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客家合唱比賽

2018年客家合唱比賽

 總獎金: 23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1-31

壹、 目的:

為推廣客家語言文化,藉由傳唱客家歌曲,提升客家語言文化與精神之能見度,增進客家族群認同及各族群彼此尊重、欣賞,豐富臺灣多元文化,特規劃辦理全國客家合唱比賽(以下簡稱本比賽)。

貳、 組織:

設「全國客家合唱比賽諮詢委員會」,負責比賽相關諮詢事宜。

一、 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台灣合唱協會

參、 比賽組別與資格:

一、 比賽組別:

分為「合唱」及「阿卡貝拉」(A Cappella)等 2 類,其中合唱類又分為學生混聲組、學生同聲組(含童聲、男聲、女聲)及社會組等 3 組,共計 4 組。

二、 參加資格:

(一) 合唱類

  1. 學生混聲組: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2. 學生同聲組(含童聲、男聲、女聲):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3. 社會組:20 歲以上。在學學生比例不得超過 10%。

(二) 阿卡貝拉類:以無伴奏人聲演唱為主,成員背景與年齡不限。

三、 參賽人數:

(一) 合唱類每隊可設指揮 1 人及伴奏若干人,無伴奏亦可,各隊人數(不含指揮、伴奏)至少 16 人,至多不超過 60 人,並得增報 4 人為候補團員;阿卡貝拉類每隊至少 3 人,至多不超過 12 人(不含音控)

(二) 同一組別同一人僅能報名一隊參賽。

肆、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 107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止。

二、報名方式:

(一) 本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並於報名期限內郵寄繳交資料。報名網址:https://www.taiwanchoral.org/2018hcc

(二) 請審慎填寫及輸入各項報名資料,務必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作詞者、編曲者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同時提供自選曲之曲譜一式七份予承辦單位,俾利評審委員先行檢視各隊伍演唱之曲目;並請詳細填報近兩年來所有指導老師名單,以利評審迴避作業。

(三) 網路報名內容應與書面報名表之資料吻合,倘若內容有所不同之時,以書面報名表之資料為準;需補正相關資料者,應於公告 1 周內函知承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 資料繳交方式:郵寄(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8 年客家合唱比賽」),地址:臺北市松江路 95-1 號 3 樓。截止日期至 107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17:00 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報名手續未於各項截止時限前完成者,視為未完成報名,若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報名者不得異議。

(五) 比賽需繳交資料:

  1. 自選曲之曲譜一式 7 份(建議以 A3 大小,書冊式列印為佳)。
  2. 報名表暨參賽人員清冊。
  3.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4. 列印填寫「2018 年客家合唱比賽」報名專用郵寄信封。

(六) 抽籤日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伍、 比賽辦法:

一、 合唱類比賽日期:107 年 3 月 3 日、4 日(主辦單位可視報名情況調整)。

二、 阿卡貝拉類比賽日期:107 年 3 月 3 日、4 日(主辦單位可視報名情況調整)。

三、 比賽地點:苗北藝文中心演藝廳。

四、 比賽規定:

(一) 演出曲目:

  1. 合唱類背譜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 1 首。指定曲曲目如附件,曲譜下載網址: https://www.taiwanchoral.org/2018hcc,參賽團隊不得擅自變更指定版本(可移調),自選曲由各隊自行決定,曲目皆需為客家歌曲。演出曲目與報名時所填註之曲目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2. 阿卡貝拉類背譜演唱自選曲 2 首,曲目皆需為客家歌曲,類型不拘。

(二) 會場設備:

  1. 合唱類比賽伴奏之樂器除大會提供鋼琴外,得以自備之樂器伴奏,惟不可使用伴唱帶;比賽演出時不得使用電子擴音設備,違者一律不予計分。
  2. 阿卡貝拉類大會提供 12 支單向無線麥克風,可採用無音高之節奏樂器伴奏,比賽期間麥克風音控由承辦單位統一調整,各參賽隊伍若有隨隊音控,其音響效果設定由各隨隊音控與承辦單位音響技術人員協商;若無隨隊音控,則統一固定音軌輸出大小,不另行變化。
  3. 阿卡貝拉類比賽前將另行安排試音時間,詳情將於賽前另行公告。

(三) 演出人員:

1. 合唱類演出時可依樂曲之需求變換隊形,除指揮及伴奏外,不得於賽程中上下舞臺更換演出人員。

2. 阿卡貝拉類為因應曲目編制需求,參賽單位可配合不同曲目改變臺上演唱人數,但總參賽人數不可超過 12 人。

(四) 演出順序:預定於抽籤日期由承辦單位邀請公正人士(或電腦隨機選號)抽籤排定出場次序並上網公告,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及出場次序。另相關比賽秩序冊及賽程,請參賽單位逕至比賽資訊網站查詢下載。

(五) 演出規範:

  1. 參賽單位應於比賽大會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 3 次未進場演唱者,視同棄權。自登臺起計時至演唱結束(含尾奏)終止計時,演出以不超過 12 分鐘為原則,逾時每 1 分鐘扣總平均 0.5 分,不滿 1 分鐘以 1 分鐘計,以此類推。
  2. 曲譜選擇及使用:所有參賽人員須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其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

(六) 報名資料勘誤: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者,應於公告 1 周內由參賽單位向承辦單位以書面提出勘誤申請。

