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之美」攝影比賽

2017年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之美」攝影比賽

 總獎金: 108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6-30

文山農場位於新店烏來風景線上, 是個自然、有機的生態農場,遍植花木, 色彩繽紛、四季鮮明,夾以坐落於起伏山丘上的茶樹,滿眼綠意,宛若人間仙境。

為鼓勵大家走出戶外、親近大自然,感受文山農場人文、風景、茶文化之美,特別舉辦攝影比賽,期透過專業攝影鏡頭找出文山農場不同角度之美,並將農場多變的樣貌紀錄下來,歡迎對攝影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如下:

  1. 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
  2. 主辦單位受理、審核通過後,核發「攝影證」予參賽者,活動期間憑證入園攝影。
  3.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以作品到達為準)。
  4. 收件地點: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
  5. 活動網站:https://goo.gl/Bw2opM

文山農場
電話:02-2666-7512
傳真:02-2666-4284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湖子內路100號

  1. 主辦單位:
    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
  2. 協辦單位:
    台灣攝影學會
  3. 參賽資格:
    凡全國攝影愛好者均可參與(需本人身分參與,禁止匿(冒)名參與
  4. 作品題材:
    以能呈現文山農場具有特色之樣貌、自然景觀、人文風情、建築、生態..等為主題,彰顯「文山農場之美」為核心。
  5. 截止收件日期 0630(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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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之美」攝影比賽辦法

一、緣起:

文山農場位於新店烏來風景線上,是個自然、有機的生態農場,玉水碧綠、山巒蓊鬱、花木扶疏,景緻十分優美,是喧擾都市中的桃花源;農場以「茶」聞名,自日治時期的「茶業傳習所」(註)以來,農場對於茶文化的傳承與推廣一向不遺餘力。

為鼓勵民眾走出戶外、親近大自然,並展現文山農場人文、風景、茶文化之美,特別舉辦攝影比賽,並委請攝影名家數名擔任評審,期盼透過各方的攝影鏡頭將農場多樣化的面貌紀錄下來,「一張好照片,勝過千言萬語」,透過影像之紀實,發掘文山農場之美,並使其流傳于後世!
(註)茶業傳習所為文山農場之前身。

二、主辦單位:

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

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三、參賽資格:

凡全國攝影愛好者均可參與(需以本人身分參與,禁止匿(冒)名參與)。

四、作品題材:

以能呈現文山農場具有特色之樣貌、自然景觀、人文風情、建築、生態..等為主題,彰顯「文山農場之美」為核心。

五、作品規格:

1. 相片規格:

以正、負底片、數位拍攝皆可,請輸出或沖印長邊不超過 7 英吋之光面相紙,須為彩色相片,不可留白邊。

2. 數位檔案規格:

  1. 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需自行將底片掃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案。
  2. 作品為數位格式者,其原始檔案大小需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並請保留 EXIF 資料。
  3. 檔案名稱請註明「作者真實姓名-作品題名-序號.檔案類型」(例如:方大同-茶園之美-01.JPG)
  4. 作品必須為單張不可連作、不得裝裱、疊片、翻拍拷貝、不得使用高動態範圍的 HDR 圖像、魚眼鏡頭所拍攝的場景。
  5. 可適量的色彩平衡(色彩校正)、銳利化、加減光、增加飽和度、裁切,適量處理到如親眼所見的真實場景即可,不可過度後製處理、不能與實際景況不符。

六、參賽件數:

不限,但作品如不符參賽規定者,則不予評審,亦不退件。

七、報名流程:

參賽者須繳交下列項目,缺件者一概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1. 下載報名表紙本附件一:以 A4 紙列印填寫,傳真、郵寄、親送主辦單位報名均可。
  2. 主辦單位受理、審核通過後,核發「攝影證」予參賽者,活動期間憑證入園攝影。
  3. 期限內繳交作品,須附下列項目:
    • (1) 參賽作品相片(輸出、沖洗規格請參閱本辦法第五條第 1 點,照片背面需黏貼「作品標籤」附件二,以利辨識作者,請統一黏貼於照片「背面右上角」)。
    • (2)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三:請以 A4 紙列印,並親筆簽名加蓋章。
      ※ 20 歲以下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 (3) 作品原始數位檔案光碟。
      ※可將多件參賽照片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置於同一信封袋,多件作品數位檔案可燒錄至同一片光碟。

八、活動日期、收件地點:

  1. 攝影及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以作品到達為準)。
  2. 收件地點:參賽作品請親送或寄至 23152 新北市新店區湖子內路 100 號。
  3. 請在信封上註明:『2017 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詳洽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02)2666-7512
  4. 參賽作品請以保護作品之完整性為前提包裝,勿捲起置於筒內。包材不拘,惟整體包裝不得大於 30×40cm,請避免過度包裝黏貼,以免造成作品毀損。

九、評審及得獎公布:

  1. 由主辦單位委請國內知名攝影專家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2. 得獎名單將於 106 年 07 月 31 日前公布於下列網站:

十、參賽規範及同意條款:

  1.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個人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以最新公告為主。
  2. 作品限參賽者本人拍攝,且不曾公開展示(覽)於平面及網路(包括個人 Facebook、 Twitter..等社群網站)、不得參加過其他比賽,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如有第三人對該作品提出異議,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3. 為避免爭議,盡量避免以人像為主題,如作品中有清晰之人像,為保障參賽人與當事人的權益,需事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並填寫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上當事人資料(連絡方式);如經查明參賽人未經同意即送件參賽時,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4.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報名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資料不實或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5. 參賽作品若採郵寄,請以厚紙板做好保護措施,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若因郵寄導致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6. 本次活動參賽者需自行負擔郵資、照片沖洗..等相關費用,入園攝影需憑證入園(報名後由主辦單位核發),如有親屬陪同,則依主辦單位入場規定收費。
  7. 參賽者須尊重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委員的評審結果;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徵選結果由評審視報名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9.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0. 頒獎時,得獎者需攜帶個人身分證至主辦單位之指定地點領獎,相關領獎事宜將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行通知。
  11. 得獎作品得擇期於新北市農會及事業單位(文山農場、希望廣場..等)及「新北市農會」網站、「新北好農情(新北市農會)Facebook 粉絲專頁」展出。
  12.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

十一、 出版與推廣:

  1.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且優先之出版及完整使用權利,可行使重製作品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大圖輸出、印製 DM、網路..等相關之商業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出版及使用時,均無須通知參賽者並不另給酬;凡參加本比賽即視同同意本條款。
  2. 得獎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裁切、整理、印刷書面刊物、後製成海報,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例如以影像掃瞄、光碟、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
  3. 得獎作品得配合主辦單位各項活動宣導及刊物之用(包括網路行銷)。
  4. 為方便大圖輸出及推廣,得獎者需提供最高畫質的原始檔案。

十二、 獎勵:

名次 獎勵(以下獎狀均含框)
金牌獎(1 名) 獎金 30,000 元,獎座 1 座
銀牌獎(1 名) 獎金 15,000 元,獎座 1 座
銅牌獎(1 名) 獎金 8,000 元,獎座 1 座
優選(5 名 獎金各 5,000 元,獎狀 1 紙
佳作(30 名) 獎金各 1,OOO 元,獎狀 1 紙
合計 約 108,000 元
  • 優選(含)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項。
  • 參賽作品品質經評審審議未達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十三、 報名資訊:

可於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台灣攝影學會官方網站下載比賽辦法及報名表,或電洽新北市農會文山農場(02)2666-7512 活動組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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