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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港童樂會「Cosplay in 北港」

2019北港童樂會「Cosplay in 北港」

 總獎金: 1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2-02

主辦單位: 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20000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giraffe-idea.com

融合多元文化創意性十足的「Cosplay in北港」,不論性別年齡,不管角色報名類別,只要對角色扮演有興趣者,都是活動最重要的主角,在一年倒數的日子裡一同換上最別緻的穿著,在北港朝天宮來場走秀比賽,並體驗多國元素結合的古街遊行活動吧。

報名費全免!總獎金超過11萬!快來報名北港Cosplay大賽

一、活動時間:

2019年12月21日(六)10:00-17:00

二、活動地點:

北港朝天宮文化大樓前(公民路與仁和路口)

※於斗六火車站及虎尾高鐵站免費接駁

三、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2.承辦單位:長頸鹿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3.協辦單位:吉桔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四、比賽獎金:

1.個人組第一名:一名,可得新台幣貳萬元整、獎狀一只。

2.個人組第二名:一名,可得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一只。

3.個人組第三名:一名,可得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一只。

4.個人創意造型獎:一名,可得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一只。

5.團體組第一名:一組,可得新台幣參萬元整、獎狀兩只。

6.團體組第二名:一組,可得新台幣貳萬元整、獎狀兩只。

7.團體組第三名:一組,可得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兩只。

8.團體創意造型獎:一組,可得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兩只。

五、參加對象:

年滿12歲以上,對角色扮演有興趣者都可參加。    ※未滿18歲者,須填寫家長同意書

※未滿12歲欲報名者,請點此連結報名:https://forms.gle/BbtyC9dNcHCb…

六、報名辦法及流程:

1.比賽分組:分為個人組、團體組 ( 2人為限 )(報名表僅須提供一位代表人資料)

2.賽事流程:填寫線上報名表 ➤ E-mail您的Cosplay照片(未滿18歲須回傳家長同意書之掃描檔) ➤ 公告入選名單、寄發行前通知 ➤ 活動當日到現場參加比賽

3.報名時間從即日起到2019年12月2日為止

4.填寫線上報名表,並報名後請寄送個人cosplay照片一張,信件標題請寫「報名Cosplay in 北港比賽_您的暱稱/姓名」到 service@giraffe-idea.com 信箱。 (Cosplay照片不限定為此次的參賽主題,若有符合參賽主題完成呈現將另有加分效果。)

5.符合報名規則並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即可完成初審線上報名。 ※初審將以參賽者繳交之照片作為主要初審依據,若額外提供曾經出演過的相關影片(團體或個人皆可)可列入初審資料。

6.將於12月9日在「北港鎮公所臉書粉絲專頁」公告入選名單、寄發賽前行前通知。

7.活動當日請準時於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到,進行參賽。

※走秀音樂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

※報名組別如未達五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組別,並另行通知報名者是否更換組別。

七、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占比:整體造型30%、角色相似30%、肢體表現20%、舞臺台風20%

※若參賽者造型為原創,則「角色相似度」分數將直接加總於「整體造型」項目中。總分相同者,以配分比例高之項目優先進行分數比較,評定項目之優先順序為服裝造型、角色相似度、才藝表演、舞台台風,以該項目分數高者為優勝者。

八、活動流程:

 時間  內容
 10:00  Cosplayer選手報到
 11:00  選手彩排,彩排完後換裝
 14:00  活動開始,主持人開場
 14:05  選手進場、開場表演
 14:30  貴賓及評審介紹
 14:45  賽事一:Cosplay走秀比賽
 15:35  賽事二:小朋友變裝派對比賽
 16:15  評分時間、中場表演
 16:30  頒獎
 16:45  Cosplayer及小朋友變裝掃街大遊行

※報名者皆需參與16:45-17:00之遊行活動。

九、得獎公布及頒獎時間

1.比賽結果:2019年12月21日舞台表演完後,當日評分完成後,進行頒獎。

2.頒獎地點:北港朝天宮文化大樓前(公民路與仁和路口)

3.領取方式:得獎者請現場出示個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外籍人士須出示護照正本及影本),現場簽收領取獎金。

【注意事項】

1.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2.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4.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議。

5. 為推廣本活動之後續宣傳效應,參賽者須同意主辦單位使用本活動錄影及相片,可用於複製、發送、廣告、放映、廣播以及網際網路任何傳播相關媒體活動的公開播送權利。

6.除舞台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協助人員均應自備。

7. 得獎名單將於舞台審查後公佈,請各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8.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慮,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9.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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