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國家地理會德豐香港攝影大賽

2019國家地理會德豐香港攝影大賽

 總獎金: 100000(HKD)

最高獎金: 12000(HKD)

報名時間: 2019-10-14 ~ 2019-12-14

主辦單位: 國家地理雜誌會德豐地產(香港)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852-6819-3898

主辦單位Email:project@NatGeoMedia.com

作為永不熄滅的東方明珠,香港閃耀的城市魅力一直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前來旅居探索。為培育有潛質的攝影師,會德豐地產再次與《國家地理》雜誌合作舉辦全球攝影大賽,誠邀攝影愛好者一同參與。本年度國家地理會德豐香港攝影大賽的主題為「香港故事: 自然,城市和人物」,鼓勵參加者以嶄新視野捕捉城市之美。

參賽組別及獎項詳情如下:

  1. 自然:透過自然美景、戶外場所及精彩活動,走進大自然,探索香港城市以外的面貌。
  2. 城市:勾劃都市輪廓,發掘城市的潛力,能帶出香港城市魅力的作品。
  3. 人物: 個人特寫、日常生活,觸動人心、呈現香港精神的人和事。
  4. 手機組:通過手機拍攝以上各項主題。
  5. 黑白攝影組:以黑白形式拍攝以上各項主題。
組別冠軍 獎金港幣12,000元正及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贈閱 12期
組別亞軍 獎金港幣5,000元正及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贈閱 12期
組別季軍 獎金港幣3,000元正及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贈閱 12期
佳作獎 國家地理雜誌中文版贈閱 12期

有關「2019國家地理會德豐香港攝影大賽」詳情,請瀏覽www.hkphotocontest.com

關於國家地理

國家地理學會是全球最大的非營利科學與教育組織,致力拓展探索疆界,促進對地球的了解,使每個人都有能力提出解決方案,創造更健康與可持續發展的未來。國家地理「相信以科學、探索與說故事的力量來改變世界」,透過出版雜誌、圖書、電視節目、影片、工作坊等各種活動形式,教育及激勵大眾關心我們的世界。

《國家地理》雜誌是學會的官方刊物,以40 種語言在65國家發行,每月有 6,000 萬讀者閱讀。國家地理頻道以 38 種語言,在全球 171 個國家進入 4 億 4,000 萬個家庭。國家地理數位媒體每月有超過 2,500 萬個訪客。國家地理贊助了超過 1 萬個科學研究、保育和探險計畫,並支持一項以增進地理知識為目的的教育計畫。

關於會德豐地產

會德豐地產為會德豐有限公司(股票代號:0020)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業務是負責會德豐有限公司和九龍倉集團旗下若干物業的地產發展、銷售、市場推廣及資產管理。會德豐地產致力履行良好企業社會責任,熱心參與各項 社區及公益活動,包括推動教育(學校起動計劃)、環境保護、藝術及文化及社區服務等。會德豐有限公司為香港上市的投資控股公司,於一八五七年創立,以香港為總部,旗下的主要投資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以發展中港兩地地產及基建業務為策略重點。

傳媒查詢:

WhatsApp: (852) 6819 3898  /  Email: project@NatGeoMedia.com

相片上載

  • 徵件截止當日(2019/12/14),參賽者必需為16歲或以上
  • 參賽者作品上傳後,主辦單位會於1-3個工作天內確認。

所有參加者必須確保作品質素符合大賽規則之標準。

組別

  • 自然:透過自然美景、戶外場所及精彩活動,走進大自然,探索香港城市以外的面貌。
  • 城市:勾劃都市輪廓,發掘城市的潛力,能帶出香港城市魅力的作品。
  • 人物: 個人特寫、日常生活,觸動人心、呈現香港精神的人和事。
  • 手機組:通過手機拍攝以上各項主題。
  • 黑白攝影組:以黑白形式拍攝以上各項主題。

本次攝影大賽會依據下列之標準(下稱「評審標準」),從每個主題類別之全體有效參賽作品中選出得獎作品:(1)創意、(2)攝影品質、(3)攝影內容的真實性。
本攝影大賽優勝者將於2020年2月選出,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評審之評審結果為最終決定,且具絕對約束力。

