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大專盃」電子競技運動

2019「大專盃」電子競技運動

 總獎金: 112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19-10-1 ~ 2019-10-21

主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

 示範賽 <Zero Aim> VR項目

一.賽事架構

< Zero Aim >項目全賽事採Bo3單淘汰賽制初賽-4強:線上賽

4強-冠軍賽與季殿賽:線下賽

二.競賽制度

1. 遊戲版本:比賽均使用最新遊戲版本為準

2. 比賽模式: 2 v 2對戰魔方模式

3. 比賽地圖:槍戰地圖

4. 帳號:均使用個人帳號

5. 觀察者模式:只允許組隊房間內的成員,非裁判或轉播人員不得進入

6. 隊伍上限:32隊

7. 賽事分組:依實際報名隊伍數量進行平均分組

8. 賽事人數:2對2

9. 隊伍人數規範:隊伍名單登錄為 3人,2人先發 1 人替補,名單經提交後不得更換

10. 勝利條件:於賽事時間內, 爆頭與擊殺對手的數量來加總,分數越高或迫使對方投降者獲勝

三.賽事規則

1. 選手名單

(1) 所有參賽隊伍都必須登錄隊伍名單,作為網站與轉播時使用,名單請於規定的時間內繳交相關的隊伍資料(包含隊伍成員姓名、遊戲名稱、出生日期與其他主辦單位需求資料等),延遲繳交將視同放棄,取消參賽資格。

(2) 選手資料將交由審查,審查通過方可上場,若未通過將視情節提供替補名額。選手帳號遭封鎖,導致當天比賽不滿兩人,則該隊伍以棄權論。

(3) 遊戲名稱規範:

a. 不可使用其他隊伍的學校縮寫及選手名稱。

b. 遊戲名稱不可包含:粗俗或猥褻的字眼、Zero Aim延伸名稱或任何容易造成混淆困擾的名稱及特殊符號,若經主辦方判定有以上情節,選手須協助更名(費用由選手自付)。

(4) 若提供的資料不符合或不依照規範,將視為未完成登錄選手作業。

(5) 無重大因素該賽事結束前不得更名,如名稱與登錄名單不符合將無法在比賽中上場。

2. 賽事過程

 隊伍練習時段:10/22-11/13 台北三創VIVELAN或高雄VIVELAND

 北部預賽(台北三創VIVELAND):11/23、11/24、11/30、12/1 13:00-19:00

 南部預賽(高雄VIVELAND) : 11/23、11/24、11/30、12/1 13:00-19:00

 4強:12/03 草衙道HTC高雄VIVELAND(轉播)

 總決賽:12/27 草衙道HTC高雄VIVELAND(轉播)

(1) 隊伍練習時段

a. 練習時間:10/22-11/13

b. 場地:台北三創VIVELAND或高雄VIVELAND

- 由參賽學校自行與場地方聯繫練習時段,每隊每日1小為限。

- 說明為大專盃參賽隊伍,可包場並免除場地費。

c. 32支參賽隊伍選手資料會先由協會提供HTC VIVELAND場地方,供現場檢驗身分,非大專盃參賽選手不得以大專盃名義免費借用場地。

(2) 線上賽事

a. 賽事開始前30分鐘雙方全體選手須加入賽事單位指定之頻道,並向裁判報到完成檢錄。如未完成報到檢錄之選手該場比賽不得上場。若隊伍因此不足2位選手則該隊以棄權論。

b. 比賽開始後中途不得更換選手,如有重大事故等特殊情況發生時,另由裁判團判定處理。

c. 對戰組合在前者為主隊,擔任第一局比賽之藍方。裁判開啟遊戲自訂對戰,並提供比賽選手對戰房名與密碼。雙方每局結束後紅藍方互換。每局對戰結束後,依裁判指令開始下一局比賽。

d. 線上賽若一方於比賽預計開始時間 15分鐘以後仍無法開始比賽者,以棄權論;如自行接受對戰則以結果論。如雙方皆無法開始比賽則視同雙方同時淘汰。

e. 選手於比賽中不得無故於比賽結束前離開頻道,無故離開者給予警告一次並需於10分鐘內重新連線回到頻道,未回到頻道以前不得出賽;累積警告兩次者裁定淘汰。

f. 線上賽事勝負一律以伺服器結算畫面為準,如提前離開遊戲或刻意投降導致落敗後果自負。結果將由裁判紀錄,請選手自行截圖存證。

(3) 線下賽事

a. 需於比賽預計開始時間前 30 分鐘至檢錄處向裁判報到,並攜帶選手個人證件進行身份認證,若所使用的帳號或個人資料與參賽者本人不符,將取消該名選手的參賽資格及所有獎項。若隊伍因此不足

2人時,視同整隊棄權。

b. 比賽進行中不得更換選手。隊伍如需進行選手更換,僅得於換局時進行。如遇有特殊突發狀況,則由裁判團召開技術會議裁定。

c. 主辦單位有權禁止任何電子裝置,請事先詢問主辦單位的規則。選手可以選擇使用現場的設配,或攜帶自己的網路和設備;不可使用無線耳機。

i. 若設備有提供優勢的嫌疑,主辦單位保留禁用該設備的權利。

ii. 若比賽有講評解說,選手必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耳機來隔離會場雜音,或是使用主辦單位認可的特殊型號耳機。選手可將自己的耳機掛於脖子上。

iii. 非經裁判指示許可,選手不得任意將隔音耳機(罩)拿下。如未經裁判指示許可即拿下隔音耳機(罩),裁判得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次至該局比賽落敗之裁定。

iv. 輪到該場比賽之選手就指定選手區後,依現場裁判人員規定的時間內準備就緒並完成電腦設定等準備事項。若選手在設定完成後出現問題,將會依據狀況給予額外的準備時間。

v. 選手要離開指定的選手區之前,必須先獲得比賽裁判人員的許可。

vi. 若出現遊戲方面的爭議,選手必須馬上通知裁判人員。一旦下一場對戰開始,選手便無法針對先前的比賽結果提出抗議。

(4) 斷線處理

a. 線上賽階段:

如比賽開始後發生斷線,經截圖確認後,認定斷線方該局落敗。 b. 線下賽階段:如比賽開始後發生斷線,除該局勝負優勢已經確定(包含但不限於任何一方確定可以於該回合擊敗對手等情形)裁判可直接宣告勝負外,雙方須於斷線排除後重賽。

四.選手規範及注意事項

1. 比賽過程中禁止以任何方式挑撥對手,違反者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者裁定淘汰。

2. 線下比賽將會線上轉播,請穿著整齊服裝,請勿穿著背心、拖鞋、打赤膊等等。

3. 比賽中除開場與結束時與對手之友善問候(如結束時之GG(Good Game))和賽事問題提出外,不得使用全頻文字。違反者給予警告一次,單場累積兩次警告者裁定淘汰。

4. 若有任何使用破壞遊戲平衡之非法程式、使用非本人遊戲帳號、啟用登錄名單以外之選手、私下議定勝負等,包含但不限於以上之重大違反競賽公平性

和運動家精神行為經查證屬實者,該隊以及該隊全體選手即刻喪失參賽資格。

5. 若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災、車禍…)」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將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次至該局比賽落敗之懲罰;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準時參與既定之賽事時需配合主辦單位另行安排進行重賽。

6. 比賽間參賽嚴禁運動員於未經賽事單位授權下進行實況轉播或重播回放等任何方式將賽事相關內容以聲音或影像公開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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