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愛巴士「酷夏追影」攝影祭

2019愛巴士「酷夏追影」攝影祭

 總獎金: 3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2019-07-16 ~ 2019-09-16

活動

徵全臺各地攝影人士拍攝ibus集團所有車輛,(包車及市區公車),車子外觀、車內照皆可。

主辦單位

ibus台灣愛巴士交通聯盟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攝影題材

ibus集團所有車輛,人文,外觀或車內。

作品規範

  1. 參賽作品交件格式為JPG檔案。像素不得低於1000萬像素,300或350DPI,所有檔案大小必須在 10 MB 以內
  2. 照片命名方式如下:
    格式:「2019 愛巴士【酷夏追影】攝影祭」-姓名(中文或英文)-作品名稱(中文或英文)
    ex: 「2019 愛巴士【酷夏追影】攝影祭」-愛卡啾-ibus最棒
  3. 投稿作品可使用彩色、黑白照片參賽,投稿不限件數。
  4. 照片拍攝時間:為活動日起往前推算一年至收件截止日(即107年7月16日起至108年9月16日止),若對作品有異議者,則需負舉證之責任;且參賽者不得對主辦單位之判定有異議。
  5.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適度調整;不得後製、裁切、或合成。作品以一次拍攝完成,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6.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由順位遞補;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與投稿作品一同寄出,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收件日期

108年7月16日起至108年9月16日止,收件一律採E-mail方式。

E-mail:ibus.logic@gmail.com

評審

二階段式評選

(一)全台網路票選,登入FB帳號即可投票,置於「ibus台灣愛巴士交通聯盟」FB 粉絲頁參與「網路最佳人氣獎」選拔,依票數選出網路最佳人氣獎(3名)。

FB投票時間:108年9月20日至9月27日24時止。

(二)將由IBUS內部人員組成評審團隊,根據評審團評分項目評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優選(7名)、佳作(5名)。

評審時間:108年9月30日

獎勵

(一) 網路票選

1. 網路最佳人氣獎:

於投票截止時間內獲得按讚數最高的前 3 名作品可獲「網路最佳人氣獎」,每名ibus特製一卡通一張及獎狀 1 幀。

2.網路投票參與獎:

網友進入「酷夏追影」相簿後,即可以按讚的方式對自己所喜歡的作品投票,並按讚分享此競賽貼文。

投票結束後,將於108年9月30日隨機從投票者中抽出 10名「網路投票參與獎」,得獎名單將公布於粉絲專頁,每名送ibus特製一卡通乙張。

(二)內部評選:

根據評審團評分項目評選

  1.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 10,000元、獎狀一幀。
  2.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 8,000元、獎狀一幀。
  3.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 5,000元、獎狀一幀。
  4. 優選(7名):獎金新臺幣 1,000元、獎狀一幀。
  5. 佳作(5名):ibus特製一卡通一張,獎狀一幀。
  6. 特別獎:將由ibus主辦單位內部評選,取其12名,選中照片將會放入「2020年ibus桌曆」,並贈送投稿者桌曆乙份。
  7. 每人限得一獎。

入選與得獎公布

  1. 凡經獲選者主辦單位於ibus官網及官方FB公佈獲選名單。
  2. 獎品於108年10月16日前寄送完畢。
  3. 領取獎金及獎狀時間會在粉絲專頁另行公佈。

附則

  1. 得獎獎金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依規定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未滿20歲之得獎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收領獎,並應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得獎者、其法定代理人若不願配合前述事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2. 本活動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具真實詳細資料,因資料不完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送達之責任。
  3. 得獎者將以電子郵件及專人電話通知,並於指定日期內洽承辦單位領取,若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同時應出示可資證明得獎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件供主辦單位核對,逾期視同放棄領取。
  4. 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ibus台灣愛巴士交通聯盟網站查閱。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ibus台灣愛巴士交通聯盟
  • 主辦單位電話 : 0800-889-116
  • 主辦單位電郵 : ibus.logic@gmail.com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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