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臺中地區大專院校學生交通安全「微電影」徵選比賽

2018年大臺中地區大專院校學生交通安全「微電影」徵選比賽

 總獎金: 18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8-10

一、活動目的:

藉由大學生製作微電影過程,宣導用路安全知識,以大學生創意、活潑化,擴大宣導議題,並推廣18-24歲年輕機車族群正確用路觀念,透過影音易傳播之宣傳特性,辦理首映會擴大宣導活動,期許打造友善安全用路環境,將交通安全議題深植人心。

二、 指導單位: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四、 協辦單位:

臺中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五、 參加對象:

大臺中地區「臺中、彰化、南投、苗栗」直轄市、縣之各大專院校學生。

  1. 中部地區大專院校學生組隊參加,參與拍攝資格限定為同校學生(跨科系皆可),不得跨校。
  2.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本比賽嚴禁學生跨校拍攝、演出,參與者須附上學生證件掃描檔,以便主辦單位辨認身份。

六、 報名方式及件數:

以學校為組隊單位,分兩組,每校最多推派兩隊參加:

(一)甲組:設有多媒體及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科系之學校。

(二)乙組:未設有多媒體及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科系之學校。

以上參照各大專院校組別一覽表(如附件1)

七、 報名及送件方式:

(一)採自由報名,預定收件作品58件,報名於活動網站登錄(https://goo.gl/9RgG56)或(https://goo.gl/Vvcvgj),並依交件次序排序,逾期報名則不受理。

(二)影片、作品檔案請連結寄到a22411060@gmail.com

(三)作品繳交以HD高畫質製作DVD光碟或Blu-ray光碟或上傳網路平台,如Youtube或Vimeo 等,並將連結網址寄送至活動信箱。

八、 作品主題與格式:

(一)作品主題以「18-24歲學生用路安全」議題為主軸,主題如下:

  1. 善用行車語言(如:打方向燈)等。
  2. 宣導道路中暗藏危機(如:駕駛人停車隨意開啟車門、防禦駕駛)等。
  3. 事故碰撞型態-交叉路口碰撞、側撞。
  4. 認識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等資訊。
  5. 現身說法交通事故的慘痛經驗。
  6. 科技執法-機車超速、改裝噪音。

※以上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二)每隊作品應依下列方式呈現:以微電影或話劇方式拍攝呈現(話劇方式呈現,將運用於廣播電台宣傳)。

九、 作品規格:

(一)作品主片長度以5至8分鐘為限,16:9格式(含片頭、片尾);同時將影片剪輯成30秒以內之精華版影片。

(二)原始影片格式,像素至少為HD1280(W)X1080(H)Pixel Progressive以上(720P),MOV、WMV、 AVI等格式不拘,壓縮比適當,以視覺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彩色或黑白影片不拘;聲音、音樂至少二聲道立體聲(Stereo)以上,中文字幕(非中文部分需附上中文翻譯),並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

(三)作品末節,需冠名「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關心您」與「廣告」字樣。

十、 作品收件日期:

自公開發布徵件日起至107年8月10日(星期五)17時,逾期不受理。

十一、 作品繳交方式:

(一)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2)、作品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參賽作品光碟乙式6份,包裝妥當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交件。

(二)信件外請註明「學校名稱全銜—學生交通安全微電影競賽作品」。

(三)為避免光碟於郵寄途中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等適當方式予以保護後再寄出。

(四)報名資料欠完整或光碟無法讀取,主辦單位將通知參賽者於期限內補繳,未於期限內補齊者將予以棄權。

(五)郵寄或專人送達地址:蓮華行銷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微電影徵選小組收 (臺中市北屯區平心里文心路四段673號3樓之3)。

十二、 獎勵方式:

(一)甲組,取前5名入圍隊伍中,揭曉第一、二名:

  1. 第一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提貨券)5萬元。
  2. 第二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提貨券)2萬5,000元。
  3. 入圍:頒發獎狀乙幀及精美獎品一份。

(二)乙組,取前10名入圍隊伍中,揭曉第一、二、三名:

  1. 第一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提貨券)5萬元。
  2. 第二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提貨券)2萬5,000元。
  3. 第三名(取2名):各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提貨券)1萬5,000元。

入圍:頒發獎狀乙幀及精美獎品一份。

(三)以上得獎學校指導老師(教官)最多2名,各頒發精美獎品一份。

(四)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理念的宣導,以及讓學生作品能藉此曝光,本活動規劃「最佳人氣獎」,贏得最佳人氣獎的隊伍,將獲得交通安全宣導品,本獎項各取3組。

十三、 評審方式:

(一)本局聘請交通安全管理、影像傳播等方面之學者、專家5位組成評審小組,採二階段評審,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進行。

(二)第一階段由評審委員評選,第二階段由評審委員合議決選。

(三)評審標準:(如附件4)

  1. 主題表達:30%
  2. 創意美感:25%
  3. 演員技巧:20%
  4. 畫質剪接流暢:15%
  5. 道具特效:10%

十四、 評選日期、地點:

日期:徵選作品初審2018/8/14(二);徵選作品決審2018/8/30(四) 地點: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3樓會議室

十五、 頒獎暨成果首映會:

日期:2018/9/28(五)14:00-16:30時

首映會場地:臺中市政府新市政大樓惠中樓3樓301會議室(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十六、 經費:

(一) 補助各校參賽隊伍道具製作費,每隊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為上限,將依各校實際請購金額補助。

(二) 採購項目以文具、道具等為主(不得申請餐點及茶飲等無涉活動內容之物品)。

(三) 各校採購之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須隨道具請購需求表(如件 5)由承辦人(指導老師或教官)及軍訓(或業務)主管核章後,併同比賽作品於107年8月10日(星期五)17時前逕送「蓮華行銷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屯區平心里文心路四段673號3樓之3)—交通安全微電影徵選小組」審查,俾憑辦理撥款暨核結作業(請提供領款人姓名及中華郵政存簿影本匯款)。

十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須合法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參賽作品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若因而滋生糾紛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經由本活動評選獲獎者,主辦單位將註銷該獎項,並追回獎品(提貨券),獲獎名次是否遞補由主辦單位決議公告;針對主辦單位對於上述權利爭議之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

(二)參賽者須簽署作品授權同意書,若為團隊參賽則需全體簽署。

(三)參賽作品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作品匯集成冊,重製、改作或部分剪輯,文字描述有權刪減及修改,有利於公益宣傳運用。

(四)得獎作品網路發布部分,於主辦單位及得獎學校所屬地方之政府官網及可資運用之影音平台公布,以昭公信;主辦單位影音平台及官網影片係嵌入Youtube連結方式。

(五)獲「入圍」學校參賽者成員,須參加頒獎典禮與成果首映會。

(六)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怒不發還。

十八、 活動聯絡人:

  1. 小隊長涂志明,聯繫電話:(04)2328-1707,傳真(04)2327-2990,電子郵件:tcpb5327@tcpb.gov.tw;
  2. 鍾宜靜,聯繫電話:(04)2241-1060;傳真:(04)2241-1051。電子郵件:a2241106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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