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華光盃民俗體育競賽」全國攝影比賽

2019「華光盃民俗體育競賽」全國攝影比賽

 總獎金: 64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02

主 旨:

為記錄並延續真佛宗民俗體育嘉年華活動的舉辦,藉由愛好攝影人士的攝影技術捕捉相關各項活動的精彩畫面,並透過攝影畫面的詮釋,記錄民俗活動之美,及作為各項廣宣之題材,活動的精彩點滴,可為與會之大眾留下甜美的記憶。

指導單位:

南投縣政府、南投縣議會

主辦單位:

真佛宗華光功德會、南投縣體育競技協會、南投縣民俗體育委員會。

承辦單位:

南投縣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分A. B兩組。

  • A組:「2019年真佛宗民俗體育嘉年華會」民俗技藝競賽之當天各項活動。
  • B組:「雷藏寺之美」攝影比賽(108年5月1日~5月31日拍攝之作品)。

A組比賽日期:108年5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16:30

A組活動地點:南投縣草屯鎮台灣雷藏寺(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山腳里蓮生巷100號)作品規格:

(一) 數位相機:

  • 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 2.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二) 參賽作品一律洗成8×12吋,最寬邊不超過12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

(三) 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同時繳交檔案光碟(光碟中需有參賽照片之原始檔及轉存TIFF檔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資訊)。

(四)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收件日期:(一)自比賽起至108年6月2日止,以寄達收件地址為憑。

(二)親自送件者,應於108年6月2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

真佛宗華光功德會 , 地址: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二段779號6樓

獎項及獎額:

A、B兩組各錄取前3名、優選10名、入選20名,其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獎金壹萬元及獎狀乙張

二、第二名:獎金捌仟元及獎狀乙張

三、第三名:獎金陸仟元及獎狀乙張

四、優 選:10名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乙張

五、入 選:20名獎金壹仟元及獎狀乙張

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一) 比賽結果:108年6月30日以前揭曉,並公佈於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頁(活動訊息)附 則: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 關於「民俗體育競賽」之攝影主題,須限定為當日之活動,不得包含其他或不同時間之民俗活動。

(三) 參賽作品不得翻攝,不得有以下行為,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 合成: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參賽者須提供數位之原始檔)。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錶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留白或簽色,違者視同棄權。

(五) 郵遞者,請用白色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位。

(六) 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真佛宗華光功德會」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 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八) 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 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若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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