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數位藝術策展案徵件

2018數位藝術策展案徵件

報名時間: 2017-05-01 ~ 2017-05-31

一、宗旨

(一)積極引介不同型態、多面向之數位藝術展演及活動。
(二)鼓勵臺灣優秀策展人(團隊)追求突破與創新。
(三)深化策展人才培育、促進臺灣數位藝術發展。
(四)接軌國際數位藝術領域。

二、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三、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代表)。

四、徵選名額

2018年徵選策展案3案。

五、策展場地及預定展出日期

策展場地:
本館數位藝術方舟,場地規格及平面圖請至本館網站下載。

預定展出日期:
預計展出日期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性質協調安排於2018年展出,本館得因展檔安排需要調整之。

獲選者(團隊)須配合本館安排之檔期參與佈展及開幕相關活動。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三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繳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費用,且二年內不得申請本數位藝術策展案(以下簡稱本案)。

六、展覽經費

國內展覽經費以45萬元額度內辦理(由評審委員依提案內容決定展覽經費);國際展覽(國外作品佔總展出作品之40%以上,國外作品為國外藝術家所創作之作品)經費以新臺幣80萬元額度內辦理(由評審委員依提案內容及執行需求決定展覽經費)。

展覽經費項目包括自展覽籌備、取件、佈展、展場維護至卸展、展場復原、作品返運等所有展覽相關費用,如:策展費、文宣費、展場裝置相關費用、藝術家工作費、運輸保險費等(詳細說明見簡章【附錄二】展覽經費預算明細說明)。

本館將依計畫內容及預算規劃表支付策展人(團隊)策展費(本館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若展覽經費超出預算,策展人(團隊)應自行籌措,並獲得本館認可後始得施行。

本案相關展覽經費執行事宜,由本館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七、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時間:自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24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灣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流通平台」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程序。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結果公告:預定於2017年7月31日前於本館網站公告評選結果。

*以上時間如有更動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公告。

八、申請方式

請至「臺灣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流通平台」網站登錄成為會員,並進行線上報名程序。線上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附錄一】,請於5月31日2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電洽本館承辦人員。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含申請人資料表、策展計畫、展場空間規劃說明圖、展覽經費預算規劃表(請參閱簡章【附錄二】說明)、展覽相關活動構想。

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及切結書(如簡章【附錄三】及【附錄四】):請於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

將上述資料列印一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6月2日前(含6月2日)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本館,自國內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自國外寄件者以寄達日為準,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九、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美術館 展覽組
40359臺中市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電話:04-23723552分機704 陳小姐

更多詳情請查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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