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竹」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入選名單 得獎名單
2020「竹」客家美食料理比賽

 總獎金: 37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2020-08-06 ~ 2020-09-14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096682

壹、 引言

2020客家美食料理比賽以「竹」為主題,結合「在地食材、當季食材」,就地取材物盡其用的性質,設計健康美味的料理,以達成減少食物里程及零剩餘的目標,同時運用在地優良農產發揮在地及當季特色,推廣客家的「美食味」、「人情味」給更多人知道,食藝傳承客家美食文化精神。廣邀各地朋友們一起努力創造出最特別、最新穎的客家菜餚,讓大家看見桃園客家美食文化新滋味!

⚠️報名期限延長至9月30日(三)截止

貳、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肆、 承辦單位

波希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伍、 比賽內容

一、 參賽資格

 社區組:須為本市依法登記之民間團體協會組織,每隊由2至3位選手組成,其中至少須有1名女性隊員。

 職業組:依法登記之餐飲食品相關產業業者,每隊由2至3位選手組成,其中至少須有1名女性隊員,優勝隊伍須配合後續參加食藝傳承活動。

二、 競賽主題

以「竹」為主題,優先採用在地優良農業產品,以減少食物里程及零剩食為目標,同時展現當地區域及季節特色。

 社區組:設計符合社區長者實際需求之「客家餐盤」,內容應包含主食、主菜、副菜2道 、湯品或點心,共5道餐食所組成( 其中至少3道料理須以竹入菜 ),未來可供社區長者食用。餐食設計應考量銀髮族群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每1人份客家餐盤製作成本以40元計算,推估競賽所需份數及預算。

 職業組:設計新客家風味菜餚,製作三道以竹為主題之創意料理,包含前菜、主菜及點心( 或湯品 ),套餐料理須有一致性主軸且蘊含主題食材,並可供餐廳作為精選料理販售。且其中一道須適合於社區餐共餐使用。

三、 比賽流程

項目 時程及地點
報名日期 109年8月6日( 四 )至109年9月14日( 一 )

於期限內繳交報名資料

資格審查 109年9月16日( 三 )

公告進入初賽隊伍

初賽日期 109年9月18日( 五 )

地點: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決賽日期 109年10月3日( 六 )

地點:崙坪文化地景園區(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16鄰學府路350巷120號 )

* 若有臨時變動,正確期程依照公告為準。

四、 比賽方式及優勝組數

項目 審查說明 組數
資格

審查

報名資料檢附完整性,無缺漏 通過資格審查即可進入初賽。
初賽 由專業評審進行內容書面審查。 取10隊入圍
決賽

料理

實作

1. 社區組:依據報名時所規劃之「客家餐盤」5道料理( 主食、主菜、副菜2道、湯品或點心 )進行現場烹飪。料理時間為120 分鐘,90 分鐘後方可出菜。

2. 職業組:依據報名時所列之 3 種料理名稱( 前菜、主菜、點心或湯品 ),進行現場烹飪。料理時間為90分鐘,60分鐘後方可出菜。

3. 參賽隊伍須在時間內完成料理製作、展示區擺設、試吃品送至評審區以及完成場地清潔。

4. 每道料理成品須準備一式二份,供評審試吃評分( 2人份 )及媒體拍照與攝影展示使用( 6人份 )。

各組取5隊頒發優勝
注意

事項

1.決賽比賽現場,僅提供基本調味及烹煮器具,參賽隊伍須依個別需求自行攜帶所需之食材、香料。

2.所需食材可先行修整完成進場,如醬汁事先熬煮、家畜家禽肉品食材可以半成品先行製作,於決賽現場加工烹調即可。但賽前須保持食材型態之完整性,不可切割、磨碎、燙或油炸等前置處理,以及不得以市面已調理完成之成品參賽,違者酌以扣分,情形嚴重者視情況取消參賽資格。非比賽料理之盤飾及展示臺使用之食雕裝飾品等不受前述限制。

五、 評分方式

邀請餐飲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進行現場評比。

1. 初賽:採書面審查,權重配比如下( 總分為100分 )

 社區組:

項目 比重
食譜編寫之完整及考量社區餐供餐可行性 30%
與主題「竹」之關聯性 25%
健康及營養合適性 20%
創意及獨特性 15%
團隊介紹及餐點設計故事性 10%

