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峽兩岸民間交流影音記錄比賽

2017年海峽兩岸民間交流影音記錄比賽

報名時間: 2017-07-08 ~ 2017-09-08

一、徵選主題:

記憶中~兩岸民間交流片刻的記錄

二、活動說明:­­

為見證海峽兩岸民間交流的重要片刻記錄,串起兩岸交流的集體記憶,無論過去現在的珍藏影­短視頻(微電影)、照片且符合下列創作:

(一)「景物篇」:兩岸風景事物為主的作品。

(二)「人文篇」:兩岸在地交流記錄為主之作品。

三、參賽資格:

個人或團體,其報名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人應為兩岸同胞。

四、徵件期程:

106年7月8日至9月8日止。

五、作品規格:

(一)不限黑白或彩色照片,影像原尺寸亦不限,短視頻影像檔MP4或AVI;照片電子檔(解析度300dpi之JPG或TIF檔格式,單張2MB以上)均可報名參加徵件,並依參賽報名表格式填妥各欄位內容。

(二)參賽之作品需提供簽署「影像使用授權書」

六、報名辦法:

短視頻(微電影)及數位照片一律採通訊報名,參加者請自行列印報名文件(附件一:報名表及附件二:授權同意書),並依表格內容填妥資料後,與實體翻拍照片或數位照片(以光碟燒錄),1式1份。

郵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97號20樓之4­

七、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

八、入選件數:

5組特優,20組入選。

九、徵件獎金:

比賽將徵選5組特優作品,凡入選­­作品均可得獎金或等值獎品及獎狀乙紙。

十、注意事項:

(一)作品需為原創,投件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擁有者之授權,參賽作品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投件者自行負責。影像須由作者自行取得合法使用權利,若有侵權或抄襲問題,則取消其入選資格。

(二)作品經入選後,將由主辦單位與入選者聯繫並進行溝通,入選作品錶框費用由參賽者支付。若未入選之照片,電子檔恕不退回

(三)得獎作品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規劃安排展覽,展出影像輸出形式依主辦單位規劃,參賽者需配合兩岸展覽活動相關行程。

(四)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修補充。

十一、聯絡方式: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海峽兩岸民間團體交流促進協會

電話:07-3120513 e-mail:emediamag@gmail.com

會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97號20樓之4

相關連結: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