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六屆亞洲跆拳道品勢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2020年第六屆亞洲跆拳道品勢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報名時間: 2020-01-14 ~ 2020-01-2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872-0780轉1

主辦單位Email:info.tpetkd@gmail.com

一、 主旨:

遴選具發展潛力及優秀選手,積極執行系統化,提升跆拳道品勢運動技術並增加比賽經驗,以達成 2020 年亞洲跆拳道錦標賽及 2020 年世界品勢錦標賽奪金之目的。

二、 依據:

本辦法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月14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01468號函辦理。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五、協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

六、選拔日期:

109年2月5~7日共3天

七、選拔地點:

新北市板樹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八、比賽組別與品勢:

(年齡以當年度計算之)年齡資格依2020年第6屆亞洲跆拳道品勢錦標賽主辦單位規定為準。
18-30歲(西元2002年至西元1990年止)
31-40歲(西元1989年至西元1980年止)
41-50歲(西元1979年至西元1970年止) (註 1)
51-60歲(西元1969年至西元1960年止)(註 1)
61-65歲(西元1959年至西元1955年止)(註 1)
65歲以上(西元1955年以前) (註 1)

註 1:41-50歲、51-60歲組、61-65歲組及65歲以上組,需3人以上(含3人) 出賽,決賽達分數6.8以上(含6.8)者(決賽分數未達6.8恕不派隊),當選國手者,需全程參加集訓。其集訓、報名及出國相關經費需自理,(本會補助集訓及出國參賽總經費三分之一)。報名參賽視同同意本項規定。
註 2:出賽組別如有異動,依亞洲跆拳道聯盟公告之第六屆亞洲跆拳道品勢錦標賽競賽規程為準。

(一)公認品勢

1. 個人組:男、女

2. 團體組:男3人、女3人

(二)自由品勢:

1. 個人組:

組別 年齡 品勢
-30歲

18-30歲

1.  比賽時間:90-100秒

2.  報到時繳交比賽音樂CD與計畫書

3.  自由品勢規定動作:依據2019年世界跆拳道聯盟品勢競賽規範。

2. 團體五人組(須有2位異性)

組別 年齡 品勢
-30歲

18-30歲

4.  比賽時間:90-100秒

5.  報到時繳交比賽音樂CD與計畫書

6.  自由品勢規定動作:依據2019年世界跆拳道聯盟品勢競賽規範。

九、 選手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持有國技院頒發國際段證壹段以上證書及世界跆拳道聯盟(WTF)全球參賽證之選手均可報名。

十、 組隊方式:

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登記有案之社團、道館以及公私立學校為組隊單位。

十一、 報名手續:

(一) 日期:自即日起至1月23日(星期四)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 一律採取線上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參閱。

報名網址: http://tinyurl.com/rpdlm6s

(三) 報名費:個人組─800元,團體3人組─1800元,自由品勢團體5 人組─2500元(報名費包含選手個人比賽保險費471元),請以郵政劃撥繳納,郵政劃撥帳號:19534421;戶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四) 報名資料(國技院段證影本、切結書及劃撥單收據影本)請於1月29 日前以掛號郵寄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456號5樓協會競賽組收(因適逢農曆春節期間請各單位教練盡量提早將資料寄出),報名時所應備證件等缺少一項者,或資格不符合者,以及因故無法參賽者於扣除行政等必要費用後,餘額退還。

(五) 每位選手最多只能報名參加兩組(項)。

十二、 比賽規則:

採用最新世界跆拳道聯盟品勢競賽規則實施

十三、比賽方式與規定:

(一) 比賽方式:
a. 預賽: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進行比賽,依選手所得分數,取平均成績前16名進入複賽。
b. 複賽:於剩下6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進行比賽,取平均成績前8名進入決賽。
c. 決賽:於最後4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進行比賽,依平均成績取前3名。
d. 比賽選手於初賽及複賽時以籤號決定出場順序,決賽時將以複賽之成績高者在後為出場順序,抽選過之品勢將不會重複抽選。
(二) 檢錄及出賽時均以選手證為證明文件,如選手證遺失時須於出賽前向競賽組申請補發(以一次為限)。
(三) 決賽時各組第一名者為國家代表隊之選手,第二名為預備選手。
(四) 國家代表隊教練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甄選聘任之。
(五) 當選國手者需參加本會所辦理之集訓,無故未到者取消國手資格。

十四、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 民國109年1月30日(星期四)上午11時正假本會舉行第一次領隊會議及抽籤。
(二) 民國109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假新北市板樹體育館(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舉行第二次領隊會議(含品勢抽選)並辦理報到手續及領取秩序冊及選手証。

十五、 大會裁判:

由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選聘,另函發公佈之。

十六、 獎 勵:

各組別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第一名頒發國手當選證書。

十七、 比賽服裝:

所有參賽選手須穿著世界跆拳道聯盟認證之品勢道服。

十八、 申訴:

(一) 依據世盟跆拳道品勢競賽規則第二十四條辦理。
(二) 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
一律取消個人及團體所得之比賽成績,並交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 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十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參賽資格不符者,除當場向裁判長報告外,同時仍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及其所屬團體所獲得比賽之成績,並交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四) 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十九、

(一) 本辦法報名資料僅供2020年第六屆亞洲跆拳道品勢錦標賽使用。
(二)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選手比賽險,不足部分請各單位自行加保。

二十、 本辦法陳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二十一、 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 話:(02)2872-0780~1 傳 真:02-2873-2246 電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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