。
  • 初賽2015年12月17日(四)23:59前,完成報名及作品繳件上傳,逾期恕不受理。
  • 複賽2016年2月17日(三)23:59前,完成作品繳件上傳,逾期恕不受理。
  • 決賽2016年4月(詳見官網公告)

作品須知及規格

※初賽

  1. 提案企劃書一份(word檔),內容可包含「作品名稱、開發背景、產品介紹、產品創新性、平台類型、系統架構、功能說明、操作介面及說明、商業模式、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API、open source packages、專利」等有助於了解作品之說明。內容不用多,2頁說明即可。
  2. 直式作品照片,全彩三張,JPEG檔,1280*1024,72dpi,單一圖檔勿超過5MB。
  3. 參考文件及範例,請至官網「下載專區-初賽文件下載」。

※複賽

  1. 3分鐘內產品微廣告,請呈現出MIT台灣精品的形象與精致質感,兼備軟體功能、操作介面及使用者情境展現的介紹。解析度720*480dpi以上,AVI.或MPEG.格式,上傳至YouTube,繳交連結,並保留原始檔。

 ※決賽

  1. 軟體成品及5分鐘簡報ppt.(含影片素材,勿嵌入簡報中)。
  2. 評審時間8分鐘,包含5分鐘的簡報、影片及Demo;3分鐘的評審Q&A。
  3. 請繳交複賽3分鐘內產品微廣告,影片原始檔,光碟1份。
  4. 簡報的對象僅為評審團委員,不對外開放,指導老師可入內,但請勿協助簡報。另現場僅提供投影設備、麥克風、統一播放簡報之筆電一台、簡報精靈,各隊請依需求自備行動裝置、Mac投影轉接頭等設備。
  5. 更多決賽相關細節及注意事項,請見決賽入圍通知信件。
  6. 作品資料寄送或親送於「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7號10樓 育秀教育基金會 黃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576666#7503

評選標準

  • 創新概念(30%):原創性、創意表現
  • 介面設計(20%):視覺美感、操作流暢、符合使用者經驗
  • 技術運用(20%):人機功能、人因工程、最佳化、通用性
  • 商業價值(20%):市場性、作品上架平台、下載量、募資
  • 跨界整合力及企劃力(10%):簡報技巧、故事性、產品完整性、符合競賽主題

競賽獎項

  • 金獎:1名,獎學金15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銀獎:1名,獎學金8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銅獎:1名,獎學金6萬元整,獎盃乙座,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優選:2名,獎學金2萬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佳作:10名,獎學金5000元整,每位隊員獎狀一只。
  • 指導老師獎:3名,金、銀、銅獎團隊,每隊指導獎金1萬元整,每位指導老師獎狀一只,由指導老師領取。
    • 企業實習或產品協同量產合作機會:金、銀、銅獲獎團隊成員皆可參與聯華神通集團企業提供之暑期實習機會,產品開發協同量產工作機會,另行討論。
    • 初賽完成繳件審核團隊,每位隊員可獲電子參賽證明書一份。

新一代優選團隊產品開發補助:最多4名,獎學金1萬元整,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將頒發優選獎狀一只。

本獎項提供給參與「2015-2016新一代設計產學交流畢業專題徵件暨企業大獎」未獲得標竿團隊10萬元獎金(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頒發)之團隊。軟體應用、工業設計獲新一代優選團隊皆可領取補助,唯工業設計同時參與育秀盃工業設計類,開發補助及模型製作補助獎學金擇一頒發領取。

各獎項經決賽評審小組及主辦單位決議,得從缺或調整。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應依主辦單位之要求辦理領獎,及提供完整資料(包含:參賽證明書紙本、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影本、存摺影本、作品原始檔光碟、其它授權文件),於決賽頒獎典禮當日,主辦單位通知辦理後1個月內(2016年5月31日)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領獎。

