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桃園市復興區拉拉山水蜜桃搖滾音樂祭第二屆『原音樂團比賽』活動

2017桃園市復興區拉拉山水蜜桃搖滾音樂祭第二屆『原音樂團比賽』活動

 總獎金: 21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5-26

一、參賽對象及資格:

(一)請以樂團名義報名,不受理所屬唱片公司或任何經紀事務單位代為報名。

(二)比賽型態及音樂類型不限。

(三)參賽樂團至少5人(含)以上團體且團員中須有一位原住民(連同報名表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每位樂手或主唱僅能參與一個樂團的演出,請勿跨團報名,若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該團員所屬之所有樂團參賽資格。

(四)報名順序即為各樂團編號,組數以16組為限,額滿為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以紙本資料報名,親送本公所或郵寄擇一方式辦理)

(一)紙本資料報名:

  1. 期限:即日起至106年5月26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及公所戳章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 請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資料(1式2份),親送或掛號寄至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農經課「拉拉山水蜜桃搖滾音樂祭」收,收件地址: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二)洽詢專線:(03)3821500#152 彭小姐。

三、賽程:

(一)初賽

  1. 地點:桃園市復興區角板山公園廣場(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山路133之1號)。
  2. 日期:以 106年 6月10日(星期六)。
  3. 入選方式:不列名次選出6組樂團,進入最後決賽(水蜜桃感恩之夜活動),未入圍決賽者,大會支給5000元出席費。
  4. 入圍名單公布:初賽比賽結束當天公佈。

(二)決賽

  1. 日期:106年7月15日(星期六),出場順序將以抽籤決定。
  2. 地點:桃園市復興區上巴陵停車場。

(三)以上賽程,如遇自然非抗力因素,比賽時間及場地另行通知,評審團皆有權自行增減入圍團數。

(四)競賽規定:

  1. 比賽曲目:指定曲一首為原住民歌曲或傳統古調及自選曲一首共二首,演唱時間(包含準備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2. 比賽現場主辦單位提供樂器:1.爵士鼓組(鼓棒自備) 2.電吉他及電貝士擴音器 3.專業音響系統及麥克風。除上述樂器外,晉級決賽隊伍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之電吉他、電貝士、導線、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四、獎項:

(一)第1名,可獲得獎金 NT$60,000元及獎牌1座。
(二)第2名,可獲得獎金 NT$50,000元及獎牌1座。
(三)第3名,可獲得獎金 NT$40,000元及獎牌1座。
(四)第4名,可獲得獎金 NT$30,000元及獎牌1座。
(五)第5名,可獲得獎金 NT$20,000元及獎牌1座。
(六)第6名,可獲得獎金 NT$10,000元及獎牌1座。
(七)評分標準:著重音樂作品之團隊表現、樂手技巧、舞台魅力。
(八)所有獎金以勞務報酬領取,另應按財政部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除 10%(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或 2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稅金。

五、權利與義務:

(一)如您對競賽規則有不認同,請勿報名,請您參加其它更適合的樂團競賽。

(二)為達活動行銷宣傳效果及紀錄之目的,入圍初賽及入圍決賽樂團,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媒體或平台,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公開播放。

(三)入圍會前賽者,同意依主辦單位安排會前賽場地及時間表演,不得異議。

(四)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負責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圍資格及追討得獎獎項,如涉及民、刑相關法律者,依法究辦。

(五)所有參賽作品均為主辦單位評選備查,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所有參賽者資料,主辦單位會絕對保密,如無絕對之必要性,將不對外公佈參賽者名單及作品內容。

(六)為使得獎樂團增加曝光度,凡獲得本次競賽任一獎項之團隊,將於下回競賽邀請做頒獎、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另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得於 1 年內邀請得獎團體進行活動代言及演出,並酌予以車馬費補貼,每次演出以 1 小時為原則, 得獎團體若有正當理由無法參與,需以書面陳述。

(七)請詳閱以上章程,一旦報名或入圍,則視同同意主辦單位以上之章程規定。且均視同同意主辦單位之報名簡章與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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