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風華水都,魅力東港」攝影比賽

2019「風華水都,魅力東港」攝影比賽

 總獎金: 56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19-05-20 ~ 2019-06-09

清晨時分,太陽尚未上工,
一艘艘漁船陸續進入港口,
漁船上的、岸上的夥伴各個同心協力將捕撈的漁獲上岸拍賣,
市場上叫賣的魚販、海面上捕撈的漁夫,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最美麗的東港,
透過您的鏡頭一起展現那一刻。

活動辦法

一、相關單位

  •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 執行單位:生命樹時創美學有限公司

二、辦理時間

  • 徵件階段:自108年5月20日起至108年6月9日止(以上傳時間為準)。
  • 投票階段:自108年6月10日起至108年6月23日止。
  • 評審階段: 108年6月23日前辦理。
  • 公告階段:108年6月30日前。

※獲獎名單將同步公告於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網站及本官方網站。

三、參賽資格

  • 不分國內外,凡愛好攝影之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四、作品主題及辦理方式

  • 攝影主題:以展現東港地方人文、物產、地景、美食為題材或背景為主。
  • 攝影地點:包含東港鎮內及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轄區。
  • 辦理方式:組成專業評審會議定之,後由屏東縣政府公告比賽結果及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
  • 參賽數量:報名參賽作品每人以1張為限。

五、參加辦法

  • 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加其他競賽。
  • 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性拍攝,不得抄襲拷貝、格放、翻拍、裝裱、疊片電腦合成 (含重複曝光)、濾鏡進行改色等後製行為;僅允許針對相片銳利、對比、飽和度、色彩校正進行後製調整及適度裁切,連作不收(多張作品構成一個主題或思想)。
  • 參賽者每人限得1個獎項。
  • 參加作品作者需保留原始高解析度圖檔,獲獎後須提供主辦單位進行大圖輸出,以利展覽作業。

六、評選辦法與標準

  • 由本團隊邀聘具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於活動收件截止日起展開審核暨評選作業及網路票選加總分數,取得優勝名單。
  • 評分標準:評審審核70分【原創性:30%;創意與情境表現:40%;攝影技術:30%】、網路票選30分,合計100分。
    評分項目 百分比 合計分數
    1 原創性 30% 70
    2 創意與情境表現 40%
    3 攝影技術 30%
    4 網路票選 100% 30
    合計 100

七、獎勵辦法

  • 金牌獎:1名,禮券獎金1萬元整,獎狀乙紙。
  • 銀牌獎:2名,禮券獎金8仟元整,獎狀乙紙。
  • 銅牌獎:3名,禮券獎金5仟元整,獎狀乙紙。
  • 優勝獎:5名,禮券獎金3仟元整,獎狀乙紙。
  • 最佳人氣獎:10名,獎品-東港在地伴手禮一份,獎狀乙紙(以網路票選最高票數為主,若與金牌、銀牌、銅板、優勝獎重複將往後遞補下一高票者)。

※參賽作品品質若未達水準,經主辦單位評審會議評定得以從缺。

個資蒐集告知事項

  • 本活動由屏東縣政府主辦。
  • 您參加本次活動時,屏東縣政府將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繫電話、Email、照片等資料),並蒐集與記錄您在本活動中所參與及輸入的相關資訊,作為本次活動之活動聯繫、活動公告、 後續處理、聯絡及紀錄等行銷目的使用之用途。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於上述活動以及行銷之目的內,屏東縣政府得將您的照片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主辦單位網站、FB粉絲團及其他主辦單位所有之網路平台。
  • 若您不欲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影響您參加本活動抽獎或得獎之權益。

照片版權授權

  • 本人同意並授權屏東縣政府得使用、翻拍、改做、修飾、公開展示本人於本活動中所提供之作品、肖像、名字等。
  • 本人同意屏東縣政府就上述著作(內含上述授權之肖像、名字等)享有完整之著作財產權,被授權人及受讓人得將照片及上述著作使用於所有形式的著作載體及媒體,屏東縣政府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無須再通知或經由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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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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