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十三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

2019第二十三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

 總獎金: 660000

最高獎金: 300000

報名時間: 2019-06-15 ~ 2019-12-3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CHC)

主辦單位電話: +886-4-23501100

主辦單位Email:ibdc@tbnet.org.tw

今年IBDC的主題是以智能化科技輔助電動自行車之為主:隨著資通訊技術進步、行動通訊設備普及及物聯網之興起,交通資訊蒐集朝向多元化、交通服務朝向個人化發展。智能化科技輔助電動自行車設計,是指以自行車騎乘為中心思考,所建構出之創新產品或服務等各項創意;誠摯邀請您參加第二十三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

[辦理期程]

第二十三屆全球自行車設計比賽

(下列時間以主辦單位所在地-台北為準)

a. 報名日期

2019年6月15日 ~ 2019年12月30日

b. 初賽收件截止2019年12月30日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2019年12月30日下午5:00 (GMT+8前完成上傳)

c. 公布評選結果2020年1月30日前

d. 頒獎典禮預定於 2020年3月於台北國際自行車展期間舉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DOIT,MOEA)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CHC)

協辦單位: (按筆劃順序排序)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TAITRA)

台灣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 (TBA)

[參賽程序]

(1) 參賽者需先至IBDC官方網站 http://ibdc.tbnet.org.tw “線上報名”註冊,成為會員後您即可自行登入與變更個人資料。若為團體報名參賽,必須指定一位代表人。參賽件數無限制,但每件作品必須以不同的會員帳號分別報名。若報名或作品上傳有任何問題, 請與聯絡主辦單位Email: ibdc@tbnet.org.tw

Tel: 886-4-23501100 分機111 / 813 廖小姐

(2) 自報名完成起至繳件期限止,可隨時上傳或變更圖面作品。

(3) 評審委員將評選出最優秀的21件作品並評定各項得獎名次。

(4) 比賽結果將於頒獎典禮公布並頒發各得獎獎項。

[問與答]

參賽作品的資格限制為何?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之作品,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與獎金並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

參賽者的資格限制為何?

國內外凡對此項比賽有興趣之團體或個人,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四人為限,IBDC承辦人員、歷屆和現任的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需要繳交參賽費用嗎?

本比賽免費參加。

誰將製作實車呢?

入選者可自行製作成實車或模型,經由主辦單位審核標準後,將協助在自行車展陳列展示,運費由主辦單位支付。

評審標準為何呢?

參賽作品將以以下四個主要標準評選:

a. 創新性(30%) — 具體之嶄新機構/結構/組件配置設計/綠能減碳/智能創新/科技應用

b. 可行性(30%) — 製造技術和量產可行

c. 市場性(30%) — 設計符合安全要求與經濟效益

d. 其他(10%) — 含造型、人體工學、圖面/模型表達

甚麼是智能化創新電動自行車設計 / 電動自行車智能化零配件?

產業進行E化是一個不可阻擋的趨勢, 同樣地, 自行車產品朝向智能化發展也是目前的現在進行式, 參賽作品之核心設計能量牽涉IoT物聯網應用, 數位化與大數據加值, 或是有別於傳統單純機構設計自行車之產品或零配件皆可符合”智能化”設計之參賽作品, 當然也包含相關情境營運模式.

例如:

“智能化”創新電動自行車設計作品 –> 利用太陽能聚熱板充電技術取代一般自行車電池驅動技術之摺疊自行車設計, 同時可以透過騎乘達到電池蓄電的功能, 其電力不僅可以當作電動自行車之動力, 也可當作強大的行動電源應用.

“智能化”情境營運模式 –> 創新營運平台結合共享單車與線下商店消費合作, 讓單車不限於代步工具, 增加擴大不同產業的生態系方式增加單車使用頻率

智慧財產權

前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如已申請專利者專利權人也必須為參賽者。

1.  為維護參賽者的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在繳交作品前先行申請智慧財產權。

2.  入選者如於參賽前已自行申請專利權,且經核准取得專利權(需自行負擔其相關費用),該參賽者得與主辦單位共同研商另訂合作協議,由主辦單位協助商業性產品推展業務。若因專利權衍生獲利,參賽者(發明人)可獲得主辦單位所獲淨利之20%作為獎勵。

3.  主辦單位對尚未申請專利且達可專利程度的入選作品,保有優先申請權,發明人仍為參賽者本人,但不需負擔專利權之相關費用,惟需配合主辦單位所有相關專利申請程序。若因專利權衍生獲利,發明人可獲得指主辦位所獲淨利之15%作為獎勵。

4.  對尚未申請專利之入選作品,經過改良而達到可專利程度者,發明人為參賽者與改良者,且參賽者不需負擔專利權之相關費用,惟專利申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且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所有相關專利申請程序,若因專利權衍生獲利,發明人可獲得主辦單位所獲淨利之10%作為獎勵。

5.  基於研究及宣傳推廣之需要,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之文件、圖面、檔案進行重製、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得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 其他規定: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退件,但參賽者得在報名時註明清楚『如果作品未進入決選,主辦單位無權公開您的作品』。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並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為維護評審之公正,入選作品必須於名次公佈後,始可公開其作品。
  • 名次公佈後,入選者得自行公開其作品;為彙整及推廣本活動成果,凡經媒體刊載,入選者應通知主辦單位。
  • 入選者就入選作品如與第三人簽訂任何合作協議,應通知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如知悉任何第三人就入選作品產生合作開發產品之意願,亦應通知入選者。
  •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 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主辦單位執行,若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自行車暨健康科技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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