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麥寮海洋文化祭「麥相好」攝影比賽

2019麥寮海洋文化祭「麥相好」攝影比賽

 總獎金: 21000

最高獎金: 9000

報名時間: 2019-07-19 ~ 2019-09-27

「麥寮鄉、麥鄉好、麥相好」

麥寮伴著濁水溪流,擁有豐富的生態景觀、以及漁港風情,邀請民眾於「2019海洋文化祭」活動期間透過攝影比賽看見麥寮鄉在地美好,留存麥寮各種不同的美麗畫面,歡迎各界民眾一同紀錄下麥寮的美。

指導單位:海洋委員會、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 :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執行廠商 : 優樂達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地域、年齡,只要您愛好攝影,用鏡頭捕捉、紀錄雲林麥寮的美,歡迎踴躍參加。

活動期程 :

(一) 徵稿日期:108年年07月19日(五)起至108年09月27日(五)凌晨24時截稿。

(二) 網路票選人氣日期:108年10月06日凌晨24時開始計算至108年10月13日凌晨24時。

(三) 獲獎通知於:108年10月15日(二)~16日(三)通知獲獎者。

(四) 展覽暨頒獎活動:108年10月19日(六)於麥寮高中舉辦「敬海圖文展覽暨頒獎典禮活動」。

拍照時間:需介於108年07月19日至09月27日之間。

報名及收件方式 :

(一) 報名須含「附件 1」作品使用授權書使用授權書、「附件 2」作品資訊表、「附件 3」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視需求檢附)、實體照片一張及作品原始檔光碟(DVD格式)。

(二) 為避免影響得獎權益,請確實填寫相關基本資料;不符合簡章規定之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亦不退還原件。

(三) 參賽作品可用硬紙板保護以避免受損,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       不負責。

(四) 報名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不予退還原件(實體照片、作品原檔光碟或底片),請另行拷貝留存。

收件規格 :

(一) 每人參賽作品以2張相片為限,不得借用他⼈之名義參賽。

(二) 參賽作品須含實體照片一張和作品原檔光碟(或底片)。

1.電子檔交件格式為JPEG檔案,檔案名稱請改為「姓名」、「作品名稱」、「拍攝地點」。       2.實體相片:6吋X8吋,不拘彩色或黑白的光面相紙照片,連作不收,空拍作品可參賽。

(三) 作品不得有抄襲拷貝、翻拍、合成(含重複曝光)、改色、補差點等後製行為;僅允許針對        相片銳化、對比、飽和度、色彩校正進行後製調整及適度裁切。

(四)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       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收件地址 :

(一) 郵遞或親送:701台南市崇明路738號5樓(優樂達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二) 親送:請交由大樓警衛室收件;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下午18       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三) 郵遞:以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

(一)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9,000元整,獎狀乙紙。

(二) 第二名2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整,獎狀乙紙。

(三) 第三名3名:獎金新台幣5,000千元整,獎狀乙紙。

(四) 優勝25名,麥寮農漁產品,獎狀乙紙。

評選辦法 :

(一) 專業評審評分標準

  1. 主題切合性40%(作品訴求是否能緊扣所選定之主題;應以麥寮在地的宗教人文、生態、景    觀、風情、地方產業活動為主題)。
  2. 攝影技巧30%(整體作品呈現的流暢度與完整度)。
  3. 創意20%(作品呈現之新穎)。
  4. 人氣度10%(10月6日至10月13日於「活動官方臉書」上傳照片以點讚數計算)。

(二) 前三獎及優勝,每人限得一獎重複獲獎時,將取最高獎項,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三)得獎名單將於活動官網公布,並以電子郵件與電話聯繫得獎者,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不得違反肖像權。

注意事項 :

(一)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二) 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麥寮轄區範圍內,若未填寫拍攝地點或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      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指導單位無關。

(四)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1. 本國人 : 須提供身份證影本,於年底申報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2萬以下免扣繳。
  2. 非本國人 : 不限獎金金額皆需扣繳及申報20%境外所得稅額。
  3. 若得獎者未成年,須由法定監護人代為領取獎金。

(五)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        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六)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七)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遵守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增訂之權       利。

聯絡資訊:

執行廠商:優樂達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聯絡窗口:邱先生  連絡電話:06-2907-998 / 0912-036-022

聯絡地址:701台南市崇明路738號5樓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相關檔案:


麥寮海洋文化祭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