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北市蛋黃酥節

2017新北市蛋黃酥節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8-11

一、參賽店家權利

  1. 結合平面及電子媒體,強力宣傳本活動甄選消息與執行成果。
  2. 於活動網頁介紹入圍店家資訊,增加曝光機會。
  3. 蛋黃酥記者會與頒獎典禮等發表活動,將邀請媒體聯訪,入圍店家有機會露出推廣。
  4. 入選店家優先參與新北市政府經發局辦理展售會活動。

二、參賽店家義務

  1. 需配合市府相關宣傳活動。
  2. 參賽店家需依主辦單位要求,提供規定數量之產品,供甄選評審評吃評比份量(請參閱簡章第五頁,參賽作品規範)。
  3. 得獎決選店家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團購活動及商品優惠。
  4. 得獎店家參賽之作品須通過並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之規範,不得添加違法添加物,並將產品送檢備查。
  5. 報名業者需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登記,並需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若為連鎖加盟廠商,須於辦妥登記後,推派單一門市為代表報名甄選。
  6. 參賽作品需為自行生產之產品,且包裝需依中央相關規定完成商品標示。
  7. 報名業者需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登記,並需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若為連鎖加盟廠商,須於辦妥登記後,推派單一門市為代表報名甄選。

三、競賽獎項

區域賽

  1. 經典蛋黃酥組:10 名區冠軍,獲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備取 2 名(以全區分數排名取)。
  2. 創意蛋黃酥組:10 名區冠軍,獲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備取 2 名(以全區分數排名取)。
    ※經典與創意蛋黃酥組除總各地區冠軍外,各備取 2 名,不分地區以分數最高者晉級總決賽。

總決賽

  1. 經典蛋黃酥組:冠軍乙名、亞軍乙名、季軍乙名,獲獎盃乙座、獎牌乙枚及獎狀乙張。
  2. 創意蛋黃酥組:冠軍乙名、亞軍乙名、季軍乙名,獲獎盃乙座、獎牌乙枚及獎狀乙張。
    ※以上獎項皆於 9/2 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頒發。

三、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不得使用有版權爭議之作品或抄襲他人創意。
  2. 參賽作品含裝飾物須為可食用性材料。
  3. 本次評選活動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不予退件。
  4. 送交評審支參賽作品不得有店家 LOGO 或名稱等相關訊息披露。
  5. 本次入圍決賽業者需提供配方表予以評審作為評分參考資料並由本會存查。
  6. 參賽作品之品名皆需有「蛋黃酥」三個字(ex:幸福蛋黃酥),若無則無法通過書面審查。
  7. 若經舉發違反比賽規則,評審會議對競賽規則及結果擁有最高裁決權。
  8. 參賽店家於評審團評審工作進行及成績計算之際,不得與評審委員交談以維競賽公平。
  9. 決賽須穿著廚師服或公司制服(不能繡出公司名),於決賽前必須提出製作師傅於該代表店家在職證明,並戴帽子及手套、口罩以維護比賽衛生,且於領獎時店家也須穿著。
  10. 參賽店家或作品不得使用違法添加物及違反食品衛生相關法規之情事,經舉發並經證實,主辦單位可逕自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得獎獎項。
  11. 同一師傅僅能代表一家店家出賽資格,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12. 活動中各階段入圍名單,皆隨時公布於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的 facebook 粉絲專頁及官方網站(http://www.caotc.org.tw)。
  13. 榮獲第一名殊榮之店家,於隔年起 3 年內不得報名同一比賽項目。
    ※舉例說明:今年榮獲經典蛋黃酥組第一名之店家,3 年內不得再報經典蛋黃酥組。
    (但可報名創意蛋黃酥組或其他組別)
  14. 新北市前六屆蛋黃酥節的得獎作品(限前三名)不可再度以同配方、同名稱報名本年度蛋黃酥甄選活動。
  15.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正權利。

2017新北市蛋黃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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