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女木蘭」獎遼寧省文化旅遊商品創意設計大賽

2019「天女木蘭」獎遼寧省文化旅遊商品創意設計大賽

報名時間: 2019-07-30 ~ 2019-09-06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關於擴大旅遊購物消費要求,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辦【2015】62號)、《關於開展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的若干意見》(國發辦【2016】40號),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以“落實國家戰略,實現惠及民生,帶動文旅產業融合”為宗旨,在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之際,彰顯遼寧品牌華章,講好“遼寧故事”大力開發具有本土特色的旅遊商品,提升旅遊商品的研發和文化創意,將特色旅遊商品轉化成有競爭力產業結構,讓世界各地遊客把“遼寧好禮”帶回家,促進我省旅遊商品品牌快速發展,特製定以下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地域特色  樹立品牌  產品升級

二、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遼寧省旅遊商品協會

三、報名資格

  1. 所有旅遊商品研發生產企業或個人;
  2. 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
  3. 旅遊商品購物大型綜合商場、超市、特色街區;
  4. 各高等院校

四、評選程序

(一) 開始報名(2019年7月30日—9月6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30日

2)截止時間:2019年9月6日

參賽企業、大型綜合旅遊商品購物場所、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各高等院校,搜索關注“遼寧好賀兒”微信公眾號平台,點擊美麗遼寧創意大賽報名,按照要求於9月6日前上傳相關資料報名,報名成功後將自動產生參賽編號。

(二)申報初審(2019年9月7日—9月8日)

1.參賽商品

1)請參賽企業線上報名成功後將參賽作品郵寄到瀋陽市於洪區微山湖街59號 聯繫人:才源 聯繫電話:1338683 6970  進行初審,實物或樣品概不退回,留由遼寧省旅遊商品協會存檔,用於宣傳集中展示。

2)請將參賽商品加固包裝,並在外包裝箱上註明“某地市某企業參賽商品及商品編號”。

2.旅遊商品購物大型綜合場所、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根據報名後進行初評,2019年9月8日通知初評通過的單位。

(三)網絡投票(2019年9月9日—9月15日)

網絡投票得分將以40%的權重入最終結果。

(四)終審評選(2019年9月16日)

由評審專家組集中評審,於9月19日對外公佈終審結果。

(五)頒獎儀式:(2019年9月19日)

向社會公佈大賽獲獎結果、公佈特色旅遊購物店評選星級結果

五、獲獎權益

  1. 獲獎的商品將打造成遼寧符號的旅遊商品品牌,評選的結果將在權威媒體上公佈,使市場上的旅遊商品升級。
  2. 獲獎商品企業,協會提供服務帶領行業發展,佈局重要核心交通樞紐、文旅綜合體、旅遊景區、旅遊飯店,打造匯聚14個地市的好禮“遼寧館”為企業開拓旅遊產業新渠道,幫助企業實現產業發展。
  3. 獲獎的旅遊商品將入駐“遼寧好賀兒”旅遊商品線上平台,為企業或個人免費提供服務,專業團隊統一運營管理推廣銷售,實現全省旅遊商品互通覆蓋。
  4. 獲獎的旅遊商品企業,協會將獲獎商品主推到國家級旅遊商品大賽評選,提高品牌全國影響力,同時對申請國家級全域旅遊示範區旅遊商品板塊有助於幫助。
  5. 對獲獎的旅遊商品企業、大型綜合旅遊購物場所、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以圖文並茂的形式,入編《遼寧省文化旅遊商品名錄》全省各地進行宣傳推廣。
  6. 將獲獎的旅遊商品創意推薦給相關單位、廠家投入生產;優秀商品推薦進入遼寧省旅遊商品協會指定旅遊購物場所銷售。
  7. 為獲獎單位和個人可加入省旅遊商品協會。

六、活動獎項

  1. 天女木蘭金獎:50個、天女木蘭銀獎:100個、天女木蘭銅獎:100個、天女木蘭優秀獎:100個
  2. 五星級大型綜合旅遊商品購物場所:3家;四星級遼寧省大型綜合旅遊商品購物場所:5家;三星級遼寧省大型綜合旅遊商品購物場所:5家;
  3. 五星級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10家;四星級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10家;三星級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10家;
  4. 為獲獎者頒發獎盃和證書、為獲獎企業授牌星級旅遊購物店;

