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流連‧琉戀」微電影競賽

2017「流連‧琉戀」微電影競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28

壹、活動主旨

為推動琉球鄉觀光發展,發掘琉球之美:海龜、王船祭、漁村文化的生命力,藉由微電影展示風景、文化及人物等風貌,體現琉球海島漁鄉風情,期望透過微電影,讓遊客留戀小琉球、流連小琉球。

貳、徵選主題

以有助於傳承在地文化內涵,增添小琉球深度觀光旅遊,提升人文素質之相關題材。可以信仰、漁村風情、傳統習俗、休閒漁業、在地食材、海龜、環保、減塑等題材為創作元素與概念發想,透過創造性、故事性與原創性的方式拍攝出影像作品。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漁業署

二、主辦單位:琉球鄉公所

三、承辦單位: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肆、徵選規定與辦法

一、參加徵選資格

  1. 不限年齡、性別、身分,在校學生、社會人士均可報名。
  2. 得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團隊報名須填寫報名代表者,1組以5人為限。
  3. 無論報名個人徵選或是團隊徵選,每人可重複跨隊參加,但以參加2隊為限。
  4. 每組報名團隊可投多件作品,但以2件為上限。

二、徵選重要時程

  1. 初選時間:請於106年9月28日(五)24:00前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參賽影片至Youtube(Youtube網址需填入報名表欄位中),如有任一項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未報名。
    ※線上報名地址:http://liuqiumovie.webnode.tw/contact/
  2. 入圍名單公佈時間:民國106年10月上旬。
  3. 得獎名單公佈時間:民國106年10月底。
  4. 主辦單位保有公布時間更正之權利。

三、作品規格

  1. 1920*1080dpi以上,拍攝器材不拘。
  2. 以可支援上傳至 YouTube 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等),但參賽者需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以供主辦單位使用。
  3. 影片長度為8~10分鐘 (含片頭、片尾)以內。
  4. 影片語言不限,需加上中文字幕。
  5. 影片名稱請以『流連‧琉戀-XXXX』為命名標準。
  6. 影片主題需符合本主辦單位規定之徵選主題。

四、報名方式

  1. 網路報名:
    • (1)報名表:請至本活動線上報名網址,將網路報名表填寫完成。
    • (2)授權同意書:請將活動簡章檢附之「授權同意書」列印紙本,簽署後掃描存成 pdf /png / jpeg / jpg 等格式的檔案,寄至 1021548111@stu.nkmu.edu.tw 信箱。
    • (3)初選影片:錄製徵選作品後,需上傳至youtube網站,並將作品網址連結填寫於線上報名表提供的欄位中。

伍、評選方式與規定

(一)初審-作品資格審核:
主辦單位將針對影片內容是否符合主題及參賽注意事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參賽資格才可進入決審,入圍名單預計106年10月上旬公佈於活動網站。

(二)決審-作品專業度評選:
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入圍作品進行最終決審,預計評選3部得獎作品(決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從缺之獎金得移作其他獎項使用),得獎名單預計106年10月底公佈於活動網站。

  1. 主題表達:40%(針對劇情適切性)
  2. 創意表現:30%(劇本、運鏡、剪輯手法創新度)
  3. 技巧呈現:10%(影片拍攝技巧、後製技術及感染力)
  4. 整體呈現:20%(作品整體完整度)

陸、獎項

  •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乙紙。
  •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狀乙紙。
  •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影像、音樂、文字均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入選或得獎者必需歸還所得獎金、獎狀與相關補助金等,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均有展示與使用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與徵選作品之影像、音樂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三、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四、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五、報名徵選之作品上傳至youtube網站或通訊報名者,徵選作品及投件視為一次手續,該影片即視為參賽作品,不得臨時抽換。

六、報名徵選者報名確認無誤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直接進入初審,未填寫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

七、若遇參賽者總分同分時,將逐步依據各階段評分標準的個別分數來排序。

八、比賽期間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數名擔任評審,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之評定結果,不得異議。

九、獲獎者獎金須依所得稅法扣繳稅金。

十、凡報名參加此徵選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一、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取消本活動以及相關內容變更、解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或最新訊息,將於活動網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十二、本辦法中所列之主辦單位各項權利義務均委由徵件單位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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