陸、 比賽獎勵:

各組獎勵如下:

一、 特優獎:1 隊,獎座乙座,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含稅)

二、 優等獎:2 隊,獎座乙座,獎金新臺幣 5 萬元整(含稅)

三、 佳作獎:3 隊,獎狀乙禎,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含稅)

四、 以上各獎項依比賽成績核發,如參賽單位表現未達預期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五、 違反比賽類組別與資格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計分。若已公布名次或獲頒獎金及獎座(狀)者,則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座(狀)。

柒、 評審及評分方式:

一、 評審委員:

由承辦單位遴聘客語及合唱相關領域專家學者(5-7 人)擔任之,評審於接受聘書前應檢視參賽單位名單,若有 2 年內曾擔任指導者,應予迴避。違反者經查證屬實,該評審 3 年內不再聘任為本項比賽之評審。

二、 評分方式:

(一) 採序位法評分,評審委員就各參賽隊伍分別評分後,並依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參賽隊伍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若遇序位合計值相同之情形,則比較原始分數,原始分數合計值愈高者勝出。如再遇原始分數合計值相同者,則由評審委員重新票選決定同分者之名次。

(二) 評審委員將就各參賽團隊繕寫具體之評語,俟比賽結束後,現場公布總成績。

公布之成績表中,應以評審代號明列各評審之給分。

(三) 於主辦單位成績公布後 1 周內,得以書面申請成績複查,但以 1 次為限。

三、 評分項目:

客語發音、合唱技巧、樂曲詮釋等。

捌、 申訴規定:

一、 應服從評審委員之評判,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應以書面提送。申訴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組比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為之(如對該團參賽人員資格提出申訴,應於該參賽單位離開比賽舞臺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有關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

二、 為有效處理申訴事件,比賽時進行全程錄影,錄影資料僅供申訴事件處理使用,不提供其他用途或借用。

玖、 附則:

一、 凡擔任合唱比賽之評審、工作人員及參賽人員(含指揮及伴奏)請給予公假,如為學校老師則請以公假派代辦理。

二、 參賽單位應切實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一) 報名時,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並繳交參賽名單。報名後應隨時注意本項比賽專屬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

(二) 比賽當日各場次報到時間以網路公布之秩序冊報到時間為準,主辦單位另函文通知參賽單位報到時間,未完成報到者可於唱名前補辦報到手續,凡因未完成報到手續,以致喪失比賽相關權益者,由參賽單位自行負責。報到後各參賽單位請先至各隊休息區(可派員至會場觀摩其他比賽單位演出),並應派代表於會場聆聽報告及注意事項。

(三) 比賽時,唱名 3 次不到者,以棄權論,但如遇不可抗力之偶發情事時(由參賽單位負舉證責任),於該組比賽結束前到達會場者,得向主辦單位申請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經同意後參與比賽。

(四) 自願棄權者,請參賽單位填具棄權聲明書(不限格式),函知主辦單位。

(五) 凡比賽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並應取得公開演唱授權,若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六) 比賽進行中,非參賽人員均不得進入比賽舞臺,翻譜人員、臨時協助人員及身體不便或特殊學校學生之監護人員除外。

(七) 合唱類比賽場地僅提供鋼琴 1 臺、指揮臺及合唱臺、指揮及伴奏譜架;阿卡貝拉類比賽場地僅提供 12 支單向無線麥克風,比賽進行中不得於舞臺上獻花或贈送紀念品,以免影響賽程及秩序。

(八) 主辦單位有權錄製比賽實況錄音、錄影,以做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

  1. 凡報名參加比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攝製各項演出內容與編輯、製作非營利性質之錄音、影帶或光碟。
  2. 為推廣客家語言文化及音樂教學,得選定優勝團隊之比賽演出,製作非營利性質之錄音、影帶或光碟,分送學校及文教相關機構,以發揮本比賽之傳揚及教育功能。

(九)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錄影,惟嚴禁以閃光燈攝影、打燈錄影,並應遵守著作權法規定,若有違反規定者,應負法律責任。如參賽者反對他人錄音錄影(主辦單位除外),請於報到時聲明,俾便於播報注意事項時特別宣布。

(十) 為擴大辦理成效,提升客家語言文化與精神之能見度,增進全民對多元文化之認識,得邀請示範團隊演出。

(十一) 比賽演出時請維持表演場所之秩序及安全。參賽單位亦應注意全程之人身安全,建請各參賽單位自行投保相關保險。

「2018 年客家合唱比賽」指定曲目列表

曲名 詞/曲作者 編曲者 聲部編制 備註
桃花開 傳統 蔡昱姍 混聲四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
挑担歌 傳統 林純慧 混聲四部(無伴奏)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
思戀歌 傳統 蔡旭峰 混聲四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Ⅱ
病子歌 傳統 陳建台 混聲四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Ⅱ
月光光 傳統/涂敏恆 蔡昱姍 同聲二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
客家謎歌 傳統/鍾長治 蔡昱姍 同聲三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
山歌子 傳統 蔡旭峰 同聲二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Ⅱ
阿丑伯 吳森雄/湯華英 湯華英 同聲二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Ⅱ
面帕粄 蕭吉紫 林岑芳 同聲二部 客家歌謠合唱曲譜選集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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