七、參賽範圍及要求

(一)參賽商品類別及要求

  1. 旅遊紀念品和文具文創類:針對遼寧省地方特色依託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景區、歷史建築、名勝古蹟、城市人文人物符號等代表元素或遼寧省旅遊而開發的反映遼寧省文化底蘊和地方特色的便於攜帶的旅遊商品、和具有當地特色的文創系列產品,具有紀念意義。
  2. 紅色旅遊商品類:圍繞遼寧省紅色歷史文化、傳承紅色經典,開發紅色系列衍生商品。
  3. 旅遊工藝品類:
    • 1)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具有遼寧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手工為主民間工藝品等;
    • 2)工藝美術品包括陶瓷、雕塑、煤精、琥珀、遼硯、水晶、烙畫、貝雕、玉器、瑪瑙、花邊、印染、編織工藝品、漆器;
  4. 旅遊休閒美食食品類、飲品類及酒類:旅遊即食類的地方風味特色食品等。即食類的地方風味特色食品指經過加工的、有包裝、打開包裝即食的、具有地方特色風味固體食品。旅遊飲品即食液體飲品,具有當地特色代表顆粒或粉末即沖即飲的飲品或茶品類。地方久負盛名的白酒、啤酒、葡萄酒、黃酒、米酒等不包括藥酒。
  5. 旅遊個人裝備戶外運動類:旅遊休閒用品、旅行箱、背包、水杯、茶具、照明燈、炊具燒烤爐、睡袋、吊床、帳篷、自行車、登山杖指南針、運動手錶、望遠鏡、垂釣漁具等。
  6. 旅遊戶外水上裝備類、旅遊地產類:旅遊水上用品、水上遊艇、露營房車、露營戶外活動房、康養小鎮,溫泉度假別墅等。
  7. 旅遊電子科技產品類: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科技技術生產紀念性3D模型、電子智能類產品智能枴杖、智能背包、智能配飾等。
  8. 旅遊紡織品和皮毛類:以絲綢、棉、麻生產的床上用品、家居用品(靠墊、坐墊等)。
  9. 第一書記代言農產品類:遼寧省本土品牌、本土出產的各類優質大米、玉米、雜糧、花生、土豆、地瓜、櫻桃、草莓、鈣果、軟棗子水果等。
  10. 旅遊中藥材類:遼寧道地中藥材、滋補營養、保健用品等。

(二)旅遊商品購物大型綜合場所要求

  1. 市、區級商業中心或商業集聚地,是當地主要的購物場所之一,營業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
  2. 商品品類齊全、陳列科學、明碼標價,室內裝飾典雅規範,各種設施完善。
  3. 有專門的的旅遊商品銷售區域,旅遊商品種類豐富。
  4. 設有服務台,有明顯的旅遊購物宣傳標誌,可供旅遊諮詢、商品打包郵寄和餐飲服務,有旅客休憩區和營業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
  5. 近兩年內無違規經營記錄。

(三)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店要求

  1. 主營當地特色旅遊商品,可兼營其他旅遊商品。
  2. 有明顯的旅遊購物宣傳標誌。
  3. 營業面積根據商品特點而定,商品陳列科學,店堂佈置規範,有休息區域,交通便利停車方便。
  4. 可提供打包郵寄、現場展示製作等。
  5. 從業人員專業知識豐富,服務技能過硬。
  6. 近兩年內無違規經營記錄。

八、評審標準

參賽商品必須具備以下特性:

(一)創新性:產品創意新穎獨特,易被旅遊者接受,具有時尚感,不落俗套;傳統工藝推陳出新,與高新技術有機結合。

(二)紀念性:主題突出,有豐富的遼寧地方特色和文化內涵,或有特定的紀念意義,易收藏,保存價值高。

(三)工藝性:工藝精良,用材合理,綠色環保。

(四)實用性:有一定的使用價值,包裝、色彩應用合理、美觀、易於攜帶。

(五)推廣性:具有批量生產的潛力和市場前景。

(六)參選作品權屬清晰、無知識產權爭議;不得仿冒國內外已上市的產品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已取得著作權、專利權的需提交相關證書複印件,原件備查。

九、參賽方式及要求

  1. 報名參評並獲獎的作品、文字材料和照片原則上不再退還本人,報名後不符合參評要求的作品和未獲獎作品將通知報送者自行取回,自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取回者,視為放棄該作品的所有權。
  2. 參評商品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商標複印件,是專利產品需提交專利證書複印件;食品類、茶品類、飲品類、中藥材類提供食品安全許可證及相關質檢報告,電子類商品報送3C認證書複印件等。
  3. 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仍然屬於原作者,主辦方及其指定協辦單位對所有參賽作品擁有宣傳、展示、推介的權利。
  4. 參賽作品一經獲獎,主辦方圍繞文化旅遊商品品牌打造,對獲獎作品擁有使用、推廣的權利,同時擁有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進行生產、銷售的權利(已經投入生產和銷售的除外),並無需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作者擁有對參賽作品的署名權。具體合作事宜,由生產銷售方與原作者在賽後簽訂協議。
  5. 模型、樣品及產品的設計製作郵寄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參賽商品不超過4件/套,參賽的商品重量原則上不超過30公斤/套(特殊材質除外),除工藝品外零售價格不超過3萬元/件,工藝品零售價格不超過8萬元/件。
  7. 針對旅遊戶外水上裝備類、旅遊地產類,由於產品特殊企業只需提供影像等資料發送郵箱至LNSLYSPXH@163.com。
  8. 除特殊商品外其餘報送參評商品需提供三張以上實物照片和120字以內文字說明。圖片要求:實物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橫版或豎版,分辨率不低於300dpi,照片大小3-5MB。
  9. 本參賽規則解釋權在大賽組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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