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國雲端APP行動創意應用競賽

2017全國雲端APP行動創意應用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26

一、競賽宗旨:

智慧型手機突破空間限制的特點,使其成為最貼近人類生活的一種通訊裝置,經由雲端運算與行動裝置所結合的應用服務,近年來已被各行各業所重視並逐漸採用,各產業的無不積極發展並深化對雲端技術的應用。

二、競賽目的:

由於各產業對雲端應用人才需求增加,本系舉辦2017全國雲端APP行動創意應用競賽,目的在培養未來各產業需求的雲端科技人才,提升相關資訊素養能力。從競賽當中,互相觀摩學習,激盪出創意的火花,發掘賦有各式創新想法與創業模式。

三、活動成員

主辦單位:萬能科技大學 觀光餐旅暨管理學院 資訊管理系

協辦單位:長茂科技

四、競賽方式:

競賽內容將分為1.多媒體行銷、2.行動商務,共2大主題,每項主題均分大專組與高中組,請參賽隊伍依各主題提出一個具有創新、創意的概念並完成實際APP作品。大專組:初賽請各隊提出APP服務企畫書(見附件)進行書面甄選,高中組:省略,無須上傳。入圍決賽隊伍於活動當日需現場簡報,並須以無線移動裝置實機展示其作品,競賽隊伍依主題分別評比之。

五、競賽主題:

  • 多媒體行銷 (分大專組與高中組)
  • 行動商務 (分大專組與高中組)

強調運用多媒體設計之能力,進行主題導覽與在地服務,結合行動裝置特有的功能,如GIS、無線通訊、照相機、陀螺儀、水平加速器等,展現參與競賽主題。

  • 文創新意:
    • 以文創新意介紹、導覽與推廣各地精緻文化、宗教傳承、在地人文、重點農業、特色工藝、歷史古蹟等。
  • 交通建設:
    • 建構交通建設現在榮景與未來發想,例如桃園航空城、全國快速道路、縣市捷運、各類交通建設與動線。
  • 生活創意:
    • 食衣住行育樂結合GIS在地服務創意加值應用,例如結合遊樂中心、飯店、餐廳、博物館、購物中心、賣場、美食之旅遊行程規劃、促銷、銷售與導覽等加值應用。
  • 企業行銷:
    • 例如企業形象包裝行銷、產品介紹行銷、觀光工廠導覽行銷、在地農業推廣行銷、學校校園導覽行銷、產業別公司別行銷等。
  • 結合開放資料商業應用
    • 政府單位與縣市政府開放資料等資料的加值應用,資料可以在
    • 國內外政府與機構開放資料應用

強調運用網路行銷創意、與電子商務銷售,結合行動裝置特有的功能,如GIS、無線通訊、照相機、陀螺儀、水平加速器等,展現參與競賽主題。

六、雲端平台:

除一般設計平台外,本競賽提供長茂科技公司的CmoreCloud雲端服務APP設計平台(非資訊相關科系學生,亦可經簡短學習即可運用)供參賽隊伍使用,參賽隊伍如果需要使用,請於報名中勾選需使用雲端服務平台。CmoreCloud使用手冊,可上網https://paas.cmoremap.com.tw/o…查詢。

七、展示平台:

限無線移動裝置或平台,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及含無線通訊之顯示裝置等。

八、參賽資格:

  • 全國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及全國高中職校在學學生。
  • 每個團隊1~4人,團隊需自行命名,每人限參與1個團隊,報名1個競賽組別。
  • 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競賽活動已獲得名次之作品。
  • 團隊須具有使用之照片版權,不具有版權原則上不得使用。

九、報名方式:

免收報名費,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萬能科大資訊管理系網站http://www.im.vnu.edu.tw)。(詳見時程與競賽規則),逾時或資料不齊全,上傳截止公告後不接受補件。

十、重要日程

時程 日期 重點內容
報名與CmoreCloud帳號分配 即日起~2017/11/26 線上報名網址為http://www.im.vnu.edu.tw/最新消息區
上傳參賽企畫書(大專組) 即日起~2017/11/26 11/26中午12點前上傳APP企畫書,上傳網址同上
網站公佈參賽名單 2017/11/30 網站公佈參賽名單。
初賽日期(書面審查) 2017/12/1~12/7 評審書面審查及評選。
網站公佈決賽名單 2017/12/8 網站公佈決賽名單及簡報順序。
上傳競賽簡報檔(大專組與高中組) 2017/12/9~12/14 12/14中午12點前上傳競賽簡報檔,上傳網址同上。
決賽日期(現場簡報) 2017/12/20 1.決賽準時報到。

2.決賽各組現場實機展示、書面資料及簡報(實機展示及簡報共5分鐘、問答3分鐘、換場2分鐘)共10分鐘

頒獎典禮 2017/12/20 頒發典禮

十一、評審辦法:

  1. 大專組:競賽評分將分為二階段獨立計分篩選,第一階段:參賽隊伍書面評選,第二階段:入圍決賽者現場簡報與實機展示評審,競賽簡報檔需事先上傳。1. 大專組:競賽評分將分為二階段獨立計分篩選,第一階段:參賽隊伍書面評選,第二階段:入圍決賽者現場簡報與實機展示評審,競賽簡報檔需事先上傳。
  2. 高中組:直接進行決賽現場簡報與實機展示評審,競賽簡報檔需事先上傳。
  3. 決選評審委員由主辦及協辦單位推薦。

十二、競賽獎勵:

於決賽獲勝之競賽隊伍,各組給予以下之獎勵(得獎名單不得重複,並可從缺,各組頒獎名次數量,得基於報名隊伍人數,進行增減調整):

  • 第一名:獎品及獎狀。
  • 第二名:獎品及獎狀。
  • 第三名:獎品及獎狀。
  • 佳作獎:獎狀。

十三、注意事項:

  • 單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組競賽,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經大會查證屬實,將取消全部參賽資格。
  •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需具原創發想之作品。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競賽活動已獲得名次之作品,或已上架至商業性store供下載之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經大會查證屬實,將取消全部參賽資格及追回各項獎勵。
  • 尊重他人智慧財產,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或音樂、影片等媒體。參賽作品若遭檢舉為侵權或抄襲,經主辦單位確認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 參加競賽或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入選資格與獎勵,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競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創作人所有,相關之智慧財產權登記等申請事務由創作人自行處理,但相關競賽作品須無條件同意萬能科技大學重製,並可在任何場合與活動公開展示與應用。
  • 各階段繳交所有文件將不退回,請參賽隊伍自行備份。
  • 各項資料延遲交件者,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 決賽未親自到場參加展示者,視同放棄參賽。
  • 參加競賽的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並有具體事證,則追回資格與獎勵。

聯絡單位:萬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地    址:桃園市中壢區水尾里萬能路一號 萬能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網    址:http://www.vnu.edu.tw/

電    話:03-4515811轉66000 or 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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