注意事項

特別說明

  • ※為考量競賽公平性,所有繳交資料,包含企劃書、簡報內容與影片,切勿註明學校系所名稱及指導老師姓名,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所有繳交作品檔名,請確實設定為「參賽編號-隊伍名稱-作品名稱」,無法辨識為何組作品者,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 ※所有上傳作品,請確認可正常開啟,影片連結為可供評審瀏覽之設定。
  • ※創作中使用之素材,為他人之創作內容,請於企劃書及影片中註明出處或露出相關訊息,尊重原創。
  • ※報名時請務必詳細了解競賽辦法及注意事項。

大賽注意事項

※參賽內容使用資訊

主辦單位育秀教育基金會及聯華神通集團關係企業(聯強國際、聯華氣體、聯華實業、聯成化科、神通電腦、神達電腦、神基科技等)授權參賽者,因育秀盃競賽需要使用此七家公司網站內、企業LOGO等相關資訊。

※同意條款

  • 為考量評審公平性,繳交作品(包含設計圖、模型、企劃書、光碟、影片、簡報)
    之正面與內容,除參賽編號、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記號,如作者姓名、學校/廠商名稱或LOGO、指導老師姓名等,企業命題logo使用不在此限,不合乎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 各階段入選者需於規定時間內繳交相關資料,否則將取消入選資格,並依作品狀況主辦單位自行斟酌是否遞補名額。
  • 參賽作品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於運送造成損傷,主辦單位不修補責任,若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已充分瞭解競賽內容、規範及條款,參賽者須尊重此活動各項規定及評審,未遵守本活動等參賽規定者視同棄權。
  • 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應依主辦單位之要求辦理領獎,及提供完整資料(包含:參賽證明書紙本、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影本、存摺影本、作品原始檔光碟、其它授權文件),於決賽頒獎典禮當日,主辦單位通知辦理後1個月內(2016年5月31日)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領獎。

※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需自行創作,確定作品所有權為參賽者(團隊)所有,參加過其它國內外相關之競賽,請於初賽報名時誠實列舉參與之競賽及獲得獎項,不得於其它媒體公開發表過,主辦單位有權就此決定參賽者參賽資格。
  • 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於競賽期間請尊重主辦單位專業評審團各評審決議,是否讓作品持續參賽,如有其它法律相關責任,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作品若與他人產生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解決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將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項,並取消獲獎資格。
  • 競賽期間團隊代表有義務參與主辦單位之相關活動,如頒獎典禮,未參與展示與頒獎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參賽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之競賽期間及賽後各類宣傳活動展出。
  • 育秀盃競賽後,各公司提名及入選決賽之優秀作品,經給予獎品(金)後,可持續豐富各企業網站及軟性行銷內容,企業將享有影片使用權利,同時揭露影片製作團隊訊息,以保障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未得獎之創作,主辦單位保有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與創作人協商以取得所需權利。

※智慧財產權

  •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者各別擁有,為宣導本活動及參賽作品所需,參賽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使用參賽作品(包括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放、影像及圖文宣導、攝影、重製、改作、編輯、印製、散布、出版、網頁製作、下載傳輸、廣告、廣播等),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集團之關系企業),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三年之傳播權利,在此三年期間,不得將作品之類似創意與設計轉讓他人。
  • 參賽作品如欲於三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優先購買之權利。前述智慧財產之購買應含該參賽作品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人格權)。

※其它

  • 基於為參賽者作品推廣的前提下,參賽者同意將參賽作品,委由主承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
  • 獎項獎金由評審會議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他獎項,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放棄獲獎資格。依政府規定,贈品價值(商品定價)若超過20,000元,依法需繳納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並於次年寄發所得扣繳憑單。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需繳納20%機會中獎所得稅。
  • 競賽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變動、修改及解釋,若有變動依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由育秀教育基金會執行。

 

via : 2015 第13屆育秀盃創意獎 – 軟體應用 


育秀盃創意獎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