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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全國風能與海洋能源創意實作競賽

2017全國風能與海洋能源創意實作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6-19

自民國 100 年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風能與海洋能教學聯盟中心(前「海洋能源教育中心海洋能源科技人才培育資源中心」)聯合具海洋能源特色技術的夥伴學校,籌組成立海洋能源科技人才培育資源中心,開始舉辦海洋能源相關競賽,由波能、流能轉換器設計、效率計算成本與安裝,比賽成果豐碩。自去年開始,我們擴大舉辦,加入風力發電創意競賽,利用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的水動力實驗室與環境風洞實驗室,讓參賽隊伍可以實際操作並驗證成品,並鼓勵同學將課本知識與實作精神結合,達到學以致用的效果。

本教學聯盟中心所舉辦的創意競賽獲獎的團隊,每年都能在全國創意競賽拿下優秀成績。主要因為競賽評審包含邀請產業界與學術界專家學者,提供全國對再生能源有興趣的團隊專業的建議與指導。並期望建立學校與產業發展的交流平台。

一、競賽主題

具創新性與產業應用性的之風能、波浪能與流能轉換器,競賽分為:(一)大專組風能競賽、(二)大專組波浪與流能競賽、(三)高中組波浪與流能競賽、(四)國中組波浪與流能競賽。設計細節應包含錨錠、基礎系統與能量轉換裝置等技術應用主題相關之實作專題。

二、參賽資格

(一)大專組風能競賽:全國大專校院與研究所在學學生(106 年 6 月仍在學者)。

(二)大專組波浪能與流能競賽:全國大專校院與研究所在學學生(106 年 6 月仍在學者)。

(三)高中組波浪能與流能競賽:全國高中在學學生(106 年 6 月仍在學者,可跨校)。

(四)國中組波浪能與流能競賽:全國國中在學學生(106 年 6 月仍在學者,可跨校)。

三、競賽時程

報名時間:
概念書收件時間::

  • 大專組:即日起至 10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止。
  • 國、高中組: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止。
  • 大專組:即日起至 10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止。

國、高中組: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止。

初評結果公告時間:
大專組:於 10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晉級決賽名單。國、高中組:於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公告晉級決賽名單。

決賽暨頒獎典禮:
大專組風能、大專組波浪與海洋能於 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舉行。國中、高中組波浪與海洋能於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舉行。

四、報名辦法

團隊組成:
報名方式:
E-mail 報名:備妥「報名資料」(附件一至附件三),於收件截止日前寄至 energyntou@gmail.com 風能與海洋能聯盟中心余麗秀助理。
「報名資料」索取方式:報名表下載網址:http://www.energyedu.tw/, 或洽風能與海洋能教學聯盟中心余麗秀助理索取(02-24622192 轉6035)。
報名費用:無。

每一團隊組成為學生最多四人為原則,指導教授(老師)為 1~2 人,成員可 以跨校組隊。

五、初選

收件:請各參賽團隊於收件截止日(大專組:106 年 5 月 29 日、國高中組:106 年 6 月 19 日)前完成【附件一】參賽報名表、【附件二】競賽作
energyntou@gmail.com

品概念構想書、【附件三】學生證證明單。附件電子檔可於競賽網站下載(點我下載),將其電子檔(必須為 pdf 檔格式),於收件截止日前 e-mail

初評結果公告:通過初評之入選名單將於大專組:106 年 6 月 12 日、國高中組:106 年 7 月 3 日,由競賽網址公告,並同時以 e-mail 方式通知入選團隊之。
凡入圍決賽之隊伍,大專組獲補助耗材費新台幣 5,000 元整、國高中組獲補助耗材費新台幣 3,000 元整。(材料費補助限競賽當日申請完畢)

六、決賽

日期:
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工學院,模型測試於河海工程學系一、二館。
經初評通過者,決賽當天請製作 A1(594 mm ╳ 841 mm)規格海報(格 式詳如決賽公告),並進行口頭簡報(PPT)、模型展示實作成果,接受評選。海報統一由聯盟中心輸出,請於 106 年 7 月 21 日前,將海報電子檔 E-mail 至 energyntou@gmail.com
決賽當日由評審指定口頭簡報者及問與答回覆者,所有參與競賽隊員全部列席。
決賽暨頒獎當日活動規劃:

  • 大專組: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舉行。
  • 國中、高中組: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舉行。
  • 大專組活動議程:106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
  • 國、高中組活動議程: 106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

七、評選方式

評選重點及配分比例:

初選:

大專組:

  • 創意性 – 設計內容是否新穎並符合主題(40 %)
  • 可行性 – 創意理念是否可應用(20 %)
  • 初期設計 – 設計細節完整度(20 %)
  • 成本估算 – 提供成本估算表(20 %)

國、高中組:

  • 創意性 – 設計內容是否新穎並符合主題(40 %)
  • 可行性 – 創意理念是否可應用、描述是否完整(30 %)
  • 初期設計 – 設計細節完整度(30 %)

評選方式:由執行單位聘請產學界學者專家若干人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 依各評選要點評計,若分數相同,由委員會評議名次。

決賽當日所有隊伍之隊員皆得出席當日決賽,如未出席者不予核發獎狀。

實作作品試驗時,指導教師請勿進入測試場地進行指導。

八、智慧財產權及展覽相關事宜: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首次參賽(或參展)或未曾於其他校際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

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該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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