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感動,源自行動!」第三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

2020「感動,源自行動!」第三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

 總獎金: 12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8-21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225205轉6008(洪小姐);03-4896222(林先生)

主辦單位Email:10046682@mail.tycg.gov.tw

「感動,源自行動!」

雖然今年度因為疫情突襲,許多事情面臨了衝擊,但我們相信懷抱著熱忱、理想與使命感的你,依然保持行動的步調,用自己的方式帶給這個世界更多的感動❤️

心手相連衝破重重難關,在行動的路上昂揚挺進的你,是哪一種行動家呢⁉️

💞社會關懷行動家💞

關注社會多元族群需要,採取行動並對被關懷者具有顯著成效或影響性。(Ex:國內外志工、社會工作者、社會服務慈善團體或宗教團體成員等。)

🌳永續發展行動家🌳

運用自身所學及專長,透過具體行動、社群媒體等多元途徑,帶動地方發展出深具特色的永續資源。(Ex:地方創生、社區營造、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社會企業等。)

🤝群力造夢行動家🤝

參與校內外社團、非營利組織或人民團體,具備使命感與堅持,並以行動號召他人,投入團隊共同成長或推動公共議題。(Ex: 民間團體成員、審議民主主持人、學生社團成員或組織意見領袖等。)

🏃‍♂🏃‍♀「感動,源自行動!」💖💖歡迎每一位不畏困難、展現堅毅與利他精神,於行動路上努力前行的桃園時代青年,分享自己的故事,站上屬於你的舞台,讓世界看見從心出發的感動🤗

✅參選資格: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的15歲至35歲青年
✅徵選類別:社會關懷行動家、永續發展行動家、群力造夢行動家
✅獲獎金額:最高獎金個人2萬、團體5萬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2020/8/21
✅活動詳情請參考第三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


2020「感動,源自行動!」第三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 徵選計畫

壹、緣起:

為鼓勵更多桃園青年關心公共議題及時代新趨勢,並表揚付諸具體行動且具有值得效法特質或影響力者,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辦理「第三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徵選在社會關懷、永續發展、社團組織等三大領域,充分展現堅定與無我之精神,於行動路上努力前行的桃園時代青年。

今年度因為疫情肆虐,許多行動面臨了衝擊,為了衝破重重難關,必須隨之轉型,也衍伸出了不同型態的志願服務及行動。無論是關注社會多元族群需要,採取行動對被關懷者具有顯著成效或影響性;或是運用所學及專長,透過具體行動、社群媒體等多元途徑,以行動帶動地方發展出深具特色的永續資源;又或者是參與校內外社團、非營利組織或人民團體,以行動號召他人投入團隊共同成長或推動公共議題,都是青年事務局在找的青年行動家。

貳、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參、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以下簡稱青年局 )。

肆、參選資格( 各項均須符合 ):

一、 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

二、 行動事蹟發生時( 限五年內 )為15歲至35歲之青年,或目前年齡為15歲至35 歲之青年,須出具相關證明( 詳見附件一基本資料表 )。

三、 如以團體( 不限人數 )名義參選,全員均須符合以上兩項條件。

伍、徵選類別及注意事項:

一、 徵選類別

( 一 ) 社會關懷行動家:關注社會多元族群需要( 如長者、兒童、移工、新住民或弱勢者照護等 ),並且積極採取志願服務行動,對被關懷者具有顯著成效或影響性,例如:國內外志工、社會工作者、防疫志工、社會服務慈善團體或宗教團體成員等。

( 二 ) 永續發展行動家:運用所學及專長,透過具體行動、社群媒體等多元途徑,提出解決對策或想法,進而帶動地方發展出深具特色的永續資源,例如:地方創生、社區營造、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社會企業等。

( 三 ) 群力造夢行動家:參與校內外社團、非營利組織或人民團體,具備使命感與堅持,並以行動號召他人,投入團隊共同成長或推動公共議題,例如:民間團體成員、審議民主主持人、學生社團成員或組織意見領袖等。

二、 徵選限制:

參選者僅能擇一類別報名,且參選內容限三年內之行動事蹟,不符者均不具備參選資格。

三、 表揚名額:

總計至多選出 25 組( 個人或團體 )具代表性並值得效法的青年行動家,各類別實際名額由評審依據書面資料及現場簡報( 含詢答 )評定;青年局並得增設評審特別獎。

陸、報名須知:

一、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止,逾時不得補件或更改投件內容;個人或團體成員之相同或類似事蹟過去三年內曾獲本獎項表揚者,不得報名今年度徵選。

二、 初選應備文件:

填妥初選行動申請書-基本資料表( 附件一 )、行動紀實( 附件二 )、活動剪影( 附件三 ),以及個人資料提供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四 ),內容包括學歷、經歷、相關事蹟經過及成果:

項目 說明 份數 繳交方式
初選行動申請書

( 附件一至三 )

格式以A4紙橫式書寫( 標楷體、12 字級、單行間距 ),總頁數以10張 A4為限( 雙面印刷、黑白/彩色均可 ) 5份 一、親送:於109年8月21日( 五 )17 時前送達書面資料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二、郵寄:於109年8月21日( 五 )17 時前寄出書面資料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郵戳或

個人資料提供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四 ) 參賽者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以示同意,倘有未滿 20 歲者,則請法定代理人代行。 1份 宅配單日期為憑。( 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

三、 決選應備文件:

得知錄取決選之團隊須於1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前繳交決選行動申請書-團隊基本資料表( 附件五 )、身分證明表( 附件六 )、個人資料提供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七 )、決選簡報、自我介紹及行動事蹟影片。

