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臺中環境教育LOGO創意設計大賽
2019臺中環境教育LOGO創意設計大賽 活動辦法
一、 活動宗旨: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喚起民眾對環境教育及在地環保文化之重視與認同,提升民眾於日常生活中之參與,鼓勵大眾以臺中在地環境教育元素為題材,作為本市環境教育之象徵識別標誌,以達宣導推廣環境教育永續生活之精神,特辦理「臺中市環境教育 Logo 創意設計大賽活動」(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 指導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四、承辦單位:
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
五、參賽資格:
凡熱愛設計創作者,皆可參加。
六、 設計要點:
(一)具原創性,採用臺中在地環境教育元素為題材,融合空氣、水、廢棄物再生及環境教育五大目標,包括覺知、知識、態度、技能及行動等能傳達本市環境永續教育之形象,做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之識別標誌。
(二)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可適用於宣傳海報及各式 DM 等與本局環境教育推廣活動相關之各類文宣及產品。
七、 作品規格及設計需求:
(一)電子圖稿設計:參選作品應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檔案應為 jpg 或 pdf 檔案格式(文字請轉外框),解析度不得少於 300pixels/inch,並需考慮後續便於放大、縮小等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
(二)作品正反面均不得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簽名或標誌符號。
八、報名及繳交資料:
報名期間:
108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0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止。
繳件資料:
1.01_報名表及同意書-***(作品名稱)(簽名後)掃描檔(pdf 格式) (如附件 1)
2.02_平面圖及設計說明 (作品名稱、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設計理念 50-100 字以內)-*** (作品名稱) (如附件 2)
3.03_圖稿設計作品-***(作品名稱) (jpg 或 pdf 格式)
線上報名:請上傳作品及相關文件至本活動報名網站: https://ee.epb.taichung.gov.tw/
如 有 任 何 疑 義 請 逕 行 撥 打 活 動 小 組 專 線 :04-2320-1765#212 蘇先生及#207 胡小姐洽詢。
九、 獎項獎金(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一)金質獎 1 名:新台幣伍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銀質獎 1 名:新台幣參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銅質獎 1 名: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四)優等 2 名: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五)佳作 5 名: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六)最佳人氣獎 1 名: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十、 評審:
(一)評選項目
- 創意及主題意境呈現 30%
- 作品相關性、應用性及識別性 30%
- 美感及顏色使用技巧 25%
- 圖面表達完整性 15%
(二)評審日期
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作業。
(三)評審方式
- 第一階段:由評審小組每位委員各擇定 15 件作品。(依出席委員數*15 件)
- 第二階段:提供每位委員 12 張色票,進行票選,由主辦單位以統計交集最多色票之作品選 10 件。
- 第三階段:
- (1)由委員針對 10 件作品進行評分,並依平均得分排序。最高分者為金質獎,次高分者得銀質獎,以此類推。如得分相同則以評選項目「創意及主題意境呈現」項目獲得分數比較,如仍為同分則以作品評選項目「作品相關性、應用性及識別性」項目獲得分數比較,以此類推。項目得分高者排序為先。
- (2)獎項及數量為金質獎 1 名、銀質獎 1 名、銅質獎 1 名、優等 2 名、佳作 5 名。
- 第四階段:
就第二階段色票數最多的前 20件得獎作品於指定期間內進行環保局臉書「臺中好環保」人氣票選活動,獲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將另獲頒最佳人氣獎。
(四)公佈及頒獎
- 評選結果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環境教育宣導網」、「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另以電話及公文通知得獎人;未獲獎者恕不通知及投稿稿件不退回,後續如需使用投稿稿件將另行通知稿件所有人。
- 俟成績公布後,擇期辦理頒獎典禮暨成果展覽會 (預計 108 年 12 月前辦理) 。
十一、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一)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得提供多件作品。(入圍件數限一件)
(二)參選者應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並請詳閱本辦法,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若違反本辦法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獎金和獎品之權利,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選者請求賠償。 (三)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或侵害他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若主辦單位權益因此受有損害,參選者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參選者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由環保局取得,授權環保局及環保局再授權之人使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環保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環保局保有得獎作品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五)作品均應填寫報名表。如遇參選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
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則以棄權論。
(六)參選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他人權益者,參選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七)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八)參選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或作品件數不足,部份獎項從缺。
(九)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中獎人俟申報所得稅時,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十)得獎者應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
(十一)得獎者請提供原始作品檔案(如:ai檔) 。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請參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宣導網」以獲取最新訊息。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