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啦啦隊錦標賽

2017年全國啦啦隊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06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競技啦啦隊協會(CTCA)

一、競賽宗旨:

為推廣全國啦啦隊運動風氣、敦睦各界情誼,展現國人自信、樂觀、自我激勵的團隊精神,提升啦啦隊水準,並與國際接軌創造佳績。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競技啦啦隊協會(CTCA)

四、協辦單位:

本會各縣市團體會員協會、委員會

五、比賽日期:

106年12月2~3日(星期六~日)

六、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體育館 (11153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七、報名資格:

(一)報名代表學校之隊伍必須全部為該校之學生,並持本學期註冊完成之學生證(公開組除外),外國人士申請後得以參加公開組。體育保送生、單獨招生、運動績優學生下場人數超過4分之1的隊伍,應參加甲組或公開組之比賽。

(二)每位選手限參加團體隊1隊、指定動作組1隊、小組2隊(同一組不得參加2隊)(競啦與啦舞跨組參賽可再加1隊)。每校隊數不限,以A.B.C隊區分。

(三)競啦與啦舞跨組參賽:若跨組參加競啦與啦舞時,僅能參加所跨組別其中1隊。

(四)各級學校舞蹈班、舞蹈系及舞蹈社或俱樂部必須參加該年齡之啦舞公開組別。

(五)教練與選手應審慎評估參加隊數,避免因賽程接連或體力因素影響成績表現。

八、報名方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1月6日(星期一)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協會網址:http://www.ctca-cheer.org.tw E-mail、電話、傳真詳見報名表。

(三)手續:至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填妥報名表格及隊伍簡介以E-mail方式寄至協會信箱,以利編印手冊之。轉帳或匯款資料詳見報名表。報名後如欲變更名單,須於領隊會議當天完成手續,未完成報名手續(含繳費)之隊伍不得參賽。

(四)保險:本會針對賽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單位請依需要自行辦理保險。

(五)報名費:※繳費收據須註名繳費人姓名(單位),E-mail至協會。詳見報名表。

(六)本比賽觀眾入場採購票制,未列名於報名表上之人員,請購票入場。

九、獎勵方式:

(一)團體賽:各組前6名頒發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二)小組賽:各組前3名頒發獎牌乙面,前6名頒發獎狀乙紙。

十、比賽規定說明:

比賽賽程(日期或天數)本會得視比賽需要並擁有最終之調整權力,若有其他未盡完善之處,以本會網站(含Facebook-中華啦協)公告為主。

(一)本次賽會採一次決賽,(各隊可使用大會所排定之暖身時間進行熱身練習)。

(二)競賽規則採用「2017年全國啦啦隊錦標賽比賽規定、評分標準與安全規則」公佈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及檔案區。請各隊詳閱相關規定,以避免權益受損。

(三)參賽動作有疑慮之隊伍,請寄影片至協會檢視之(最遲於領隊會議前)。

(四)比賽期間禁止選手於無安全墊之場地操作技巧、騰翻、金字塔與籃型拋投動作。

(五)比賽期間各參賽單位皆由大會安排固定座位休息區,各單位必須妥善維護座位區的整潔與設備完整,如有損壞該參賽單位須自行賠償。

(六)比賽使用音樂版權問題由各隊自行負責。

十一、競技啦啦隊比賽組別:

詳如下表。

組別 項目 人數 採用規則 比賽時間
(一) 指定動作組(啦啦隊)
  1. 1.國中組
  2. 2.高中組
  3. 3.大專組
  4. 4.公開組
12或16人 CTCA

規則

依CTCA

規定

(二) 幼兒組 1.幼兒園組 5-25人 第1級 3分鐘內

(須包含口號30秒)

2.幼兒園公開組
(三) 國小組 3.國小組 5-25人 第2級
3.國小公開組
(四) 國中組 女子組 5-25人 第3級
混合團體組
(五) 高中組 1.女子組 12-25人 第4級
2.混合團體組 12-16人
3.混合團體大組 17-24人
4.混合團體甲組 12-24人 第5級
(六) 大專組 1.女子組 12-25人 第6級
2.混合團體組 12-16人
3.混合團體大組 17-24人
4.混合團體甲組 12-24人
(七) 公開組 1.混合第五級 12-24人 第5級
2.女子團體組 12-25人 第6級
3.混合團體組 12-16人
4.混合團體大組 17-24人
(八) 四人技巧
  1. 1.國中女子組
  2. 2.高中女子組
  3. 3.大專女子組
  4. 4.公開女子組
  5. 5.國中混合組
  6. 6.高中混合組
  7. 7.高中混合甲組
  8. 8.大專新秀組
  9. 9.大專混合組
  10. 10.大專混合甲組
  11. 11.公開混合組
4人

