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屆「西螺風華」攝影比賽

2019第三屆「西螺風華」攝影比賽

 總獎金: 46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19-10-14 ~ 2019-10-21

主辦單位: 西螺鎮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5-5881006(王小姐)

作品題材

限定以【2019西螺大橋觀光文化節】相關場景及自然、人文景觀為拍攝主題。 拍攝期限為10月12日至10月13日

參賽辦法

1、一律繳交8×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作品必須單張不連拍(連作不收),1200萬畫素以上,不得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及數位修改。

2、除輸出照片外,需另繳交未修改之數位原始檔(JPG檔),否則不予收件。檔案命名規定為:姓名_作品名稱。

※ 傳統相機作品:以135mm、120mm規格以上(含120mm)之正負片拍攝均可,須於收到得獎通知後5天內交驗底片,否則獎項予以取消。

參賽張數:

每人最多以3張為限。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收件日期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止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參賽作品將依收件順序編列作品編號。

評審及日期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成立評審小組,訂於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點於西螺鎮公所三樓進行公開評選。

評審結果

2019年10月25日公佈於西螺鎮公所官網 http://www.hsilo.gov.tw/ 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獎及展覽

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辦理頒獎暨展覽開幕茶會乙場,時間地點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各獎項之得獎者不得重複,得獎獎金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2、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評比。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嚴禁盜用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之卑劣行為,如經發覺查證屬實,除公佈姓名及法律追訴外,並取消得獎資格,追回已領之獎金,獎位不予遞補。

4、得獎作品事後被查出有電腦合成、消除塗改,經檢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位不予遞補。

5、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致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參賽作品若未達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7、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肖像權、著作權法令事項或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無關。

9、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相關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並於西螺鎮公所網站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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