 職業組

項目 比重
食譜編寫完整性與販售可行性 30%
與主題「竹」之關聯性 25%
創意及獨特性 20%
健康及營養合適性 15%
團隊介紹及餐點設計故事性 10%

*依上述標準評分並依序位法決定排序,每組至多取前 10 隊入圍決賽。
*書面審查結果將於審查當日結束於活動網站公告。

2. 決賽:採料理實作,權重配比如下( 總分為100分 )

項目 比重
口味及料理表現之完整性 30%
食材與主題之搭配性、創意性 20%
烹飪技巧 15%
團隊默契及時程掌握 15%
擺盤與佈置 10%
烹飪環境與衛生處理 10%

*依上述標準評分並依序位法決定優勝名次,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之評定結果,不得異議。

陸、 比賽獎勵

組別 名額與獎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社區組 名額1名

獎金5萬元

名額1名

獎金3萬元

名額1名

獎金2萬元

名額2名

每隊1萬元

職業組 名額1名

獎金6萬元

名額1名

獎金4萬元

名額1名

獎金3萬元

名額2名

每隊1萬元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得獎者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 含 )以下,照原獎金發放,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須先扣 10%之稅金。( 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另依規定辦理。 )
* 獎金將於決賽結束,檢附完整領款所需之相關資料並簽領據後,以匯款方式撥付。
* 食材與交通費補助:凡入圍決賽並到場完賽者,每隊補助交通費及食材費共新臺幣5,000元;於檢附完整領款所需之相關資料後( 違規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恕無法申請或補發 ),以匯款方式撥付。

柒、 報名須知

一、 每隊需設隊長1人,並擔任主要聯絡人。

二、 報名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參賽組別及隊員,不得重複報名,每人僅限報名一隊,並於決賽當日出示身分證或其他具照片之證件驗證。

三、 報名時,每位參賽者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社區組須檢附桃園市依法登記立案之民間團體協會組織相關證明文件;職業組則須提供依法登記之餐飲食品相關產業營利相關證明文件,如: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請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印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

四、 經檢舉報名不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五、 參賽者所製作之菜餚須與報名時相同,如有不同酌予扣分。

六、 參賽隊伍應簽署參賽同意書,有關參賽作品涉及著作財產權,悉依該授權同意書及著作權法規定辦理。

七、 參賽隊伍請詳細閱讀本簡章之相關規定、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八、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活動官網公告為準。

九、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調整之權利,詳情請依照活動官網公告為準。

捌、 報名方式

一、 郵寄

自109年8月6日( 四 )起至109年9月14日( 一 )止,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寄件至:波希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212巷46號1樓 )。

二、 網路報名

自109年8月6日( 四 )起至109年9月14日( 一 )止,請至活動官網連結點選「我要報名」,並上傳相關報名資料。

三、 注意事項:

1. 上述報名參賽者,請於報名後次日起3日內主動以電話連繫本活動小組,確認完成報名無誤( 資料若有缺漏將限期補正,若未於期限內補正視為資格不符,請參賽者送件前務必檢視寄送資料 )。訂於109年9月16日公告資格審查結果。

2. 2020客家美食料理比賽工作小組 服務專線:02-8732-4281 ( 週一至週五 11:00-19:00 )。

玖、 決賽會場提供之設備器具

一、 決賽會場提供之基本調味料包括沙拉油、鹽、糖、醬油。參賽者可視個別需求自備辛香料、特殊調味料。

二、 參賽隊伍如需特殊烹調器具需求,可自行準備,但以不影響他人參賽工作範圍為主。

決賽會場提供每隊以下器具

項次 品項 數量 說明
1. 流理台 1個 100x56x80cm
2. 工作台 1個 120x60x80cm
3. 單口快速爐 2個 含燃料 52x56x80cm
4. 四門冰箱 2個 五組共用1個,會場設置2個
5. 水源供應 1式 自來水直供
6. 瓦斯供應 1式 桶裝瓦斯
7. 長桌 1張 180x70x80xcm
8. 垃圾桶 1式 垃圾、廚餘、廢油
9. 基本調味料 1式 沙拉油、鹽、糖、醬油。
10. 炒鍋 2個 含鍋鏟、鍋蓋
11. 盤具 1式 圓盤、腰盤、深圓盤、湯碗公
12. 環保餐具 1式 評審試吃餐具
13. 器具 1式 刀具、砧板
14. 其他 1式 洗碗精、菜瓜布、抹布。

會場所提供之器具不得損壞或帶走,如有上述情事參照市價賠償,並將所有器具清洗乾淨物歸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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