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順天建設「樂活社區」攝影比賽

2019順天建設「樂活社區」攝影比賽

 總獎金: 13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19-06-03 ~ 2019-07-15

活動宗旨:

經由照片詮釋順天建築之美,藉此讓民眾發現順天建築,認識順天建設,廣邀各攝影好手透過鏡頭拍攝呈現令人動容之攝影作品 。

主辦單位:

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台中市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社區住戶或攝影人(限自然人),不限年齡及國籍,歡迎踴躍參加另外未滿20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

(受邀擔任本活動之評審委員不得報名)

攝影主題:

順天建設興建之社區建築(含公共空間專有部分)為元素,用鏡頭來捕捉建築之美和社區的幸福美感。

拍攝器材:

拍攝照片之任何器材皆可,不限手機、類單眼相機、單眼相機…等。

作品規格:

  1. 照片不限彩色、黑白,不接受傳統底片,張數不限。
  2. 沖放或輸出為 6吋 X 8吋 之相片,連作(組照)不收,作品不得留白。
  3. 作品僅可適度裁切與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4. 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JPG)」兩種數位檔案。有效畫素需高於1,000萬畫素,檔名為:姓名-作品名稱。
  5. 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詳細填寫之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收件地址:親送以下地址(擇一)

    1. 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三段95號(順天硯山行一樓店面)
    2. 學士路與五權路交叉口(順天謙華接待中心)
    3. 旱溪西路接近軍福19街-位於旱溪西路上(順天景美接待中心)
      信封上請註明:2019順天建設「樂活社區」攝影比賽 字樣。

收件日期:

收件日期為2019.6.3 (一)~2019.7.15(一)

送件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8時)送至收件地,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拍攝時間:

不設限~108.7.14

比賽獎勵:

  • 金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壹紙
  • 銀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 2萬元,獎狀壹紙
  • 銅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 1萬元,獎狀壹紙
  • 優選: 5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5仟元,獎狀壹紙
  • 佳作:1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仟元,獎狀壹紙
  • 特別獎:5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5仟元,獎狀壹紙:(限社區住戶)
  • 人氣獎: 1名 ,獨得獎金新臺幣 1萬元

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於7/31(三)14:00-17:00聘請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在順天經貿廣場B2藝術中心舉行評選,歡迎蒞臨現場,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人氣獎:得獎作品於收到通知後至8/5 下午16:00時間內,邀請親友至 THE 201 ART 順天建築.文化.藝術中心https://zh-tw.facebook.com/THE201ART 相簿中得獎作品按讚,得讚最多之作品,即為人氣獎得獎者(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人氣獎不在此限)

得獎公佈:

預計2019年8月初公布於:

順天建設官網 www.sweeten.com.tw

台中市攝影學會 www.taichungphoto.org.tw

THE 201 ART 順天建築.文化.藝術中心 https://zh-tw.facebook.com/THE201ART

給獎方式:

領獎時間、方式及地點由主辦單位公告於順天建設與台中市攝影學會官網,並另行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以一次拍攝完成, 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本行應此所支出之費用。
  3.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之「立書人」處須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4.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順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5. 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5日內,繳交至台中市攝影學會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0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JPG)」不得插點擴檔,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8. 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不符合規定屬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含規格不符的參賽作品)。
  10.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順天建設
  • 主辦單位電話 : 04-22595777# 1408劉小姐、台中市攝影學會04-23153342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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