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田都盃閩南文化節全國創意龍獅鼓藝錦標賽暨國際龍獅邀請賽

2019田都盃閩南文化節全國創意龍獅鼓藝錦標賽暨國際龍獅邀請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8-08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中壢天德宮臺灣省舞獅技藝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3-421331 (王先生)

主辦單位Email:a0985339133@yahoo.com.tw0933421331@yahoo.com.tw

一、 活動主旨: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天德宮田閩南文化慶典及依據本宮108年度活動計畫辦理,以弘揚固有民藝,以鼓勵民間對文化藝術的重視與延繫傳承及弘揚國粹提升民俗國際交流和文化觀光之精神。

二、 指導單位:

內政部、外交部、僑務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

三、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中壢天德宮、臺灣省舞獅技藝會

四、承辦單位:

全球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當選人聯誼會

五、協辦單位:

內厝里辦公室、山東里辦公室、月眉里辦公室、過嶺里辦公室、 芝芭里辦公室、內厝里社區發展協會、山東里社區發展協會、 月眉里社區發展協會、過嶺里社區發展協會、芝芭里社區發展協會。

六、活動時間:

108年8月24、25日二天(24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創意比賽、晚上七時至十時民藝展演、25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創意龍獅鼓藝比賽暨國際龍獅邀請賽)

七、活動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15之5號

八、活動效益:

  1. 舞龍、舞獅是我中華民族固有民間游藝,「獅」是萬獸之王,「龍」是帝王象徵,舞龍舞獅時所表現出喜、怒、哀、樂、疑、嗔、動、靜、翻、滾、穿、跳等 猛、生動之人性化,倍增喜慶時快樂的氣氛;在鑼、鼓、鈸配樂配合中,全團同心協力,用智慧、汗水、舞活了龍獅
  2. 也凝聚了民心士氣,更使得民藝永續薪傳,嘉惠後進,厚植教育薪傳。
  3. 藉此盛會使民俗的龍獅鼓藝運動不只在教育界播種也期許社區龍獅鼓隊亦能開花結果,也不再將龍獅鼓藝侷限於展演活動中,而提昇成為雅俗共賞的民間技藝,更使民眾認識民俗運動之瞭解推廣。
  4. 主要以促進表演藝術環境均衡發展,培育藝文創作人才,增加藝文欣賞人口為目標,並透過扶植國內專業演藝團隊永續經營,達到提昇專業創作及展演水準的目的。表演藝術結合音樂、舞蹈、戲劇、文學、視覺等多元豐富的形式,藉由團體互動,展現美學創意與人文意涵,透過欣賞與參與深化人與人間的互動、互信,是當代公民社會提昇公民品質的重要經驗,秉此理念,表演藝術之策劃與推動旨在鼓勵參與、提昇藝文創作與欣賞質能,落實文化平權的施政理念。

九、 參加對象:(本活動不收取報名費)

  1. 各縣市社區、各級學校、舞獅舞龍鼓陣社團均可組隊參加。國際隊 伍由台灣省舞獅技藝會邀請之。
  2.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 比賽項目:全國創意賽

  1. 台灣獅限報一組,但需8隊7縣市以上才能各別分組。
  2. 醒 獅限報一組,但需8隊7縣市以上才能各別分組。
  3. 舞 龍限報一組,但需8隊7縣市以上才能各別分組。
  4. 鼓藝:團體不分組及個人組(可以1人打1個鼓以上、但皆可鑼、鈸 配合) 。十一、團體不分組
    • (1)參賽內容:不分為打擊鼓樂組及舞獅技藝組。
    • (2)參賽人數:10~40人。
    • (3)參賽時間:5~8分鐘。
    • (4)評分標準:
      • 音樂技術30%。
      • 熟練40%:動作敏捷、紮實技巧、整體設計。
      • 氣氛掌握10%:鑼、鈸、鼓、與陣式之配合。
      • 團體精神20%:服裝、道具、秩序(含進退場)

十二、國際比賽亦採用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審定之規則辦理。

十三、 參加辦法:

