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桃園鍾肇政文學獎

2019桃園鍾肇政文學獎

 總獎金: 2500000

最高獎金: 5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10

壹、宗旨:

為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推廣文藝欣賞之風氣,以鼓勵愛好文學人士創作。

貳、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主辦單位:桃園市立圖書館
  • 承辦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文學雜誌

參、徵選資格:

參賽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以中文寫作。各組創作題材均需以臺灣(含澎湖、金門、馬祖)各地城鄉風土、人情、地誌、傳說故事等為主。以未曾發表(含演出、網路、實體出版)、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翻譯、改寫作品不予受理。

肆、徵文類別及作品規範

  1. 徵件類別:長篇小說類、短篇小說類、報導文學類、新詩類、兒童文學類、散文類。
  2. 每人每類以參加一件為限,但參加之文類數不受限制。過去曾獲正獎者,於該獲獎文類,不得再行投件。
  3. 參加徵文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採直式橫書書寫,文字應採12號新細明體,並須以現行通用中文標點符號,作品以A4大小紙張直式輸出,雙面列印,編列頁碼、裝訂。
  4. 應徵作品內文不得書寫任何作者姓名,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姓名、個人資料請填寫於報名表)。
  5. 作品題目,一律見於作品第一頁最前端,不得另紙印製。
  6. 應徵作品必須不曾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過;已輯印成書或出版作品者亦不得參選。
  7. 嚴禁抄襲,如有抄襲,公布其真實姓名及相關資訊。
  8. 應徵作品不得違背本文學獎宗旨、我國法令或公序良俗。
  9. 如有前述第六項至第八項任一種情形者,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伍、徵文組別:

  • 長篇小說類:80,000字以上為原則。
  • 短篇小說類:8,000-12,000字為原則。
  • 報導文學類:8,000-12,000字為原則。
  • 新詩類:40行以內為原則。
  • 兒童文學類:1,000-4,000字為原則。
  • 散文類:3,000-5,000字為原則。

陸、投稿方式:

收件時間:

長篇小說類:即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其他文類:即日起至108年8月1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收件地點:

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1樓 《聯合文學》雜誌 收

(請於文件外封註明「2019桃園鍾肇政文學獎徵件」)。

繳交資料:

(一) 參加徵選作品印紙本一式6份(簡單裝訂即可,可不加封面)。

(二)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一式1份。

(三) 報名表單下載來源:

活動專屬網站: http://literature.typl.gov.tw

桃園市立圖書館官方網站(承辦單位): http://www.typl.gov.tw

聯經出版公司官方網站(執行單位): http://www.linkingbooks.com.tw/LNB/

《聯合文學》雜誌官方網站(執行單位): http://www.unitas.me/

柒、獎金及錄取名額:

  • 長篇小說類:正獎2名,獎金新臺幣50萬元。
  • 短篇小說類:正獎1名,獎金新臺幣25萬元; 副獎2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 報導文學類:正獎1名,獎金新臺幣25萬元; 副獎2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 新詩類:正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 副獎2名,獎金新臺幣7萬元。
  • 兒童文學類:正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 副獎2名,獎金新臺幣7萬元。
  • 散文類:正獎1名,獎金新臺幣18萬元; 副獎2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得獎者取1名贈送台北上海國際來回機票;正獎得主另贈《聯合文學》雜誌一年份。

捌、評選辦法:

  1. 邀請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所有作品採匿名方式公開評審。
  2. 評審分為初審和複、決審,評審將以紙本稿件為主。
  3. 初複審委員負責資格及規格審查,包括應徵資格、徵文類別、作品規範、字數、抄襲及重複投稿等情況,以剔除不合規範、不具資格之作品。
  4. 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玖、公布及頒獎日期:

各類別預計至遲於108年11月30日前公布於桃園市立圖書館官網、活動官方網站(若提前或延後將於活動官方網站通知)。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拾、出版:

短篇小說、報導文學、新詩、兒童文學、散文類結集出版《2019桃園鍾肇政文學獎得獎作品集》專書,長篇小說獨立出版。出版時由得獎者校對並自負文責,並不再致贈版稅稿費。作品集出版權歸屬主辦單位,並致贈得獎者每人至多10冊。

拾壹、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3. 基於與辦文學獎、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行政辦理之目的蒐集,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個人資料,包括下列項目:姓名、性別、生日、電話、e-mail、簡歷及身分證字號等相關資料,於本文學獎舉辦期間至主辦單位法定保管期限屆至止,主辦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
  4.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或其他法令糾紛涉訟,經評審委員會決議或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參賽者言行或其作品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5. 參加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6.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者須就中獎所得代扣10%稅額。

拾貳、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桃園市立圖書館
  • 主辦單位電話 : 03-286-8868*2037 (黃先生) , 02-86925588*5333 (唐小姐)
  • 主辦單位 Email : literature@mail.typ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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