(女子組5人)

遵照各團體組別技巧之規定

 

大專新秀組

1.限大學部1~2年級學生參加。

2.凡參加過全國賽高中組或中等學校高中組之選手不可參加此組。

60秒
(九) 四人技巧

(雙組)

  • 公開女子組
  • 高中混合組
  • 大專混合組
  • 公開混合組
8人

(2組4人)

遵照各團體組別技巧之規定 60秒
(十) 混雙

技巧組

  1. 高中組
  2. 大專組
  3. 大專甲組
  4. 公開組
2人 遵照各團體組別技巧之規定 60秒
(十一) 混雙技巧

(雙組)

  1. 高中組
  2. 大專組
  3. 公開組
4人

(2組2人)

遵照各團體組別技巧之規定 60秒
(十二) 金字塔
  1. 大專組
  2. 公開組
9人 遵照各團體組別金字塔規定 1分30秒

十二、舞蹈啦啦隊比賽組別:

詳如下表。

組別 項目 人數 採用規則 比賽時間
(一) 指定動作組
(彩球舞蹈)
  1. 1.幼兒組
  2. 2.國小組
  3. 3.國中組
  4. 4.高中組
  5. 5.大專公開組
8人

(舞蹈系、科、班請參加公開組)

CTCA

規則

依CTCA

規定

(二) 彩球團體大組
  1. 1.國小組
  2. 2.國中組
  3. 3.高中組
  4. 4.大專公開組
17~24人 國際總會(ICU)舞蹈組規則 2分30秒
(三) 爵士團體大組
(四) 嘻哈團體大組
(五) 彩球團體組
  1. 1.國小組
  2. 2.國中組
  3. 3.高中組
  4. 4.大專公開組
8~16人
(六) 爵士團體組
(七) 嘻哈團體組
(八) 彩球團體小組
  1. 1.國小組
  2. 2.國中組
  3. 3.高中組
  4. 4.大專公開組
4~7人
(九) 爵士團體小
(十) 嘻哈團體小組
(十一) 彩球雙人組
  1. 1.國小組
  2. 2.國中組
  3. 3.高中組
  4. 4.大專公開組
2人 1分30秒
(十二) 爵士雙人組
(十三) 嘻哈雙人組
(十四) 彩球女子個人
  1. 1.國小公開組
  2. 2.國中公開組
  3. 3高中公開組
  4. 4.大專公開組
1人 CTCA

舞蹈組規則

1分30秒
(十五) 爵士女子個人
(十六) 嘻哈女子個人
(十七) 彩球男子個人
(十八) 爵士男子個人
(十九) 嘻哈男子個人

十三、領隊會議(含抽籤與規則說明):

不另行通知,敬請各校准予老師、教練公假與會。若需公假函發學校准予參加領隊會議者,請向本會提出(電話、E-mail或訊息)。

日期:106年11月12日(日)上午10:00分。(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告為主)

地點:體育聯合辦公大樓2F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2F)。

(一)抽籤:逾時或未派代表則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二)請於當天會議繳交乙面校旗以利佈置會場。

(三)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教練、指導老師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出席者,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四)如對參賽隊伍資格有問題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主辦單位按規定處理。

(五)領隊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十三、比賽報到與賽前檢錄:

若因賽程安排而須調整報到時間,以領隊會議公告為主。

(一)參賽單位報到時間:需全隊到齊一次報到完畢。

第一天:12月2日(六)上午第一梯:8:00-9:00,第二梯:11:00-12:00。

第二天:12月3日(日)上午:09:00-10:30。

(二)賽前檢錄:依照大會規定之檢錄時間至檢錄區檢錄,並繳交學生證以及正式出賽名單(正式名單須教練簽名) (保險證明自存)。

十五、申訴:

(一)選手資格及裁判判決之申訴,完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交保證金參仟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二)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由主辦單位審查後處理。

(三)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十六、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各校(單位)「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十七、本比賽因有收取報名費用,各校(隊)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賽,所繳款項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十八、本比賽投保國泰產物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金額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300萬。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1000萬。事故自負額2500元。

十九、參賽選手違反禁藥規定者,取消資格及獲獎成績,並交由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二十、本競賽規程經本會籌備委員會通過,報請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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