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竹梅源文藝獎」全國油畫比賽

得獎作品
2017「竹梅源文藝獎」全國油畫比賽

 總獎金: 1300000

最高獎金: 300000

報名時間: 2017-11-01 ~ 2017-11-04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

壹、比賽宗旨:

為提升藝術文化水準,促進藝術創作交流,致力藝術教育平台,「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竹梅源文藝獎」,希望推廣藝術、提昇文化品質,發掘更多青年藝術菁英。

貳、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

參、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南部美術協會

肆、參賽資格:

凡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伍、比賽主題:

以台灣地區,包含金門、馬祖、澎湖等地的人、事、物、景為比畫作主題,傳達在地自然、人文、藝術、觀光等知性與感性的內涵。

陸、比賽獎勵:

前三名及優選除頒發獎金、獎狀以外,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典藏者獎金如下:

  • 第一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參拾萬元
  • 第二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第三名 壹位 獎金新臺幣壹拾伍萬元
  • 優 選 柒位 每位獎金新臺幣捌萬元
  • 入選作品若干名每位補助新台幣伍仟元材料費及頒發獎狀

柒、作品規格:

一、油畫最大號五○號,最小以三○號為限。畫框背面須裝木板、正面裝壓克力(不得裝玻璃)、畫作勿以釘槍裝釘;為保護畫作,若未依規定者,主辦單位不負損毀安全。每人以一件為限,所須裝運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二、報名參賽者均須填寫初審送件報名表,請至「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 http//www.wylf.org.tw下載。

捌、參賽作品規定:

參賽畫作必須為 2017 年創作。凡參加過國內美展競賽比賽之作品,均不得以原作再參賽,如有拷貝抄襲、違反本簡章任何規定者,經發現或檢舉,得取消參賽資格,並獎金追回,已獲獎者亦同。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玖、評審機制:

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畫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對參賽作品進行初審、複審及決審作業。參賽者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典藏與使用權:

決選第一名至第十名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基於宣傳推廣需求,主辦單位對入選及得獎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以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拾壹、保管責任:

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主辦單位當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

拾貳、收件日期:

一、初審畫作照片收件~

(一)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4 日止限時掛號寄件,以郵戳為憑,請用信封投寄,逾期原件退回。照片規格彩色 8X10 吋一張,不得局部拍照,並勿折疊。
(二)掛號郵寄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 836 號 5 樓之 3,請註記「竹梅源文藝獎」活動收。
(三)初審資料一概不退還。
(四)參賽作品照片之拍製建議由專家協助處理,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五)入選公佈:初審入選名單於 2017 年 11 月中旬公佈在「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首頁並專函通知。

二、複審原作收件~

(一)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8 日寄件,以郵戳為憑。
(二)複審送件:初審通過參賽者,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請在期限內繳交與初審照片相同之原作參加複審,並隨作品附上「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乙片,並於光碟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三)郵寄地址:813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號文府國小,並註記「竹梅源文藝獎」活動收。

三、決審~複審通過者,再參加決審。

拾參、頒獎及作品展示:

一、頒獎典禮暨得獎作品展出時間與地點另定。
二、參賽者需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規劃展示活動。
三、展出結束後作品由主辦單位寄回給參賽者。

拾肆、活動洽詢:

請上「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官網「聯絡我們」留言,
並留下連絡電話,將有專人為您回覆。

拾伍、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

並隨時公告於「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http//www.wylf.org.tw 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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