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屆「包豪斯獎」國際設計大賽

2017第三屆「包豪斯獎」國際設計大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2-20

由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包豪斯國際設計協會聯合發起舉辦的「包豪斯獎」已在中國北京成功舉辦兩屆,得到了中外設計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湧現出一大批具有創新精神的優秀設計師。應廣大設計師和設計機構、設計院校的要求,2017年,主辦方再度啟動第三屆「包豪斯獎」國際設計大賽。包豪斯精神,意味著理性與唯美的風格、不斷創新與探索的勇氣、面對世界的廣闊視野、探討全球共同問題解決之道的博大胸懷、以及師生同樂的教學氛圍。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旨在傳承「包豪斯」精神,通過舉辦「包豪斯獎」國際設計大賽,挖掘設計力量,傳播設計價值,推動設計發展,構建設計與市場的溝通平台,促進設計教育觀念的革新,加大中國設計師同國際設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一、大賽主題

創新性‧當代性‧全球性‧多元性

二、大賽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

包豪斯國際設計協會(BIDA)

包豪斯獎國際設計大賽組委會

聯合主辦:

北京包豪斯設計研究院

官方網站:

包豪斯設計網(bhscn.net

承辦單位:

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

三、大賽專家評委

本屆大賽的評審專家將從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專家委員會(顧問團)中隨機產生7-9位。

四、參賽者資格及組別

專業組:國際、國內各類設計機構或設計師個人、企業設計部門從業人員;

院校組:國際、國內各類高等院校設計類、藝術類專業教師及學生,均具備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類別

  1. 環境空間類(建築、景觀、室內、園林、規劃、展覽、展示等)
  2. 產品造型類(各種工業產品的造型、外觀、結構、功能、材料、工藝等)
  3. 視覺傳達類(海報、招貼、標誌、VI系統、品牌、書籍、包裝、字體、插畫等)
  4. 服裝飾品類(服裝、染織、面料、鞋帽、飾品等)
  5. 數字媒體類(動畫、動漫、數碼攝影、交互、網頁等)

六、參賽要求

  1. 參賽作品的題材與形式不限,但需注重設計與科技、人文的結合,體現設計的時代性、原創性。
  2. 參賽者需以電子稿件的形式投遞作品,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但需一次性投遞。
  3. 作品圖片規格:每張作品圖片的尺寸為A3幅面,圖片格式為jpg,色彩模式為cmyk,分辨率為300dpi,作品圖片文件名的命名方式為:姓名、單位、參賽類別、作品題目,作品圖片排版橫豎均可。
  4. 每位參賽者需填寫《參賽報名表》一份,表格請在 www.bhscn.net 及相關專業網站下載。
  5. 每位參賽者需嚴格遵照以上要求,將參賽作品圖片和《參賽報名表》一次性發送到大賽組委會指定的電子郵箱:baohaosi@vip.163.com

七、參賽費繳納

  1. 參賽者每件作品需繳納參賽費50元人民幣/件(系列作品為100元人民幣/系列);港澳台及海外參賽者按60美元/件繳納。
  2. 參賽費匯款方式:
    支付寶 賬號:1805363922@qq.com 戶名: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
    浦發銀行(北京電子城支行) 賬號:91200154740005928 戶名: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
  3. 特別注意:參賽者可採取以上任意一種匯款方式,匯款時請務必將姓名和電話寫在附言(備註、用途、留言)一欄,並將匯款憑證拍照或掃瞄,隨參賽作品一起發送到收稿郵箱,以便組委會確認。

八、大賽獎項設置

  1. 包豪斯獎(最高獎)、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入圍獎:名額待定(根據本屆大賽的實際來稿數量和質量確定具體獲獎名額)。
  2. 優秀指導教師獎:院校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作品中,有5件以上作品獲獎(含入圍獎),具備優秀指導教師獎的獲獎資格。

九、大賽頒獎、收藏及出版等

  1. 獲獎者將獲得大賽組織機構聯合頒發的《獲獎證書》,包豪斯獎獲得者同時頒發獎牌。
  2. 獲得金、銀、銅獎作品將被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永久收藏,並為獲獎者頒發《收藏證書》。
  3. 獲獎作品將擇優收錄大賽官方年鑑《包豪斯設計年鑑》,並贈送獲獎者一冊。
  4. 獲獎者將擇優推薦加入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或包豪斯國際設計協會。
  5. 獲得金獎及以上的獲獎者將推薦在包豪斯設計網和十餘家合作媒體做訪談報導或開闢網站專欄。

十、大賽截稿時間

2017年12月20日截稿;

2018年2月進行專家評審,2月底公佈獲獎名單,3月初頒獎。

十一、大賽聯繫信息

組委會郵箱:baohaosi@vip.163.com

官方網址:包豪斯設計網(www.bhscn.net

即時通訊:bidacn(公眾微信) bhsxyp(個人微信) 1805363922(QQ號)

聯繫電話:010-56015340 010-56127278

通訊地址:(100125)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路5號1號樓1-5北京包豪斯文化藝術院

十二、知識產權及大賽申明

  1.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擁有獨立知識產權的、未發表過的原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引起的法律糾紛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2. 所有參賽作品的署名權及相關知識產權全部歸參賽者所有;
  3. 大賽組委會有權對所有參賽作品在各類媒體進行宣傳、出版、發行、展示、展覽等。
  4. 大賽組委會保留對大賽各項條款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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