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投縣十大街頭藝人選拔

2017南投縣十大街頭藝人選拔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25

一、主旨:

為推展街頭藝人文化,邀請擁有街頭藝人證照之街頭藝人,創新作品與民眾交流互動體驗流動藝術人文之美的樂趣,藉以廣邀街頭藝人參加,加強文化與觀光結合,並吸引民眾踴躍參觀沙雕文化園區,提供民眾優質藝文環境。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協辦單位:南投縣日月潭街頭藝人協會

三、辦理時間:

2017年10月1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

四、辦理地點:

南投國際沙雕藝術文化園區。
(南投市華陽路旁國道3高速公路下方)

五、報名資格:

領有本縣街頭藝人證及各縣市街頭藝人證照者。

六、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9月25日止,傳真報名:049-2248297或e-mail報名(service@mail.nthcc.gov.tw),電話確認:049-2231191轉503、513。

(二)即日起至本局服務台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直接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三)報名組數限分動態(表演藝術類)50組、靜態(視覺藝術類及創作工藝類)30組,依報名優先順序為準額滿為止。

(四)洽詢電話049-2231191轉503曾先生、513李小姐。

七、選拔方式:

(一)選拔區分動態(表演藝術類)、靜態(視覺藝術類及創作工藝類)二組,每組各三位評審委員。

(二)由文化局邀請不同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依選拔評分項目評分(包含技藝性25%、創意性25%、適切性25%、互動性25%)。

八、獎勵辦法:

(一)依評審委員評分結果擇優動態(表演藝術類)前7名頒發獎盃(牌)一座及獎品一份,靜態(視覺藝術類及創作工藝類)前3名頒發獎盃(牌)一座及獎品一份。

(二)於當日參加隊伍演出結束後,成績計算完畢,即請評審老師講評及頒獎。

九、補充及注意事項:

(一)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補充或修正之。

(二)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時,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

(三)請參加人員當天攜帶街頭藝人證及身分證以便查驗,未帶證件者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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