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北市眷村文化節「吾愛吾家」故事徵集
一、活動說明:
邀請您分享在新北市眷村所發生的故事,不論是珍藏的家書、眷村生活照片或是精彩萬分的眷村生活軼事,歡迎以圖文故事或短片方式,寫下簡短人物或背景時代故事。
二、徵集時間:
即日起至106年10月3日止。
三、報名資格:
(一) 凡樂意分享與本人或家人經驗相關之新北市眷村故事者,均歡迎報名參加,每件投稿作品請填寫1份報名表,每人限投稿5件。
(二) 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三) 照片中之人事時地物,至少1項與新北市眷村相關,若經查不符,將不予核發稿酬。
四、徵集內容及說明:
(一) 徵集與新北市眷村有關的「家」主題圖文故事,包括家書、在新北市眷村所拍攝之全家福照片,其他符合主題之物件或自拍說故事影片等,分為「吾愛吾家」圖文故事及「我的眷村小故事」影片兩大類型,將各選出20件,經審核決定採用後,將於「2017新北市眷村文化節」活動期間(10/1-10/21)於網路平臺辦理線上特展,並提供每件作品稿酬新臺幣1,500元。
(二) 「吾愛吾家」圖文故事:以翻拍照片或物件(如家書)並搭配文字說明呈現,檔案需為JPEG格式,至少2MB(300萬畫素)以上,並搭配100字左右之文字說明,以呈現該圖片內容與本徵集活動主題之相關性。
(三) 「我的眷村小故事」影片:影片長度1~3分鐘,須為可支援上傳至Facebook或Youtube之格式,手機或任何器材拍攝皆可,惟需要能播放,可加中文字幕或搭配簡短之文字說明。
五、投稿方式:
(一) 郵寄報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郵寄或親送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信封上請註明「2017新北市眷村文化節『吾愛吾家』故事徵集」。
(二) 線上報名:於(活動報名表單)填寫資料並上傳投稿作品。
(三) 報名表、應附資料填寫不全,經主辦單位提醒仍未於期限內補件者,視同放棄。
六、諮詢專線:
02-27319881分機203趙小姐、02-29603456分機4598王先生。
七、投稿作品應確屬於報名者並擁有版權
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作品、資料、肖像或音樂之部分,均已合法取得版權所有者之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日後若有涉及版權、侵害肖像權及隱私權之糾紛,本人願自負法律之責任,並退回稿酬。
八、本活動提供稿酬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5 類將列入個人所得。
九、報名者均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本局對於本活動內容及辦法保有一切變更、修改、補充、解釋、審核及停止全部或一部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及獲採用之作品名單將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及本活動臉書粉絲專頁「新北市眷村文化節」,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