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臺中創新設計競賽

2018臺中創新設計競賽

 總獎金: 1000000

最高獎金: 3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7-10

一、 競賽緣起

臺中市是悠閒宜居並以創意著稱的城市,在歷史文化與創新思維激盪下孕育多元美學城市,在市容規劃、公共建設及地方特色產業皆可見本市對於「設計」及「美學」之獨特視角。為讓臺中市更美、更宜居,市府業與產官學界代表共同宣布申辦2022年「世界設計之都」,並將2018年訂為設計元年,期將設計思考落實於城市各角落,帶動臺中整體發展,讓臺中市成為更美好的幸福城市。

經濟活動與產業發展為都市生存之命脈,臺中不僅是工具機、自行車、木工機械、手工具、光電面板、航太產業六大產業聚落及機器人、縫紉機、電動車、鞋類等四大新興產業群聚的城市,同時也是糕餅、漆藝及木藝等傳統產業的故鄉,市府對於產業發展之創新研發累積產業能量,強化在地產業優勢極為重視,而「設計」是強大的經營策略工具之一,亦是最能夠整合各領域的工具,爰冀借本計畫將設計創意能量融入臺中優勢產業,協助產業運用設計提升附加價值同時,也促進設計產業蓬勃發展,提升全民對創意設計價值之認同及美學層次,開拓設計產業的未來性。

本計畫規劃以臺中各重要相關產業結合設計加值或創新為前提,推廣設計實用美學,發掘設計人才,倡導產業創意化、創意化產業,促進在地優勢產業提升價值及營造臺中成為友善設計工作者的環境,辦理「2018臺中創新設計推動計畫」,以工業設計及工藝設計為主,廣徵設計人才之創新設計,吸引優秀設計師及設計團隊,以「臺中創新設計獎」作為設計作品發表平台,並以設計競賽活動的舉辦以及將其成果媒合導入產業、市政服務等領域,以設計力提升城市的人文美學、生活品質與城市形象。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三) 執行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三、 競賽類組

臺中在地產業不僅是工具機、自行車、木工機械、手工具、光電面板、航太產業六大產業聚落及機器人、縫紉機、電動車、鞋類等四大新興產業群聚的城市,同時也是糕餅、漆藝及木藝等傳統產業的故鄉,因此本次競賽主題擬與在地產業結合以工業設計及工藝設計為主,廣徵設計人才之創新設計,吸引優秀設計師及設計團隊,以「臺中創新設計獎」作為設計作品發表平台,提案作品構想具有:提高效率、改善功能、創造新價值、或增加新用途等,競賽類組分成兩組,詳細說明如下:

(一) 專業組:提案作品強調可進行商轉之技術或創新應用。

(二) 新創組:提案作品需具產業進步性、新穎性、市場競爭力之產品或方法(即創意或發明)。

四、 參賽資格及相關說明:

(一) 不限國籍之大專院校學生或年滿18歲以上設計從業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二) 參賽團隊人數以5人為上限。競賽期間不得更換成員,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每團隊須設隊長一名,為團隊與主辦單位之連繫窗口。

(三) 凡參加本競賽之外國人士,須持有合法護照或簽證,經查證為非法入境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 參賽之提案作品需為參賽團隊自行企畫或設計,如有違反任何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侵權行為者,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 同一設計者(組)得提報多件作品參賽,但同一件作品只得參加一組競賽,不能重複報名他組別,違者經主辦單位通知後須選定參賽的組別,否則取消該作品之所有參賽資格。

五、 報名資訊

(一) 採免費「網路報名」方式舉行。

  1. 報名網址: http://www.taichung-da.com.tw/
  2. 收件方式:採網路報名上傳資料。
  3.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一)23:59止。
    相關資料及格式說明
    1 報名表、參賽切結書(附件一)及個資同意書(附件二)
    2 作品介紹:作品標題、設計理念、使用材質說明、作品特色說明(中文格式撰寫、以 200 字為原則)。
    3 照片格式:圖檔尺寸 A3(420mm*297mm,300dpi)、長寬比(橫式)、單張圖片大小以 4MB 為限、格式以 PDF 為優先;照片須完整呈現設計全貌。
    4 檔案上傳傳檔名限英文或數字,不得超過 20 字元。
    5 檔案名稱上傳範例:artwork-01
    初審
    專業組 提供作品模型照片 3 張為原則,若有手繪圖附件(6 張為限),可做為附件供評審參考。
    新創組 提供完整電腦模擬圖 3 張,手繪圖附件(6 張為限),可做為附件供評審參考。
    決審
    專業組 提供實體作品送至指定評選會場進行審查
    新創組

六、 評選程序及活動說明

(一) 採二階段審查作業

  1. 1. 第一階段初審審查(2018年7月11-20日)
    由評審委員以 E 化(線上觀看)作品形式,進行初步審查。每一組選出 30 件,共計 60 件入圍決選作品,於 7 月 20 日以前由電郵方式通知入選隊伍,並同步公告入決選名單於活動網站。
  2. 2. 第二階段決審審查暨頒獎典禮(2018年9月5日(三))
    需將實體作品送至指定評選會場,採現場展示解說方式,由評審委員就入圍參展作品進行評分,投票選出各得獎作品。

(二) 競賽系列活動

為使入選團隊對於設計之都與創新設計有更深度的瞭解及架接臺中市在地產業資源,促成跨領域相關合作機會,將辦理設計家分享會暨商機媒合交流會 2 場次,所有入選團隊必須派員參與。

