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基隆潮境海灣節」海底影像紀錄片徵選比賽

2019「基隆潮境海灣節」海底影像紀錄片徵選比賽

報名時間: 2019-04-01 ~ 2019-06-30

一、 比賽說明:

為保護海洋生物之棲地生態環境及推動生態漁業、積極推動週邊海域的管理制度,基隆市政府自 2015 年 5 月完成劃設「望海巷海域」為「望海巷潮境海灣資源保育區」。

潮境海灣每年舉辦「軟絲產房生態復育」、「珊瑚移植復育」、「小丑魚培育放流」、發展永續利用的磯釣產業並配合淨海及淨灘等活動。希望透過公部門與在地居民的合作以及民眾的參與,將潮境海灣打造為教育研究及生態觀光的指標場域,進而結合周遭的山海景觀促進地方產業發展。

本次海灣紀錄片徵選比賽,除了期望透過紀錄片作品,紀錄海洋生態環境的真實面貌,也希望能夠以影像呈現各個單位與在地居民為潮境保育區所付出的努力,號召社會大眾一同加入「海洋保育」的行列。

二、比賽辦法 :

  1. 影像紀錄片比賽主題
    望海巷潮境海灣保育區周遭人文、海灣生物與海底景象之轉變
  2. 比賽徵件期程
    2019 年 4 月(本簡章公告日)至 6 月 30 日(日)。
  3. 參賽資格
    凡年滿 18 歲以上即可參與競賽,不限國內外人士。
    ※ 具備潛水組織認可之合格潛水證照,須自行結潛伴參加活動 (最少需 2 人共同報名)
  4. 比賽獎勵首獎一名 : 獎金 $40,000 元,獎狀乙面。貳獎一名 : 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面。參獎一名 : 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面。
  5. 參賽須知
    • (1) 潛水活動,限制最大潛水深度 30 公尺,非減壓潛水。
    • (2) 須具備潛水組織認可之合格潛水證照。
    • (3) 須自行結潛伴參加活動。
    • (4) 比賽作品限制範圍,必須為「潮境海灣」所拍攝之作品。
    • (5) 比賽作品之拍攝日期不限本年度拍攝之影片。
    • (6) 拍攝時請避開船隻航道以確保安全。
  6. 報名方式與相關規定
    • (1) 於 6 月 30 日 23:59:59 前,將參賽作品上傳至指定網路空間(http://QIDIAN-TW.quickconnect.to/sharing/hMrRFxhrw),並填妥附件一及附件二報名資訊,連同潛水合格證照證明文件,提交至基隆潮境海灣節工作小組電子郵件信箱: qidiankeelung@gmail.com。
    • (2) 參賽者須完整填寫報名資料(附件一、附件二)。
    • (3) 參賽件數每組至多 1 件。
    • (4) 報名完成後,工作人員確認影片規格與報名資料符合規定,將於 1 日內通知報名完成,方完成報名。
    • (5) 參賽作品一旦經上傳並完成網路刊登後,參賽者將無法進行修改,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 (6) 參賽者須以真實之姓名及聯絡方式報名參賽,以利後續獲獎及展覽之處理事宜。
    • (7) 參賽作品不得揭示參賽者相關資訊,違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7. 作品規格
    • (1) 影片比例:16:9
    • (2) 影片格式:MPEG4、MOV、AVI、WMV
    • (3) 影片解析度:1920X1080 pixels
    • (4) 如有旁白須呈現中文字幕
    • (6) 長度須控制於 10 分鐘內
  8. 評選方式
    由評審召開評選會議,依下列評選標準議定

    評選項目 比例
    整體表現(架構、意象、內涵) 30%
    主題表達(活動主題之契合程度) 30%
    創意性(內容呈現之創意度) 15%
    影像品質與技巧呈現

    (影片畫質與拍攝手法及編輯)

    25%

三、比賽行程:

  1. 徵件比賽開始:2019 年 4 月(本簡章公告日)至 6 月 30 日(日)
  2. 徵件比賽截止:2019 年 6 月 30 日 23:59:59
  3. 比賽評選會議:於 7 月擇日辦理,不另行公告
  4. 比賽結果公告: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告於潮境海灣節活動官網 (https://www.chaojingbay.com.tw/)
  5. 頒獎典禮:2019 年 8 月 1 日於基隆東岸商場進行頒獎
  6. 影像成果展:2019 年 8 月 2 日至 9 月 1 日

四、比賽場地

比賽作品限制範圍必須為「潮境海灣」所拍攝之作品。

2019「基隆潮境海灣節」海底影像紀錄片徵選比賽 比賽場地

五、參賽規範與聲明

  1. 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評審視參加者作品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5. 若有上述 2、3、4 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 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相關資訊、創作理念、手機、E-mail,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7.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上使用參賽者投稿作品之影像和創作理念等說明文字。
  8.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一份非專屬、不可撤銷之全球授權,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得重製、修改著作、發行、散布、出版、公開播送、公開展示,以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均無需另與通知。得獎者並保證不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就上開授權範圍再轉授權予第三人使用。得獎者得以其原作物(參賽作品)之複製品,自行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9. 決選之參賽者,應無償配合主辦單位舉辦之相關公開宣傳活動、訪問、拍攝與出席頒獎典禮。
  10. 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影片使用權及肖像權,得為宣傳、評選、行銷與推廣活動等之目的而在所有媒體上使用其參賽作品。
  11. 經通知獲獎者,須出席於基隆東岸商場進行頒獎,且不得放棄得獎,若本人無法到場,須安排代領人到場。
  12. 獲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提供 30 至 60 秒長度之得獎作品精華篇,作為後續活動宣傳之用途。
  13.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潮境海灣節活動官網(https://www.chaojingbay.com.tw/),恕不另行通知。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承辦單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協辦單位:基隆遊艇有限公司、基隆區漁會、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八斗子產業觀光促進會、昕海文創企業有限公司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一海巡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執行單位:啟點行銷有限公司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基隆市政府、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 主辦單位電話 : 02-8521-5016
  • 主辦單位電郵 : qidiankeelung@gmail.com

相關檔案: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