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臺南文學獎

2019臺南文學獎

 總獎金: 1235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7-31

為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建立臺南文學特色。今年度徵選類別分為一般組小說、現代詩、古典詩、兒童文學、劇本;青少年組新詩、散文;新增「呷臺南」臺南特色美食書寫,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歡迎踴躍投稿。 文學是最誠摯的信仰,讓我們透過書寫成為夜空中的繁星點點。

壹、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臺南文學特色。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臺南市興國高級中學、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香港兆基創意書院中國語文文科、南方講堂、國立臺灣文學館、政大書城、臺南市玉山吟社、臺南市鯤瀛詩社、南瀛詩社、延平詩社、學甲謎社、學甲藝文推進會、月津詩社、臺北市龍山吟社、臺灣語文教育協會、臺南市國學會、臺北市天籟吟社、淡江大學驚聲古典詩社、網路古典詩詞雅集

執行單位:遠景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參、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肆、收件地點及方式

  1. 收件地點:22044新北江翠郵局第7號信箱
  2. 收件方式:報名表連同作品(乙式4份)以掛號方式郵寄,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組別」及「參選文類」。(倘報名兩項以上者,每項皆須附報名表及資格證明,並請分開郵寄)

伍、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

2019年9月揭曉得獎名單,11月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

陸、徴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一、徵文組別及對象:

【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一)臺語創作、劇本、古典詩: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可參加。

(二)華語創作(不含古典詩):除基本資格外,另須具備下列至少一項資格條件。

  1. 出生地臺南市者。
  2. 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或設籍臺南市者,並持有證明。

【青少年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1. 西元2001年8月1日以後~2007年7月31日前出生,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
  2. 出生地臺南市者,或在臺南市就業或在學學生。 【呷臺南】不限國籍。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

【一般組】

  1. 臺語短篇小說︰1萬字以內。
  2. 臺語現代詩:1首,50行以內。
  3. 華語短篇小說︰1萬字以內。
  4. 華語現代詩:1首,50行以內。
  5. 古典詩(華語):以「臺江微風」為主題,創作七言律詩三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三首聯章),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6. 兒童文學(童話,華語):5千字以內。
  7. 劇本:不設限語文,適合舞臺演出,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60分鐘以上,以原創為限(個人作品改編不在此限),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指未以任何形式出版刊行及商業演出者),需附300字以內劇情大綱。 (臺語書寫文字:1.全漢字、全羅馬字、漢羅合用均可。2.拼音呈現部分,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3.用字部分,請用教育部公布之「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青少年組】

  1. 新詩:1首, 20行以內。
  2. 散文:600~2000字。

【呷臺南】

  1. 書寫臺南美食文化,特殊美味、美食情感、美食勾起的回憶等。
  2. 文類不拘,1000字以內華語正體字書寫。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般組】

(一)短篇小說(華語、臺語)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二)現代詩(華語、臺語)、古典詩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證書乙紙。

(三)兒童文學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證書乙紙。

(四)劇本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1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青少年組】

新詩、散文各取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2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整,獎狀乙紙。

【呷臺南】 優選10名:獎金新臺幣6千元整,獎狀乙紙。

柒、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

(二)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該獎項從缺或調整錄取名額。

(三)決審意見由評審委員記錄及彙整,並刊登於得獎作品專集。

捌、參選須知

一、參選類別不拘,每類限參選一篇為限;獲臺南文學獎歷屆首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得獎後第四年始能參加)

二、參選作品以電腦繕打為原則,內文新細明體14級字型,行距(固定行高)16點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及標示作品名稱,以A4紙張雙面列印(請於作品左長邊以訂書針裝訂,勿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

作品未用電腦打字者,以600字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潦草或列印格式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四、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五、報名表:

(一)請詳實填寫報名表。

(二)參選【一般組】華語創作(不含古典詩),非出生地臺南市者,請另附學生證、畢業證書、工作證明、戶口名簿、租屋證明等其中一項影本1份。

六、國外得獎者,獎金匯款手續費、匯兌費及本國規定相關稅金等請自行負擔(由獎金中扣除)。

玖、權責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應以非專屬性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在合理範圍內及公共服務用途下,重製出版,並得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利用該著作,利用方式包括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表演、編輯及製作成數位形式檔案,並得轉授權他人為上述之利用,惟須告知作者,且轉授權所衍生利益歸作者所有。

得獎作品不另支付酬勞或版稅,出版後致贈作者專集5冊,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

(二)主辦單位具有劇本之演出三年內一次性無償授權之權利。

(三)各類組得獎名額及有關評審相關項目,由各組評審委員及評審會議全權決定。

拾、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證明若不符前項規定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二、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出版或獲獎,並不得抄襲,如有上述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發佈新聞,侵犯著作權部分,自負法律責任。

三、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四、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於規定期限內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及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等事宜。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自臺南文學獎網站(http://tnla.tnc.gov.tw)下載,電子信箱:vistapublishing63031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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