  1. 1. 第一場次:預定於 8 月 14 日舉辦,預計參與對象為入決審團隊,以產品發表會方式辦理,(確切日期依網站公告為主)。
  2. 2. 第二場次:確切辦理日期及場地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七、 評選標準

(一)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由承辦單位於團隊報名時,進行包含參賽者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進行審查。期限截止前得通知與接受團隊補件,期限截止後則不接受任何補件與補正。

(二) 初審:將邀請5名產官學研代表擔任評審委員,符合參賽資格之作品,由評審團依據下列標準進行線上審查,並以序位法方式選出各組的前30名進入決選。

評分項目 說明 權重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30%
應用性 -運用新材料降低汙染、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方便使用者使用

30%
商品化 -商品化程度 15%
技術性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15%
藝術性 -作品美感表現 10%

(三) 決審:將邀請8名產官學研代表擔任評審委員,符合決審資格之作品,依據主辦單位通知,將實體作品送至指定評選會場,並派代表於現場向評審委員簡介設計作品,評審團依據下列標準進行審查,並以序位法方式選出各組的名次,頒發獎項。

評分項目 說明 權重
創意性
  •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25%
應用性
  •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汙染、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 -方便使用者使用
25%
商品化
  • -商品化程度
15%
技術性
  •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 -決審模型精緻度
15%
藝術性
  • -作品美感表現
10%
市場性
  • -現場作品展示/演示
  • -現場吸引力
  • -簡報表現
10%

八、 獎勵辦法

(一) 總獎金新台幣100萬元整,每一組評選出金、銀、銅及佳作四種獎項,獲獎隊伍除各頒發獎座乙座及得獎人獎狀各乙紙之外,另頒發獎金如下:

  1. 專業組:
    名次 數量 獎項
    金獎 1 獎金新臺幣30萬元
    銀獎 1 獎金新臺幣20萬元
    銅獎 1 獎金新臺幣12萬元
    佳作 3 每組各頒發獎金新臺幣3萬元
  2. 新創組:
    名次 數量 獎項
    金獎 1 獎金新臺幣10萬元
    銀獎 1 獎金新臺幣6萬元
    銅獎 1 獎金新臺幣3萬元
    佳作 10 每組各頒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

(二) 決審當日除了頒發金、銀、銅及佳作四種獎項外,還會依當日參與民眾投票選出「最佳人氣獎」,獲得「最佳人氣獎」之團隊將頒發獎座乙座及得獎人獎狀各乙紙。

九、 注意事項

(一) 主辦單位(即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以下簡稱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二) 參賽作品需為自行研發或創作之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之創作或產品,若經他人檢舉、告發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獲獎後始發生前揭事項,主辦單位得追回獎金及獎座(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 參賽作品須於公告時間內送達並完成繳交,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中斷競賽,逾期恕不收件。

(四) 為考量競賽公平性,所有繳交資料,包含參賽切結書、個資使用同意書、參賽照片、圖檔等,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記號,如有違反前述規定者,主辦單位及其受託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五) 團體報名隊長與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者,須指定授權代表人(隊長)一名,且必須在正式報名書上註明團體授權代表人的詳細資料,授權代表人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獲獎時由授權代表人領取。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人,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應自行處理,主辦單位及其受託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六)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如為多人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

(七) 所有得獎作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八) 獎項由評審視參加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特別獎項」,亦得由決審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九) 參選繳交之相關資料,電子檔案均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十) 參賽者因參與本競賽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十一) 完成送件程序後,主辦單位恕不接受參賽者任何形式之修改。

(十二)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已充分瞭解競賽內容、規範及條款,參賽者須尊重此活動各項規定及評審結果,未遵守本活動等參賽規定者視同棄權。

(十三) 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應依主辦單位之要求辦理領獎,及提供完整資料(包含:參賽切結書正本、身分證(護照)影本、存摺影本、作品原始檔光碟、其它授權文件),於決賽頒獎典禮當日,主辦單位通知辦理後1個月內

(2018年10月31日)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領獎。

(十四)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取獎金,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放棄獎金領取資格。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

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0%)。

(十五) 競賽活動報名表蒐集(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手機、Email、指導老師姓名等個人資料係為主辦單位及其受託單位進行參賽者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成績公告(如:獎項、姓名)等相關行政作業之用,並做為日後本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主辦單位及其受託單位將利用參賽者的個人資料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十六) 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參賽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就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行使方式請洽本競賽承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產學合作處。

(十七) 參賽者之「2018臺中創新設計競賽」報名表及個資使用同意書之個人資料欄位未填寫完整、經要求補正仍未配合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本競賽資格。

(十八)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

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補充、修正後公佈。

(十九)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審之實體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若因包裝保護不當造成運送過程中損壞,主辦與執行單位恕不負擔相關責任。

(二十) 決審之參展作品,需於決審策展結束後,自行將作品撤離會場,不得將作品遺留置會場。

(二十一) 本次競賽辦理活動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地震天災等,依臺中市政府公告辦理,主辦單位得以將活動取消或延期辦理,活動確切辦理將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十、 連絡窗口:

活動網站: http://www.taichung-da.com.tw/

執行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產學合作處
承辦人:陳 新 助理詹宸羽 秘書
電話:+886-4-23323000 分機:3234、3221
E-mail:2018taichung.d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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