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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四屆臺中女孩圓夢計畫

2019第四屆臺中女孩圓夢計畫

 總獎金: 23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5-11

第四屆臺中女孩圓夢計畫徵件中

計畫單位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臺中女兒館(委由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辦理)

圓夢對象條件

報名資格:

一、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學校之15~22歲青少女。

二、僅接受團隊報名。人數限制為2~6人,低於或超過人數不予錄取。

三、團隊成員男性不得超過1/3。

計畫重要日期

日  期 項    目
5/11 計畫徵件截止
5/28 初選名單公布
→入圍團隊可獲20,000元圓夢基金
6/1 執行說明會
→入圍團隊每組需派至少2名成員參加
6/1-8/25 圓夢計畫執行期間
8/14-9/1 圓夢分享會
成果佈展
9/1 成果報告繳交
9/7 複選審查
→團隊需出席發表
10/11 頒獎典禮+成果發表記者會
→首獎團隊可獲30,000元獎金禮券
10/5-11/30 圓夢計畫成果展

報名辦法

一、報名文件:(A、B為必繳資料

A.團隊基本資料
A1 團員基本資料表(紙本1份。表單下載見下方)
A2 團員簡歷(紙本一式5份。格式不限)
如校內外比賽經歷、打工經歷、社團經歷、曾辦理過之活動經驗分享等。每人不超過2頁。
A3 教師推薦函(紙本一式5份。格式不限)

B.圓夢計畫書
B1圓夢計畫摘要表(紙本一式5份。表單下載見下方)
B2圓夢計畫書(紙本一式5份。大綱參考見下方)

C.其他(紙本一式5份。格式不限)
其他能證明團員具備活力、自信、勇氣、責任、知識等特質之證明資料,
形式不拘(如:影片、音樂、圖照片等),但須附簡易文字說明。

 ♦ 制式表單下載 ♦  ♦ 歷年獲獎計畫書範本 
A1團員基本資料表
B1圓夢計畫摘要表
B2圓夢計畫書大綱參考
投件信封封面及檢核表
2018│非常女孩│魔法框框
2018│天狼星│捕夢網
2017│踏浪│串起一句山

二、報名要點

(一) 報名收件截止時間:2019年5月11日18:00

(二) 報名文件均須列印紙本,一式五份。

(三) 「B1圓夢計畫摘要表」及「B2圓夢計畫書」除紙本外,

須另提供電子檔(25MB以內),可E-mail至tcgirls1011@gmail.com,或隨信附上光碟。

檔名請標示:B1摘要表-團隊名稱-計畫名稱 B2計畫書-團隊名稱-計畫名稱

三、報名方式:(二擇一)

(一) 紙本郵寄:

1.請於2019年5月11日收件截止前(以郵戳為憑,請留意周六僅部分郵局營業),將報名文件郵寄至本館。

2.郵寄地址:40444臺中市北區太平路70號 臺中女兒館 收

3.請於信封上加貼﹝投件信封封面及檢核表﹞。

(二) 親自遞交:

1.請於2019年5月11日18:00前,親送至臺中女兒館櫃檯。
(開館時間:周三至周日12:00-21:00)

2.請於包裝信封上加貼﹝投件信封封面及檢核表﹞。

四、注意事項

(一) 文件B1、B2之電子檔請於紙本寄送當日E-mail至tcgirls1011@gmail.com

未繳交電子檔將視為報名資料不全。

(二) 報名資料寄送後,工作人員將於五日內以電話或E-mail回覆團隊聯絡人,確認報名收件。

若五日後尚未接到回覆,請務必來電女兒館04-2223-0690或E-mail至tcgirls1011@gmail.com,洽詢羅專員。

獎勵辦法

一、2019年「臺中女孩圓夢計畫」,將遴選出十組計畫予以補助隊伍執行夢想,每組補助最高新臺幣20,000元整。

二、十組隊伍將可參與臺中女兒館館內「圓夢特展」,公開分享夢想執行的狀況。佈展費用另行補助,一組以1,000元為上限。

三、獎項為優等獎一組、活力獎一組、自信獎一組、勇氣獎一組、責任獎一組、知識獎一組、入選獎四組。

四、十組計畫之執行成果優等者,將獲得新臺幣30,000元禮券。

五、獲補助執行獎金隊伍,每人依每組不同獎項獲得臺中市政府頒發之獎狀乙張。

初選評分標準

一、獨創性(占比30%)

具獨特與創新概念,嘗試突破舊有作法。

能跳脫性別框架,展現創意與潛能。

二、影響性(占比30%)

能使社會大眾看見臺中女孩的行動力與活力。

對個人、家庭、學校、社會帶來正面溫暖的力量。

三、可執行性(占比20%)

可在獲得補助後2個月內,執行圓夢計畫。

可在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計畫執行。

四、延續性(占比20%)

計畫有持續進行的可能性。

計畫有延伸推廣的可能性。

注意事項

一、所有申請文件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二、若得獎者違反活動辦法,例如偽造、抄襲計畫者,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獎金,主辦單位不負法律責任。

三、圓夢計畫入選者,有義務向主辦單位說明執行進度。

四、圓夢計畫入選者於執行完成後,有義務向主辦單位提出成果報告及分享。

五、入選者所獲得之獎金圓夢基金須全額使用於圓夢計畫活動中,不得挪為他用。

六、凡參與本計畫之申請者,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圓夢計畫內容及個人肖像於相關活動宣傳報導,且同意主辦單位安排之媒體宣傳規劃,如記者會、媒體專訪、廣編報導等。

七、得獎者須與主辦單位另訂契約,確保雙方權益。

八、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執行相關扣繳或開立所得證明事宜,本活動的執行獎金或獎品,個人簽領如超過2萬元,主辦單位會依法扣繳10%所得稅。請知悉配合。

九、個資法說明: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活動需要的範圍及期間內蒐集您的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等個人資料;針對您的個人資料,本會只會在達到上述目的之所需範圍內處理或利用,並於上述特定目的消失且經您提出書面要求後予以刪除。本會蒐集到您的個人資料,原則上只會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供本會處理及利用。本會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您可以依法行使下述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2)請求製給您的個人資料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5)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您與行使上述提及之相關權利時,可撥打下列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本會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可能會影響參與本次活動之結果。

十、本計畫主辦單位有完全之解釋權及決定權。

十一、若有未盡事項,請電洽臺中女兒館,連絡電話(04)2223-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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