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超越自己.幸福繪愛「Love to Draw」學習障礙者聯合畫展徵件

2017超越自己.幸福繪愛「Love to Draw」學習障礙者聯合畫展徵件

 總獎金: 8000

最高獎金: 1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13

一、活動緣起:

許多學習障礙者腦海中有著無限想像的空間與層層堆疊的色彩,可是在不被一般人了解的情況下,學習障礙者在學習表現上總是被誤解成懶惰、不用功,常常使得藝術方面的才能也被埋沒了!

因此,希望透過畫展,讓社會大眾更了解學習障礙,同時也透過展覽-提升學習障礙者自信心,並且使家長及教師能繼續鼓勵學習障礙者發揮藝術潛能!

二、活動主旨:

讓學習障礙者有一個發揮自我潛能、並受到大眾肯定的機會,同時藉以喚起家長及社會大眾對學習障礙者的另一種關心。關懷週遭的學習障礙者,並陪伴他們面對種種的困難,使其也能發展出適合自己的一片天。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

五、合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台北市學習障礙者家長協會、新竹市學習障礙教育協進會

六、贊助單位:

振庭企業有限公司

七、參加對象及組別:

  1. 全國各教育階段學習障礙者及疑似學習障礙者
  2. 組別:分別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含五專一~三年級)、大專校院組
    (含五專四~五年級、二技、研究所)。

八、參加作品:

  1. 作品主題:不限主題。
  2. 作品件數:不限投稿件數。
  3. 作品規格:一般平面繪畫作品均可,尺寸分類:(1)四開(2)八開(3)其他尺寸。
  4. 創作形式:在符合作品規格下,可自由創作及運用技法。

九、參加辦法:

  1. 報名方式:
  2. 徵件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0月13日(五) (郵戳為憑)。
  3. 活動費用:費用採預收制,入選者可於展覽結束後領回含框完整作品;無入選者扣除運費後全額退還,畫作最遲於展覽結束後退回。
  4. 繳費資訊:
    作 品 收 費 表
    尺    寸 活動費用 備註
    四開54x39cm(含)

    以下

     

    800元

     含

    退件

    運費

    自行裱框 200元
    其他尺寸 請來電詢問
    ※自行裱框,請於裱框前先行掃描或拍照,作品圖檔(畫素300dpi以上JPG格式)
    • (1) ATM或銀行匯款
      匯款銀行及分行名稱:
      土地銀行中港分行 銀行代碼:005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 帳號:094001008271
    • (2) 郵局郵政劃撥:
      (請於通訊欄註明:學障畫展/參展者姓名)
      戶名: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
      帳號:22287630
    • (3)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30,13:30~17:00)親至協會繳款。
      【請盡速完成繳款,超過徵件期限未完成繳款以棄權論,若需退件請自付運費】
  5. 送件前請確認
    • (1) 紙本報名:
      報名表附件一、作品介紹(附件二)、學習障礙相關證明、參展作品【貼妥作品標籤(附件三)於作品背面】、授權書(附件四)、繳費收據各 1 份。
    • (2) 網路報名:
      學習障礙相關證明、參展作品【貼妥作品標籤(附件三)於作品背面 】。
    • (3) 自行裱框請附作品圖檔光碟或mail圖檔 (主旨:2017學障畫展+作者+作品名)
  6. 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669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36號11樓(收件人:黃社工員)」,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7學障畫展」及參選組別。

十、評審辦法:

邀請藝術相關專業人士及本會畫展工作小組評選出參展作品及各組特別獎,106年10月27日(五)公告入選名單於協會網站(http://ald.daleweb.org、http://ald.org.tw/)及部落格http://blog.yam.com/aldd )並個別以mail或電話簡訊通知。

十一、獎勵方式:

  1. 各組佳作、入選參展畫作者,頒發獎狀乙只及獎品。
  2. 各組優選獎,頒發獎金500元,獎狀乙只及獎品。
  3. 各組特優獎(共12名),頒發獎金1000元、獎狀乙只及獎品。
    獎品內容:

    • JANUA 老人牌素描專用鉛筆(12支入/8B~2H)+老人牌550炭筆(20支入)
      老人牌BEFIX素描用噴膠450ml+老人牌粉彩48色(長條)
    • 日本米勒炭畫本8開(膠裝)一本 總值1355元
      (本獎項獎品由 振庭企業有限公司贊助 www.dampal.com.tw)
  4. 振庭藝術獎(2名),頒發獎金1000元、獎狀乙只及獎品。
    獎品內容: 新韓PWC頂級專家透明水彩24色(15ml) 市值3000元
    (本獎項獎品由 振庭企業有限公司贊助 www.dampal.com.tw)
  5. 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下獲獎者之指導教師,由本會函請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本會將頒發感謝狀。
  6. 於台北場開幕當天舉行頒獎典禮。

十二、展覽說明

展覽場次 展覽時間 展覽地點
台北場 106/11/25(六)~106/12/01(五)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一樓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新竹場 106/12/05(二)~106/12/11(一)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綜合教學大樓一樓(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十三、注意事項:

  1. 作品須為參展者原創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法規,違者一律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並依法追回獎勵。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或追訴時,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基於持續對社會大眾推廣認識學習障礙之需要,協會保有刪改、修飾權並有權對展出作品攝影、複製或再製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發行。
  3.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件等日期之延長或相關辦法之調整,並公告於本會網站及部落格活動專區。
  4. 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參加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5. 報名參賽即表遵守評選規則及主辦單位最後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四、聯絡方式

  1. 協會地址:10669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36號11樓(收件人:黃社工員)
  2. E-mail:ocd00229@ms36.hinet.net (信件主旨:我要報名2017學障畫展)
  3. 協會電話:(02)2736-4062、2736-0297轉分機802
  4. 協會傳真:(02)2736-3694 (傳真資料後請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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