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資源回收大作戰」微電影創意競賽

2019「資源回收大作戰」微電影創意競賽

 總獎金: 26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30

一、目的

為加強民眾對於資源回收的認知,特別挑選關注度或回收頻率較低的廢電池、廢平板、廢筆記型電腦、廢未發泡PS容器及廢機動車輛等4項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作為微電影創意競賽的徵件主題,期望透過學子們的參與及討論,吸引各界對於資源回收作法的關心與瞭解,並透過不同角度、想法或創意所拍得的微電影作品,提高大眾對於資源回收的關注及參與。

二、辦理單位(以下簡稱活動方)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執行單位:趨向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三、參賽組別及對象

(一)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108學年度(8月以後)國民小學、中學、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1-3年級學生)。

(二)大專院校組:大專院校在學生(含研究所及五專4-5年級學生)。

四、報名方式

(一)一律網路報名,108年8月1日到9月30日止,點選進入活動網頁後,線上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及活動切結書與解析度 1280*720 以上的avi/mov/mpg檔案格式的影片雲端連結。

(二)本活動可單人報名,亦可組團報名,惟以1人或1團隊報名1件微電影作品為原則,並請參賽者勿另組其他團隊,以免重複報名;另團隊報名者,應列出共同創作人姓名,並選定代表人及上傳「團隊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三)前40名完成網路報名且資料經查明無誤者(含完成影片上傳),可獲得參加獎(1,000元等值禮卷及2萬5,000點綠點,將於108年10月底前,以掛號方式寄出)。

五、徵件主題

參賽者請就以下主題擇一,拍攝含片頭及片尾於1至7分鐘以內的微電影作品

2019「資源回收大作戰」微電影創意競賽 - 徵件主題

*相關徵件主題的詳細說明,可至活動大補帖查詢。

六、評審方式

本活動將邀集專家學者依切題性20%、整體創意30%、拍攝視覺20%、內容呈現30%,從2組競賽組別中,各選出前三名及4名佳作。另外設置跨組別獎項,網路人氣票選最高票者,可獲得最佳人氣獎。

七、獎勵方式   新臺幣:元

組別 名次 獎項
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 首獎 5萬元及獎狀
第二名 3萬元及獎狀
第三名 2萬元及獎狀
佳作4名 5千元及獎狀
大專院校組 首獎 5萬元及獎狀
第二名 3萬元及獎狀
第三名 2萬元及獎狀
佳作4名 5千元及獎狀
跨組別獎項 最佳人氣獎1名 1萬元及獎狀

*有關獲得獎金者之稅金扣繳相關事宜,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

八、成果發表及頒獎典禮:

預定108年10月底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一)得獎者應親自或指派代表到場參加,執行單位將給付領獎代表之交通費。

(二)經活動方通知領獎,如不到場領獎者,將視同放棄,該獎項並從缺。

九、附則

(一)參賽者上傳之報名相關資料有不全、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經活動方通知限期補正,如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以棄權論。另活動方聯繫參賽者未果,致無法辦理相關作業者,一概以棄權論。

(二)參賽者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一經查證為偽造或冒名者,活動方得逕行取消本活動相關資格,不另通知。

(三)如有任何因參賽者電腦或網路或不可歸責於活動方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參賽之微電影作品應由參賽者本人或報名參加之團隊自行創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五)參賽者擔保其參賽之微電影作品享有著作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活動方無關。

(六)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若有違反,除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活動方並將取消其參加本活動相關資格,若有得獎,並將追回相關獎項(含獎金及獎狀)。

(七)參賽者或得獎者有作品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活動方將取消其參加本活動相關資格,並移除上傳影片,若有得獎,並將追回相關獎項(含獎金及獎狀)。

(八)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創作者,但活動方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活動宣傳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傳輸、展示權、專有改作、散布、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創作人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九)微電影作品網路人氣票選期間,利用電腦程式或以任何不正當行為進行灌票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十)凡參賽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相關資訊可洽本活動「微電影創意競賽徵件小組」洽詢,聯繫方式:電話(02)-23915133;電子郵件:recycle239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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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3915133
  • 主辦單位 Email : recycle239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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