項目 說明 份數 繳交方式
決選行動申請書

( 附件五及六 )

格式以 A4 紙橫式書寫( 標楷體、12 字級、單行間距 ),( 雙面印刷、黑白/彩色均可 ) 1份 一、親送:

於109年9月21日( 一 )17 時前送達書面資料及光碟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二、郵寄:

於109年9月21日( 一 )17 時前寄出書面資料及光碟送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郵戳或宅配單日期為憑。( 請保留收據以便查核 )。

※備註:書面資料及光碟,均須以上述方式繳交方具備參選資格。

個人資料提供暨著

作權授權同意書

( 附件七 )

參賽者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以示同意,倘有未滿20歲者,則請法定代理人代行。 1份
電子檔 以上資料及初選行動申請書、決選簡報、自我介紹及行動事蹟影片,燒錄成光碟郵寄或親送:

1. 決選行動申請書。

2. 個人資料提供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3. 初選行動申請書。

4. 決選簡報:用於決選時與評審簡報使用。

5. 自我介紹影片:錄製一支3分鐘內短片,介紹團隊行動事蹟,開頭請介紹團隊名稱。

共五份文件,燒錄前請自行確認。

1份

四、 寄送資訊:

( 一 ) 親送或郵寄指定地址:3207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二 ) 收件者:青年事務局公共參與科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工作小組 收

柒、評選作業:

一、 區分「資格審查」( 參選資格具備與否 )、「初選」( 書面審查擇優入圍 )及「決選」( 現場簡報及詢答 )三階段進行。

二、 「初選」評選標準如下:

( 一 ) 行動內容( 30% )。
( 二 ) 資源整合( 30% )。
( 三 ) 社會影響力( 40% )。

三、 「決選」評選標準如下:

( 一 ) 行動內容( 30% )。
( 二 ) 資源整合( 20% )。
( 三 ) 社會影響力( 30% )。
( 四 ) 行銷宣傳( 10% )。
( 五 ) 簡報答詢( 10% )。

四、 評選程序:

階段 作業期間 審理方式
資格審查 109年8月24日至28日 依書面資料進行資格條件之審查,若應備文件有闕漏即不符資格。
初選 109年8月31日

至9月7日

以書面審查方式自各類別分別至多擇優選出前 15 名進入決選,入圍決選名單於9月16日前進行公告及通知。
決選 109年9月27日 1. 以簡報、影片等各種方式展現成果,每組簡報 10 分鐘、詢答5分鐘( 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 )。

2. 決選地點及流程另行通知並公告於青年局網站。

3. 入圍決選者須親至指定地點進行簡報及詢答。

捌、表 揚:

預訂1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舉行表揚典禮,公告並表揚獲獎之行動家,地點及流程另行通知並公告於青年局網站。

玖、獎 勵:

一、獲獎者將頒予獎勵金、獎盃或獎狀,青年局並保留視參賽組數進行各類別名額調整之權利:

( 一 ) 以個人名義獲獎者:獎勵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整,以及獎盃1座、獎狀1張。

( 二 ) 以團體名義獲獎者:獎勵金最高新臺幣5萬元整,以及獎盃1座、獎狀1張。

( 三 ) 青年局得另增設評審特別獎數名,頒發獎金3000元整及獎狀1張。

( 四 ) 青年局將評選一組特優團隊,獎勵電視台專訪1則。

( 五 ) 獎勵金以電匯形式發放,其餘獎項於表揚典禮發放。

( 六 ) 符合參選資格者,青年局將提供參選證明1張。

二、獲獎者得出席或參與桃園市政府安排之系列活動及宣傳露出:

( 一 ) 社群行銷:青年局協助獲獎者將行動事蹟或故事貼文,露出於青年局官網、臉書粉絲專頁及相關網站。

( 二 ) 行動推廣:有權參加如成果發表、社群交流、公益活動宣傳等衍生之相關活動,推展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的精神及成果。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選者須自行確認所送資料及服務事蹟均屬實無訛,如有虛偽不實,青年局有權撤銷參賽及獲獎資格( 獎勵金、獎盃或獎狀併同繳回 ),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二、 參加本計畫徵選所送之資料( 包括文字、照片、影像、影音資料等 )應優先確認內容著作權之適法性,如確定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所有共著者應同意授權予青年局得於五年內自由運用於各項政策推廣宣傳等公益出版及非營利活動使用;如有因著作權爭議訴訟者,應由參選者自行處理。

三、 為確保徵選作業符合公平、公開原則,參選者與指導老師之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以及有利害及所屬關係者等,皆不得擔任評審。

四、 獲獎獎金請以個人或隸屬單位( 須合法立案 )之名義請領,青年局並以該單位為所得對象,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如無隸屬單位之團隊,得推派代表人領取( 不以 1 人為限,且非為未成年 ),並以該代表人為所得人,開立扣繳憑單。

五、 獲獎者所獲得獎金,青年局依據「所得稅法」第 88、89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之規定扣取稅款後再發予各獲獎人,所得將併入獲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餘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若為團體參選獲獎,則請團體成員指派成員中之 1 人作為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青年局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六、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青年局得隨時補充或修改,統一於官網公告;所有活動內容及獎項,青年局保有最終修改及解釋之權利。

壹拾壹、聯絡資訊:

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公共參與科洪琬媛小姐,( 03 )4225205分機6008

二、洄游創生有限公司林紹茗先生,( 03 )489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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