  1. 各單位於即日起至108年8月8日止,將全部表演項目及比賽報名單 , 以電子郵件報名逾期不予受理。郵件請寄本會, a0985339133@yahoo.com.tw黃雅薰BOSS收並請來電0985339133確認收到郵件報名。
  2. 參加單位所需經費由各單位自行負擔(由大會提供龍獅鼓藝比賽24、25日中餐和參與24晚上表演及比賽單位晚餐。
  3. 報名表一經註冊後,將不接受任何變更,註冊報名表必須使用大會所發之格式(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送交本會註冊)。
  4. 每隊設領隊、管理各一人及指導教練二人(選手不得兼任以上職務)負責聯繫有關事宜。
  5. 領隊會議暫定於比賽前一小時召開,地點另函通知。
  6. 大會評判不得兼任各單位領隊、指導教練、管理及隊員。

十四、 競賽要點:

  1. 競賽時,龍獅使用時間以 10 至 12 分鐘為限,其餘各組使用時間 8 至10分鐘為限,無論進場退場均以鼓聲起停為計分標準。
  2. 每隊不得重複得名,同組且同一單位只頒發一面優勝獎座。
  3. 競賽時不得於場內燃放鞭炮。
  4. 每隊、組參加人員以獅隊20人、龍隊25人為限。
  5. 競賽時舞獅者,原則上得有技術性替換,則不予以扣分(如替換獅頭與人頭形成不對稱或停頓則扣分),如非經大會許可聘為兵器表演,則不可攜帶兵器。
  6. 參加競賽隊伍報到時間、地點:
    • (1)時間:民國108年8月24 日下午1時50分前報到。
    • (2)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15之5號廣場

十五、參加單位及選手應遵守事項:

  1. 各單位應依照大會之規定準時報到、並應整齊列隊進場退場。
  2. 各單位應自備隊旗一面(按七號國旗規格)惟顏色及圖字可自訂。
  3. 各單位應依照大會指定之會場座位入座,共同保持肅靜及會場整齊。
  4. 各單位應於每場表演前開始前列隊到達指定之場地,於表演完畢後列退場,不遲到、早退或隊員散漫各自到場及退場,唱名三次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5. 各單位應依照大會規定手續辦理參賽事宜,凡以各人名義或臨時向大會報告參加,概不受理。
  6. 競賽項目一經大會排定,各選手不得要求更改提前或延後;且須服從評判之判定及配帶大會所發之識別證。
  7. 參加比賽之選手禁著西裝打領帶繫皮帶,不得赤足亦不得穿皮鞋,禁止赤膊,不得穿背心或短褲。
  8. 各隊設一管理,隨時跟檢錄組聯繫。
  9. 獅頭手及獅尾手必須繳交相片兩張供製作識別證之用,並填寫所附之表格,以利檢錄組聯擊,如賽前欲更換獅頭或獅尾手,請於賽前向檢錄組申請更換。
  10. 有跳樁之單位,由大會提供軟墊借用,請參賽單位自行舖設,以利選手之安全。使用完後請依規定歸還大會。
  11. 請各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嚴格管理選手之生活常規,勿侵擾其他參賽之隊伍,如發生重大違規事件,則該單位之比賽成績予以取消。

十六、 舞獅、舞龍、鼓藝評分標準及扣分摘要以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 審定之競賽規則。

十七、 獎勵辦法:

  1. 組經評分選出得獎名次並依相關敘獎規定三選一、四選二..以此類推最高起六名分別為第一名一隊、第二名一隊、第三名一隊。
  2. 為鼓勵優異人才,特頒「指導獎」、「鼓手獎」、「舞獅舞龍獎」、「舞獅龍尾獎」、「舞龍珠獎」、「獅丑獎」、「大會貢獻獎」、「配樂獎」等若干名,分別贈獎狀或獎牌,以資鼓勵。
  3. 競賽表演,選手發給獎狀,得獎團體頒發成績證明書,以資鼓勵。
  4. 獲獎之隊伍由各有關主管機關,對其指導教練、領隊、管理予以敘獎。

十八、 為安全起見,請各參加單位務必自行辦理相關保險事宜,本會不予代辦,比賽期間則由大會投保意外責任險總額1000萬元。

十九、 效益評估:

  1. 可帶動民眾增加對民俗文化藝陣的認識和支持。
  2. 可讓民俗文化藝陣的參與者、推動者更積極培養人才,讓民俗文化得以傳承下去。

二十、 本活動業報教育部體育

108年5月24日臺教體 全(二)字第1080017462號書函備查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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