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

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

 總獎金: 77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19-06-08 ~ 2019-07-15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5954318

壹、活動目的:

為推廣民眾參與2019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並透過攝影愛好者之眼,捕捉桃園閩南文化之美,同時紀錄文化節系列活動,故舉辦「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攝影比賽」,邀請對攝影有興趣的民眾共同參與。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三、執行單位:融意設計事業有限公司

參、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者,不限年齡、國籍、不須報名費,均可報名參加。

肆、2019閩南文化節活動期程表

一.6/8-6/9藝閣綵街&十二生肖貓來亂

二.6/15-6/16總鋪師比賽&閩南語答喙鼓比賽

三.6/22-6/23閩南創意歌謠舞蹈比賽&閩南懷舊音樂會

四.6/29-6/30閩南現代音樂劇

五.7/6-7/7鬥陣

六.7/8半年節活動

※活動詳情請上2019閩南文化節官方網站查詢※

伍、比賽規則

一.比賽方式:

以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為攝影主題(不限於6/8-7/8期間,拍攝製作藝閣車、閩南文化學堂之工作坊或深度體驗營皆可)。

二.評分項目:

以下各項合計100%

(一)主題契合性30%

(二)意境30%

(三)技巧20%

(四)創意20%

三.收件規格:

參賽者須繳交實體作品與檔案光碟

(一)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洗成5*7吋之不拘彩色或黑白的光面相紙照片,相片沖洗不限相紙廠牌,不得留白邊;作品背面需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請詳填各項資料,再行繳交。

(二)作品不得裝裱、留邊、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以及其他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不收連作。

(三)原檔光碟內需包含「調整前原始檔」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或JPG)」兩種檔案;作品檔名為:姓名-組別-活動場次-作品名(例:王小華

-玩家組-鬥陣-繽紛)。

(四)檔案大小至少4MB以上至少1000個像素寬或1000個像素高、解析度300dpi)之JPG或TIF檔;多件作品可同時燒錄於同張光碟;請使用油性筆於光碟封面註明參賽者姓名與組別。

(五)每位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一張報名表格。

四.競賽規定:

(一)參與本競賽之作品,限本人原創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牌如數繳回主辦單位。獎位不遞補,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
  2.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
  3. 作品曾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或參與其他競賽得獎。

(二)得獎者限領一獎項,以其優獎項為準。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成績經公佈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三)為求貼近真實場景,後製僅接受少量調整基本參數,例:銳利度、亮度、對比、飽和度及色彩校正,適度裁切亦可接受,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是否符合資格有全權判讀之權利。

(四)送件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五)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活動期間與地點內,未填寫拍攝地點且無法認定者,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陸、收件方式:

一.收件地址:桃園南門郵局7-123號信箱,請於信封註明

「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攝影比賽-參賽組別-參賽者姓名」範例:2019桃園閩南文化節系列活動攝影比賽辦法-玩家組-李小華

二.收件起迄日期:2019年6月8日起至7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內容:參賽作品、報名表與同意書及原始檔光碟。不符合簡章規定之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亦不退還原件。

柒、比賽規則:

獎項公佈:評選結果將於8月1日於2019桃園閩南文化學堂官網及粉絲專頁公佈,並通知得獎人,未入選作品不另作通知。頒獎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捌、競賽獎勵:

【玩家組】

  •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 優選6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專業組】

  •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 優選3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及獎牌一只。

※以上奬金包含所得稅、二代健保代扣保費及依法須繳納之費用※

玖、附則:

一、參賽者之得獎作品同意授權予桃園市政府全部著作財產權,桃園市政府有無限期、次數、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展覽、專書等印製權及任何形式之衍生使用,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

二、本活動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具真實詳細資料,因資料不完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相關資料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送達之責任。

三、得獎資格不得移轉,轉讓或更換其他獎項。

四、若作品有人物時(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

五、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性、挑釁性、毀謗性、情色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六、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各類扣稅準則可參照「全國法規資料庫

-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所述。

七、參賽照片請妥善郵寄並請勿摺疊,作品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本單位恕不負責。

八、經投稿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辦法之各項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將以新公告為主。

九、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2019閩南文化學堂活動官網及粉絲專頁查詢及下載。

十、相關疑問請洽閩南文化節攝影競賽活動小組:連絡電話:03-5954318(服務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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