作品規範

  •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手機組參賽作品須以手機或平板之攝影設備拍攝。所有檔案大小必須在20MB以下,須為JPEG或JPG格式,至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
  • 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或其他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 參賽之作品須於參賽日往回算起兩年內拍攝(2017/12/14~2019/12/14期間內),且曾獲得任何公開賽事之作品,包含「國家地理全球攝影大賽」,或「國家地理旅行者攝影大賽」任何獎項之作品不得參賽。
  •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色彩加亮(dodging)、或色彩校正(color correction)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關於數位校正之細節規範,請參考「關於數位修圖」一節。任何在「關於數位修圖」一節中,未提及之相片修改方式,一律禁止。若經查覺,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 在未違反任何法令的情況下,參賽照片內可以包含雕塑、雕像、繪畫,或其他種類之藝術作品;涉及此類主題之參賽者必須提供如本競賽細則「授權」一節中所描述之藝術品原作者授權文件。在參賽相片涉及他人作品的情況下,該他人作品必須視為周遭環境中的物件之一進行拍攝,不得以全畫面特寫的方式呈現。
  • 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須附完整標題,能充分傳達拍攝照片時之情境。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之來源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 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浮水印的參賽作品。若參賽者未能於主辦單位提出要求後十天內自行更新無浮水印的作品,該作品參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細則及獎項說明之內容辦理,如相關規定與說明之中文與英文不一致,以中文為準。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關於數位修圖

  • 我們希望看到透過您雙眼所見的世界,而非透過Photoshop的工具或預先設置的攝影場景。
  • 請不要透過數位修圖手段強化或修改您的照片(除了少數對色彩平衡和銳利度進行之基本調校,以趨真實外)。如果您使用數位修圖手段增加或消去圖上任何物件,請不要遞交您的作品。我們會仔細查看每張照片是否真實,而當我們發現您的作品試圖瞞天過海,我們會立即取消其資格。若您贏得了獎項,我們會向您要求提供照片的原始RAW檔(如果有的話),以便復驗。
  • 色彩加亮(dodging)與色彩加深(burning):
    加亮色(使陰影變亮)或色彩加深(使強光部份變暗)是可接受的,但請不要過份使用。
    您在使用此類數位暗房技巧時的目的應是調校影像之動態色調範圍,使其更接近您所看到的。
  • 色彩飽和度調校(color saturation):
    如同加亮與加深,您的目標應是讓你的照片顯得真實。請避免過度添加或減少色彩飽和度。許多攝影師都會犯過度添加飽和度的毛病,讓影像看來如同卡通片。
  • 曝光效果(solarization)、銅版雕刻濾鏡(mezzotint)、雙色調(duotone)模式等:
    非常不建議使用。雖然數位相片處理軟體中有許多改圖「濾鏡」供您選擇,請不要使用它們。它們雖然很炫又很有趣,但在本競賽中它們幫不了你。
  • 黑白影像:可接受。
  • 裁切:可接受。
  • 環景:不接受。
  • 高動態範圍影像(high dynamic range image):不接受。
  • 魚眼鏡頭:除非於水底使用,否則不接受。

授權

經通知獲獎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之高畫質原始數位檔案及未曾修改的EXIF資料由主辦單位核實資格,且不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放棄得獎。使用手機設備拍攝則需另外提交拍攝手機的IMEI碼以及手機內的原始作品檔案。若經查證上述資料曾被竄改,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獲獎者資格。

若參賽作品中含有任何不屬於參賽者擁有之創作材料或內容,及/或其權利屬於第三方時,及若任何人物出現在作品畫面中時,參賽者應負責取得所有權利相關人之授權與同意聲明,該聲明應允許參賽者之照片以本競賽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辦法、本細則及獎項說明)(以下合稱「正式規定」)所定的方式進行展示或使用,且足以使本競賽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人(以下合稱「被授權方」)行使以下「授權條款」中所取得之相關權利,且不另要求額外的補償。若照片中之人物年齡未達其居住國家/省分/地區所規定之法定成年人年齡,應確保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授權。當作品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負責提出所需授權證明文件。

參賽者應合法取得被攝影對象的同意進行拍攝,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應提供參賽相片中每位被攝影人士所簽署之授權文件始得參賽,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以下「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將由他人遞補。

參賽相片中所有雕塑、藝術作品、或其他具版權之內容,參賽者應確認取得作者授權,若有任何爭議,參賽者須提出相關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載明授予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以下「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會由他人遞補。

