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

 總獎金: 23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17-05-01 ~ 2017-06-15

一、 競賽目的

台灣 LA NEW 集團自創家具品牌 LAGOON,於 2014 年成立,致力於提供給消費者高科技仿藤家具系列的另類選擇。以高科技生產方式,突破傳統藤編方式,除了搬運體積小,組裝簡單,可用水洗,清潔簡單容易外,並採用環保素材,對環保概念的重視與參與不落人後。

集團董事長劉保佑從 1990 年於墨西哥設廠至今,一直深深體驗臺灣必須從無印良品到良品有印(Logo),才有活路。 因此,本著「愛臺灣、鮭魚返鄉」的回饋精神,Lagoon 挾著豐碩的成果回到本土市場,不僅僅是對土地無法割捨的情感,也希望能將其環保/設計/人文等永續經營之理念,深植臺灣且種下未來的種子。

2017 年 Lagoon 以 FOCUS on Design 為主題,規劃為期一年的系列推廣活動,並籌辦 Lagoon TAIWAN 系列設計競賽,預期將再次成為臺灣家居設計界的焦點。競賽活動旨於鼓勵青年學子從事創意設計,同時並重設計理念與品牌之可開發性,發掘優秀人才,更希望鼓勵台灣年輕創作,支持台灣設計;讓大家感受台灣的美好與美麗。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潟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 報名資格

凡是對家飾設計有熱情、有想法,年滿 18 歲之全國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在校生,皆可報名。

四、 競賽辦法

有意參賽者請至 Lagoon 任一門市參觀,選擇任一款 Lagoon 單椅,為其設計周邊傢飾 (包括但不限於坐墊、沙發布或靠枕等)一件。初選以設計圖面與概念等書面資料為主,選出 30 位入圍者,入圍者將獲主辦單位補貼各一萬元製作費,用以實現其設計方案。後需以作品成果之實體參與第二階段決選。

五、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
106 年 5 月 1 日(一) 至 6 月 15 日(五)下午 5 點為止。

(二) 報名方式
初選:請於報名時間截止前,繳交參賽作品資料表及相關資料(詳如六、繳交資料),以電子郵件形式寄至:dragondung@d-fun.com.tw,主旨註明「姓名+參加 2017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參賽者需收到回覆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若遲未收到報名確認訊息,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聯絡窗口,以免損害參賽權益。
(三) 報名單位
不限個人或團體,一件作品為限。

六、 報名繳交資料

(一) 參賽作品資料表

  1. 基本資料
  2. 設計概念圖至多 3 張(解析度 300dpi,每張檔案不超過 3M bytes)
  3. 作品設計特點(中文 300 字以內)
  4. 請附上作者近照 1 張(解析度 300dpi)

(二)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簽署完成「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七、 評選標準:

(一) 創意性:作品創新成分是否符合主題與需求,佔 30%。
(二) 作品構思:作品架構完整性、美感與圖面呈現,佔 40%。
(三) 執行性:作品未來開發及接受度,佔 30%。

八、 評選辦法:

(一) 由執行單位邀請共五位專家,組成「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評選委員會」,分兩階段進行評選。
(二) 初選:由評選委員依據參賽作品之「參賽作品資料表」進行初選作業,初選結果預計於八月十五日公告於 Lagoon 官方網站,並由執行單位通知共 30 位入圍者參與決選,後需於九月十五日前提交設計成果實品。設計成果需寄送或親交至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10053 台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 63 巷 3 號 1 樓,並註明「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工作小組 收。
(三) 決選:由評選委員依據評選標準進行決選,必要時得請入圍決選者進行說明,並於十月初公布得獎名單,邀請參與後續展覽活動。
(四) 展覽:決選作品,將獲得主辦單位邀請,於 10 月參加競賽成果展之展出。
(五) 頒獎:106 年 10 月 20 日辦理開幕茶會暨頒獎典禮。
(六) 獎項:(主辦單位保留調整獲獎組數)
第一名 得獎者乙名,獲頒新台幣 10 萬元獎金、獎狀乙紙。
第二名 得獎者乙名,獲頒新台幣 5 萬元獎金、獎狀乙紙。
第三名 得獎者乙名,獲頒新台幣 3 萬元獎金、獎狀乙紙。
佳 作 共十名,每位獲頒新台幣 5 千元獎金、獎狀乙紙。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經主辦單位評審會議評定,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獎金逾 2 萬元,於給付時,將代辦理扣繳 10%稅金。

九、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如有不符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召集評審小組議處,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二) 主辦單位有權運用得獎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參賽者應無償配合。
(三)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四) 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除報名表外參賽者不得在設計概念圖與成果實體上簽名,或以其他方式標示記號。
(五)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均不退件。
(六) 本簡章最終執行版本,將以網頁公告之簡章內容為準。
(七)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動之權利。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 -聯絡窗口
創藝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2017 Lagoon TAIWAN 創作設計競賽 工作小組
承 辦 人:董岳鑨
電 話:02-2351-0595 分機 22
電子信箱:dragondung@d-fun.com.tw
地 址:10053 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 63 巷 3 號 1 樓

地址:10053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63巷3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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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LAGOON 創作設計競賽-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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