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北校園廣告人創意影片徵件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2019新北校園廣告人創意影片徵件

 總獎金: 40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2019-04-08 ~ 2019-05-17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960-3456#6159

主辦單位Email:ntpcyouthoscars@gmail.com

新北校園廣告人等你來挑戰,即日起至5/17,總獎金高達40萬元!為鼓勵青年影像創作、關心在地與公共事務,特辦理「2019新北校園廣告人創意影片徵件活動」,鼓勵青年展現創意,拍出屬於年輕世代的新北特色。更能與廣告大師一起學習創意與影像拍攝實作,挖掘在新北的100種生活,快手刀來報名~

徵件主題:

以「新北100種生活」為主題,請參賽者以年輕人的視角,挖掘獨特的新北100種生活,結合市政,拍出年輕人眼中的新北各種生活,參賽者可自行發揮,用最具創意的方式呈現獨一無二的新北生活樣貌,拍攝1分鐘以內影片,以下表格為參考範例:

新北100種生活(僅供參考) 可參考政策
1 想去哪就去哪的生活 捷運路網、公車路網、YouBike
2 活到老玩到老的生活 銀髮俱樂部、公共托老中心、人本關懷
3 無憂無慮的生活 都更三箭、科技建警、行動急診室、節能減碳
4 打卡到手痠的生活 魅力漁港、河濱公園、永續觀光、景觀人行步橋
5 幸福肥的生活 萬里蟹、新北好茶、貢寮鮑、有機營養午餐
6 北漂也開心的生活 青年社會住宅、青年就業服務、青創協助
7 小夫妻好輕鬆的生活 公共托育中心、公共幼兒園、婚育政策
8 新北就是狂的生活 最乾淨城市、汙水下水道、招商成果
9 戰勝體脂肪的生活 動健康、國民運動中心、全民運動
10 文青不寂寞的生活 板橋435藝文特區、客家文化、傳統技藝

報名資格

     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含研究所),不限科系及日夜間別。

  • 得組團報名參加,但應選定代表人,原則以該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或製片擔任之,並全組應為我國在校學生。代表人為獎金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亦為與本局就本競賽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之相對人。如影像創作為多人報名,應繳交其他報名人之授權代表同意書。
  • 報名以1人(團體)1件為原則,請勿跨隊重複報名。
  • 團體報名至多6名為限。
  • 需由參賽者本人(團體)創作,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流程

  1. 1.    一律網路報名,即日起至108年5月17日前,至新北校園廣告人活動官網「我要報名」https://www.ntpcyouth.ntpc.gov.tw,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及繳交資格文件。
  2. 2.    參賽者須上傳學生證正反面照片,需蓋有107學年註冊章或提供在學證明文件影本。
  3. 3.    需提交2分鐘內的影音履歷,內容包含團隊介紹、拍攝主題、企劃構想等,繳交MPG檔案,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1280 × 720 像素以上,影片需自行上傳至Youtube(非公開),並請提供雲端下載連結及Youtube連結給主辦單位。
  4. 4.    上傳切結書(團體報名者需另附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5. 5.    如有本次徵件比賽完整企劃(如:腳本、分鏡圖)或相關作品集,可額外上傳並做為本次活動第一階段徵選的補充項目。
  6. 6.    報名文件不全者,經主辦單位通知限期補件修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均不受理評審。

評選制度

評分機制

(1) 第1階段資格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與市府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就參賽者的報名文件與影音履歷,依主題內涵、創意表現、企劃內容與可執行性審查,擇優選出30組進入複選。

(2) 第2階段複選:

由複選參賽者參加面試,面試地點與時間將另行通知。第二階段複審將綜合面試(40%)與資格審查(60%)成績,選出前10組參賽者進入影像工作坊參加最後決選。

(3) 第3階段決選:

由10組決選參賽者繳交的成片作品,邀集專家學者與市府代表依主軸概念及切題性(30%)、整體創意(30%)、製作技術(20%)、初剪片繳交成果(20%),選出前3名以及1名評審特別獎,得獎名次將於頒獎典禮中公布。

【特設】社群行銷獎1名:

本獎項在鼓勵參賽者具備專業廣告人特質,以策略行銷思維在社群媒體中推廣各自的參賽作品,讓作品有機會受到更多人關注,達到宣傳的效果,本獎項評分標準為:社群推廣如FB、IG分享數(15%)、Youtube觀看人數佔(40%)、網路投票(45%)。

入圍公布及頒獎

  • 5月底於官網公布前30組入圍名單。
  • 6月中於官網公布前10組入圍名單。
  • 9月中於官網公布10組成片作品,開放網路票選。
  • 10月底頒佈得獎者,頒獎典禮之場地、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通知,入圍者須派代表出席。

影像工作坊特色與說明

  1. 初階影像工作坊:
    • (1)由前10組入圍團隊提供企畫腳本,導師將針對腳本內容,指導腳本發想與提升之秘訣。
    • (2)將提供拍攝基金5,000元,予前10組入圍團隊。
  2. 進階影像工作坊:
    由前10組入圍團隊提供影片拍攝內容,導師從旁指導同學拍攝技巧,以及提供影片內容精進之建議。
  3. 菁英影像工作坊:
    • (1)由前10組入圍團隊提供參賽影片初剪,請導師針對初剪給予改善與精進之建議。
    • (2)提交初剪片獎勵:另提供拍攝基金5,000元,並列入決選評分比例20%。
  4. 十組入圍者須派代表全程參與影像工作坊,得以取得決選資格,若因故無法參加者,須事前向主辦單位說明,經主辦單位同意後請假。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情況調整影像工作坊之課程規劃。

獎項及獎勵

  • 前30名入圍者獎狀1紙。
  • 前10名入圍者可於影片獲得1萬元拍攝基金。
  • 得獎者獲獎金、獎座1座、獎狀1紙,由複選10組入圍參賽者中選出。
  • 得獎獎金皆依法代開立年度扣繳憑證,得獎金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之稅金。
  • 第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獎狀1幀。
  • 第2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獎狀1幀。
  • 第3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獎狀1幀。
  • 評審特別獎1名,獎金1萬元,獎狀1幀。
  • 社群行銷獎1名,獎金1萬元,獎狀1幀(本獎項可重複得獎)。

實習機會

前3名得獎者將有機會至本次活動合作對象:台灣電通、台灣智威湯遜、聯廣傳播集團及雪芃廣告實習,相關實習期程、內容及相對應之權利義務,由得獎者與廣告公司自行約定。

參賽者同意事項

  • 為推廣本次競賽,參賽者應同意其參賽之影像創作作品自受理報名起至頒獎典禮結束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人為活動之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
  •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活動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傳輸、展示權、專有改作、散布、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前10名繳交成片確立後,即歸由創作人及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所共有,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並同意創作人與新北市政府各得單獨行使前述所有之著作財產權,所有創作人均不得異議;得獎創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新北市政府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著作財產權,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 參賽者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活動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移除上傳影片,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獎狀,參賽者、得獎者均不得有異議。
  • 網路人氣投票期間,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程式進行灌票,若經檢舉查證,則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影像創作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報名時繳交創作素材來源說明表、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以及主辦單位再授權之人文字聲明。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影片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獎座及獎狀。
  •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所有註冊應為參賽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主辦單位保留修訂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相關連結:


新北校園廣告人創意影片徵件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