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16屆新人王網站設計大賽「故事」
故事,是生活、是歷史;是感人、是有趣;是真實、也可能是虛構。本屆新人王網站設計大賽以「故事」為主題,透過網站分享您認為值得分享的故事,不論是你親身的參與、身邊週遭的人事物,或是過去現在未來不同時間空間所發生的故事,背後都有其動人精彩的一面。用網站設計構思您想表達的故事,傳遞的您心目中認為值得品味的故事。
活動名稱
2017第16屆新人王網站設計大賽
活動主旨
TWNIC為協助推展網際網路應用之普及,舉辦新人王網站設計大賽,本競賽至今已舉辦16屆,參賽者以代表台灣頂級國碼「.tw/.台灣」之域名作為網站的識別,透過網站技術呈現,表達出符合主題的視覺風格設計及內容鋪陳,期能藉由競賽的方式,發掘及表揚網站設計創作人才,同時提供「.tw/.台灣」新創網站表現的機會。
參賽資格
報名須具有以TWNIC所提供十種類型之一的.tw/.台灣域名所建置之專屬網址(例如:http://www.twnic.net.tw),不得為子域名及子目錄。
參賽規格
- 參賽作品網站至少包含首頁及單元頁/內頁等10頁(含)以上,
- 網站須可支援PC或手機平板等各種應用裝置設備進行瀏覽。
- 須為民國106年1月1日後建置之網站,且未曾參與其他同性質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5日24:00止。
本屆參賽主題
「故事」。
主題說明
故事,是生活、 是歷史;是感人、是有趣;是真實、也可能是虛構。本屆新人王網站設計大賽以「故事」為主題,透過網站分享您認為值得分享的故事,不論是你親身的參與、身邊週遭的人事物,或是過去現在未來不同時間空間所發生的故事,背後都有其動人精彩的一面。用網站設計構思您想表達的故事,傳遞的您心目中認為值得品味的故事。
設計方向
本屆新人王網站設計大賽主題以『故事』作為發想的創作主題,參賽者依本屆參賽主題,透過網站的呈現,將您的創作理念建置成參賽作品,得運用新一代網路技術或社群媒體之結合,表現出符合主題、內容完整豐富且具創意創新之網站,用網站視覺傳達設計帶領瀏覽者進入你想分享的資訊。
參賽規則
- 報名參賽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參加。如以團隊方式報名者,一隊至多四人,報名時須推舉一位為團隊代表人,作為參賽相關通知聯繫對象及獲獎獎金領取代表等。
- 本活動採取網路線上報名,參賽者於報名時須完成下列報名程序:
- 線上填寫參賽報名表及上傳首頁圖檔(建議320*240、100Kbytes內)。
- 上傳參賽作品完整檔案供主辦單位存查。
- 繳交參賽同意書(請參賽者自行下載列印參賽同意書,並於填妥資料及簽名後,於民國106年11月10日前將正本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4樓之2,TWNIC新人王比賽收;若為團體參賽,每位隊員均須繳交參賽同意書)。
- 參賽者完成報名程序並經審核通過後,主辦單位將寄發一封附有參賽專用帳號及密碼之email,參賽者需依規定於民國106年11月12日24:00前將參賽作品上傳至主辦單位指定之網頁空間,此網頁空間僅作為主辦單位存檔參賽作品使用,並非提供您網站之網頁空間。
- 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始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印刷出版,與透過網路、數位光碟或印刷媒體公開傳播。
- 報名參賽作品須自行以.tw/.台灣之網域名稱架設專屬網站,主辦單位不提供參賽作品之網站空間及連線主機,作品開始進行評審階段後,評審委員將直接連結至參賽作品網址瀏覽網站內容,請務必保持網站可正常連結。
活動時程
事項 | 預計時程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至106年11月5日24:00止。 |
參賽同意書寄送時間 | 即日起至106年11月10日前寄出。郵戳為憑。 |
作品檔案交件時間 | 即日起至106年11月12日24:00前上傳。 |
作品初/複審時間 | 預計106年11月6日結束報名後針對符合參賽資格作品開始進行作品初審及複審作業。 |
入圍作品公布時間 | 預計106年12月。 |
決審暨頒獎時間 | 預計106年12月擇期辦理。 |
評審方式
本比賽之評分作法將連結至您報名所提供之參賽作品網址,直接於線上瀏覽網站內容後進行評分,參賽者(團隊)請於「作品初/複審時間」開始前完成網頁製作及網站開通,並請務必確保網站正常連結。
評審團
採專家共同評選制度,敬邀行銷創意、文化藝術、資訊科技、媒體、網路服務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擔任各階段評審。
評審作業
將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等階段。
- 初、複審:預定11月進行,初、複審階段,評審將實際連結至參賽者以.tw/.台灣網域名稱所架設之網站,依評分標準選出入圍作品。
- 決審:預訂於106年12月擇一時間舉行決賽暨頒獎活動。入圍者(團隊)須親至頒獎典禮會場進行參賽作品介紹說明簡報,每組8-10分鐘(暫定),由評審委員針對入圍作品現場評分,經由評審委員現場討論決定名次,選出第1名、第2名、第3名及佳作等名次,如經評審決定,名次可從缺或增加。如有特別或特具創意之作品者,經評審決定可增列評審團特別獎項。
評分標準
事項 | 說明 | 配分 |
主題內涵 | 主題適切並符合活動精神 .tw/.台灣網域名稱取名 |
25分 |
內容規劃 | 內容創新與創意表現 內容完整性與豐富度 社群媒體與影音互動運用 |
45分 |
網站設計 | 資訊分類架構與瀏覽順暢度 圖像設計與畫面美觀協調 網路技術運用及功能傳達 |
30分 |
比賽獎項
- 第1名(1位):獎金100,000元及獎座
- 第2名(1位):獎金50,000元及獎座
- 第3名(1位):獎金30,000元及獎座
- 佳 作(3位):獎金10,000元及獎座
如經評審決定,各獎項名次得從缺或增加。如有特別或特具創意之作品者,經評審決定可增列評審團特別獎項。
其他事項
- 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 參賽作品僅限參加此次競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座,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不得有毀謗他人,發人隱私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有違反法律規定,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本中心並將依情節輕重,採取必要之措施,包括取銷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等。
- 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 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者及獲獎獎金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得獎者繳10%所得稅、2%二代健保費;而外藉人士一律先行代扣,稅率為20%。
- 參賽者需服從評審之決定。如有發生糾紛,並應服從本中心所為之裁決。
-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