最後,經主辦單位之要求,每位參賽者須(於主辦者發出要求之7日內)提供參賽相片中涉及之所有私人物業擁有者所簽署之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載明授予本競賽被授權方得依正式規定之內容,對該參賽者照片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以供本競賽與競賽相關宣傳使用,並載明被授權方得以行使「授權條款」中所取得相關權利。無法提供上述授權文件者,將可能於競賽中任何時間點喪失資格,所獲獎項亦會由他人遞補。

其他與本大賽正式規定相關事項,參賽者須在以下時間內回覆主辦單位發出之要求或通知:(a)若主辦單位以郵寄發出要求,則以郵戳為準發出5個工作天內;(b)若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發出要求,則須於24小時內回覆。若逾期未回覆,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判定參賽者喪失資格。

授權條款

本大賽的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授予被授權人不可撤銷、具五年且世界各地均適用之權利,即對參賽作品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其包含但不僅限於:公開展示大賽獲獎者之作品或作慈善銷售;出版選錄本次大賽作品之書刊;於主辦單位雜誌紙本及數位版本期刊與網站上刊載參賽或得獎作品。參賽者同意被授權人得處置其參賽作品,且不主張任何著作人格權之侵害。被授權人於其網站或刊物上登載之作品,不意味該作品將獲得任何獎項。被授權人以前述方式使用該作品時,將不需再付出額外代價與徵求額外之同意。此外,本大賽的參賽者於參賽時同意授予被授權人無限制之權利,得依其裁量使用參賽者與本大賽相關之文字敘述,以及參賽者之照片或代表物,亦可選擇不行使此項權利。被授權人在進行此類資訊之相關使用時,將不需再付出額外代價與徵求額外之同意。

得獎者同意授予香港旅遊發展局具一年效力使用之權利,即對參賽作品進行複製、傳播、展示、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參賽者同意被授權人得處置其參賽作品,且不主張任何著作人格權之侵害。

免責條款

本次大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大石國際文化有限公司、會德豐地產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條款

參賽者同意本競賽將以香港之法律管轄,並以香港法院為任何爭議之第一審轄法院。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與本競賽有關或因之所產生之爭議或案件,其訴訟權、禁制令救濟權、或其他司法救濟與其他程序將被排除,且參賽者於參賽同時即同意表達放棄上述之一切權利。本條款可能受到若干限制。參賽作品若為主辦單位認定為非原創,或內容難以辨認、不完整、受到損傷、不符規則、經過變造、仿冒偽作、產製過程有錯誤,或成品是經由詐騙或偷竊而得,即失去參賽資格。

於參賽之時,參賽者即同意下列條款:(a)遵從正式規定;(b)評審在與本競賽相關事務上之決定為最終且具約束效力;(c)若參賽者獲得獎項,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其照片、姓名、代表肖像、與/或聲音於任何與本競賽相關之公開或推銷場合,或未來相關之推廣活動,不需另行支付代價或取得同意(除為法律所禁止)。所有獎金相關之稅款、費用、附加費(無論國內外,且包括所得、銷售、進口稅等),一概由得獎者自行負責。若得獎人喪失得獎資格、無法聯繫、未於收到得獎通知十日內回覆主辦單位,或拒絕收受獎項,該獎項將被追回,主辦單位有權單獨決定是否另擇人選授予獎項。

主辦單位保留驗證任何參賽作品之有效性與原創性,以及驗證參賽者(包含參賽者之身分與住址)之權利,並取消任何未遵守正式規定或以非正當手段干預賽程之參賽者之資格。主辦單位未能及時於比賽各階段執行此權利,不等同放棄該權利之行使。

凡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或變更之,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活動修改正式規定內容權利。

取消或中止競賽之權利

若本競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依照計畫運行,如電腦病毒之感染擴散、程式漏洞、電腦蠕蟲、木馬程式、阻斷服務攻擊、非正當影響行為、非經許可之干涉、詐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控制之緣由,對競賽之管理、安全性、公正性、廉潔性、或正常運作產生侵害或影響時,主辦單位有權獨立判斷,淘汰試圖以非正當手段影響賽程之個人參賽者,或取消、終止、修改或中止本次競賽。若主辦單位經決議取消或終止本次競賽,於檔案管理及內部作業所需的範圍外,主辦單位將不再持有參賽作品之任何權利,且將退還所有參賽者之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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