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全國高中生柳川散文獎」

2018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全國高中生柳川散文獎」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3-02

壹、宗旨:

為獎勵文學創作,培育優秀寫作人才。

貳、主辦單位: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參、參加對象:

全國高中(職)生。

肆、組別:

(一)高一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二)高二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三)高三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伍、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107年3月2日(五)前截止(以郵戳為憑)。

陸、收件方式:

稿件紙本連同報名表(參閱附加檔案),以信封裝妥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系辦,並將電子檔寄至語教系信箱ala@gm.ntcu.edu.tw,兩項均須繳交。

柒、寄送地點:

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系辦)。

捌、評選:

主辦單位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玖、評定揭曉:

每組各取一、二、三名、優選五名。

得獎名單將於107年3月中旬公佈在語教系網站。

拾、頒獎:

一、時間:107年3月下旬(若有更動,將個別通知)。

二、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三、每位得獎者將頒發獎狀乙張暨獎品一份。

備註:

一、 報名表若未詳細填寫個人資料,將不列入參賽資格。

二、 稿件一律以Word排版、A4規格、12級字、直式橫排,以電腦繕寫。

三、 所有應徵稿件,無論得獎與否,不予退還,請自行保留底稿。

四、 稿件信封上請註明「2018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全國高中生柳川散文獎」。

五、 參賽作品一人限投一篇。不限主題。

六、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從缺名次。

七、 本辦法若有未盡適宜之處,將另行公告;相關辦法及報名表請逕自語教系網頁http://lle.ntcu.edu.tw/news.php查詢。

八、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抄襲作品若獲獎,經查屬實,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品外,並將公佈姓名。

九、 投稿稿件若被錄取並出刊發行,授權人同意將該篇具有著作財產權之文稿,授權予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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